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公布日期】2018.12.26
∙【字 号】渝文备〔2019〕52号 一生无悔 高安
∙【施行日期】2018.12.26
∙给力网名【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
正文
伊斯兰教斋月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莞理想家教网 2018年12月26日
江津区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金融工作会和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提高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
力和意愿,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23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多措并举加大金融资本供给
(一)有保有控实施差异化信贷。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对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数据智能化领域的实体经济企业,实施细化分类名单制管理。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基础工业、智能制造及智能化改造、乡村振兴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对钢铁、有、建材、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中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区别对待,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允许银行在原信贷产品不净增存量资产的前提下,在过渡期内继续发行投资资产到期日不晚于2020年年底的原信贷产品,以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严格限制信贷资金通过投资投机性购房等方式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责任单位:区经信委、江津银监分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区金融办)
(二)靶向精准实施分类投放。建立我区重点工业企业和成长型工业企业以及产融合作银
企对接三个“白名单”,对进入全市和我区白名单的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纳入重点监测企业名单中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继续支持合理信贷需求,通过银企协商就合理信贷额度达成一致,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必要时实施银企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债权银行开展收回再贷或展期续贷工作。(责任单位:江津银监分局、区金融办、区经信委)
(三)联合授信实施一致行动。推进华信公司联合授信试点工作,在试点结束后将联合授信范围逐步扩大到在3家以上银行有融资余额、融资余额合计在10亿以上且未出现风险的企业,通过共同收集汇总、交叉验证企业融资信用信息,合理确定企业授信额度。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纳入联合授信范围。对暂时资金紧张、还本付息困难,但仍具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债权人委员会完善企业信息共享、客户评价机制,发挥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联合稳贷、联合惩戒”的作用,统一步调,一致行动,形成合力,实现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责任单位:江津银监分局、区金融办、区国资中心、人行江津中心支行)
(四)合理配置贷款期限。银行要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经营周期特点、资金需求等
方面的分析测算,合理设置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结合实体企业转型升级新增项目的投入产出期限,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通过发放中长期贷款,置换短期贷款,化解企业短贷长用、期限错配风险。对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年审制贷款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对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但仍具备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在做好贷款质量监测和准确分类的同时,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责任单位:江津银监分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
(五)集汇资源加大信贷投入。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通过银行转贷的方式向小微企业融资,加强转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得超过当地融资平均水平。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经营机制,积极向各银行上级行申请新增小微贷款专项信贷规模,并发挥“头雁”效应,带动主要商业银行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工作目标。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单列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引导村镇银行充实资金来源,发挥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下沉的优势,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效率和申贷获得率。各银行要加大对小微贷款的考核力度,激励信贷人员小微贷款营销积极性;加强小微金融从业人员人力资源配置,建
立与小贷资产质量相匹配的授权审批机制;落实小微企业尽职免责办法,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目标。(责任单位:江津银监分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区金融办)
(六)创新物流金融模式。银行要会同物流金融平台,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进行系统对接,开展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利用物流金融“全过程监管+大数据监测”,为实体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支持。(责任单位:江津综保区管委会、区金融办、区经信委、江津工商分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
(七)支持贸易全流程融资。支持通过全流程货物监控以及创新铁路提单机制,在保障银行控货权的前提下开展铁铁联运、公铁联运等陆路运输单证交单的国际信用证结算及融资服务;探索多式联运提单作为信用证结算的交单单据并开展信用证项下的各类融资服务,为“轻资产、高杠杆、低盈利、短周期”外贸型企业,提供从签订合同、发货到销售的全流程融资服务。(责任单位:江津综保区管委会、区金融办、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银监分局、区商务局)
(八)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股票市场融资。
将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纳入区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积极推荐纳入全市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给予定向培养、分类指导。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上交所科创板政策对接和研究,整合产业、金融、财税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支持企业债券融资,鼓励资产证券化,盘活企业各类存量资产。(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科委、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银监分局)
(九)提升金融科技运行效能。银行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促进金融与互联网的融合,充分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高风险识别和差别定价能力,建立区别于传统信贷模式的信用评价模型,推行弱担保、轻资产、信用类信贷产品;推广全流程线上操作信用贷款产品,提高贷款审批、发放的效率和服务便利度,扩大授信企业覆盖面。(责任单位:区金融办、江津银监分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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