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
带龙成语【公布日期】2022.03.06
【字 号】永政发〔2022〕1号
【施行日期】2022.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发展规划
正文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永政发〔20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6日
中药名称
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发展为要、数量质量并重,培优扶强、精准资源配置,放管结合、促进平等发展,市级统筹、县级具体实施原则,围绕做大根基、做活产业、做强企业、做优生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正向激励创业创新,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以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新永州建设。
  二、发展目标
  (一)市场主体多起来。到2022年底,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到40万户,其中企业6.7万户;到2025年末,力争突破60万户,其中企业11.85万户。
天津专升本
  (二)市场主体大起来。到2025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总承包和专
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达到542户、272户、370户、103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分别达到1500户、572户、571户、475户。
  (三)市场主体强起来。到2025年末,新增上市公司4家,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省级100家以上,争取省级单项冠军企业每年1家以上、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五年3家以上,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850家。
  (四)市场主体活起来。“十四五”期间,全市市场主体年报率稳定在85%以上,其中企业年报率稳定在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发展壮大,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实施市场主体“双量”跃升行动,制定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分解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发展根基。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市场主体人均拥有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5年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翻番倍增目标。〔市市
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坚持做优做强,扎实推进市场主体梯度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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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山崩地裂  1.实施“个转企”培育行动。建立永州市“个转企”种子培育库,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扶持成长性良好、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企业。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依法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2022年,全市“个转企”企业达到318户;到2025年末,达到1275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四上”企业培育行动。一是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确保到2022年底,全市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家以上;力争2025年末,达到1500家以上。加快“小升规”步伐,以营业收入1000-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小升规”重点企
业培育库。加强对规模以上在库企业的监测,精准定位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且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确保全市年退库企业在50家以内。(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培育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实施企业注册地迁入奖励、迁入企业产值贡献奖励和迁入企业税收贡献奖励制度。2022年,全市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达到202家;到2025年末,达到272家。(市住建局牵头,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实行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设企业抓跟踪,培育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现代流通骨干企业、中小商贸企业。2022年,全市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897家;到2025年末,达到1031家。(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类建立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力争全市每年净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户,到2025年末达到370户。〔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政府办(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实施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建立全市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打造一批专注细分市场、技术服务出、市场占有率高、抵抗风险能力强
的“单项冠军”。到2025年,实现省级单项冠军企业每年1户以上、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五年3户以上。建立“小巨人”企业储备库,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到2022年底,全市国家级、省级“小巨人”分别达到7户、78户;到2025年末,分别达到15户、100户。(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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