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
太多的理由太多的借口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信贷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种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指信贷业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以及票据承兑、信用证、贷款承诺、保函等所有授信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按照信贷业务对象的不同,将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信贷业务统称为公司信贷业务;将农户、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等自然人信贷业务统称为个人信贷业务;
第五条信贷业务的办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法规制度,执行国家经济、产业和环保政
策,坚持“面向三农、面向社区、面向县域经济、面向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信贷投放优先支持农户、个体工商户和涉农企业;
第六条办理信贷业务应坚持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信贷业务应坚持“统一授信、集中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咨询”的管理原则;
统一授信是指公司客户的表内、表外信贷业务全部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集中管理是指公司信贷业务由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县级联社总部统一管理;可采取直接集中管理或信用社支行协助公司业务部管理模式;协助管理是指信用社支行协助公司业务部进行信贷调查、发放和贷后管理;管理水平较高的县级联社,对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流动资金贷款可在总部统一授信的前提下由信用社支行进行管理;
审贷分离是指公司信贷业务必须坚持贷款调查与贷款审查、审批相分离的原则;
分级审批咨询是指对县级联社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设置不同的信贷业务审批权限,审批人在权限内审批信贷业务,大额业务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办事处市联社、省联社咨询;
二为农户、个体工商户周转性资金需求发放的贷款,须建立信用评定制度,签发贷款证,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原则,持证上柜台办理;为个人购买住房、汽车等发放的消费贷款或满足一次性资金需求发放的贷款,须在评级、核定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办理;
第七条办理信贷业务应按要求使用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条按照审贷分离原则,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或岗位;县级联社设立公司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部负责公司信贷业务的营销、评级、授信、受理、调查和贷后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以及大额个人信贷业务的审查、风险监控和整体信贷风险的管理;公司业务部、信用社支行和风险管理部之间应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依据信贷专管员管理规定,县级联社向信用社支行派驻信贷专管员;信贷专管员作为信用社支行信贷业务审查岗,负责对信贷业务的风险审查;
第九条县级联社要逐步设立贷款检查中心,独立行使贷款检查职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信贷
业务的办理、“三查”制度的执行、信贷资金的使用、信贷档案的管理、债务人的风险状况、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风险分类的准确性以及整体信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第十条县级联社和信用社支行分别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和贷款审查小组,负责对信贷业务的审议;
县级联社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委,负责对公司及大额个人信贷业务的审议;贷审委主任2名,按审批权限由县级联社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分别担任;
贷审委副主任1名,由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副主任副行长担任;贷审委成员不含主任由公司业务、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合规风险、财务会计等部门负责人和熟悉信贷业务、国际业务、法律等相关知识的信贷专管员、员工等组成;贷审委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参与,但不参加投票;贷审委组成人员一经确定,应以正式文件公布;贷审委下设办公室,是贷审委具体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兼任;贷审委办公室负责提报会议资料、承担会议记录、督办审议事项、保管贷审委会议以下简称贷审会档案资料等,并确定一人专门负责投票汇总和保密工作,相关内容不得向投票人之外的任何人泄露;
贷审委主任参加并主持权限内的贷审会,但不投票;主任不能主持会议的,可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贷审委副主任参加会议并投票;根据信贷业务的不同,贷审会参加成员及人数可实行差异化管理;每次贷审会参加成员可以固定,也可以不固定,但必须是列入贷审委总成员名单的人员;理事长董事长主持的贷审会,参会人数贷审委主任除外,下同不得少于7人;主任行长主持的贷审会,参会人数不得少于5人;贷审会采取“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并经实际参加人数不含贷审委主任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贷审委成员投否决票要在票上写明否决的理由;贷审会要有会议记录,表决形成的意见,由贷审委副主任签字确认;对审议通过的信贷业务,由有权审批人按权限进行审批,有权审批人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通过权”;对需要上报咨询的信贷业务,由有权审批人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咨询;信用社支行成立贷款审查小组以下简称贷审小组,负责对辖内农户、个体工商户等自然人信用评定、核定授信额度以及其他信贷业务的审议;贷审小组由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信贷专管员、信贷专柜人员以及信贷员组成;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为组长,参加贷审会议,但不投票;信贷专管员主持贷审小组会议,参加投票;贷审小组参会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含组长,采取“一人一票”记名表决方式,经参会人数不含组长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贷审小组成员投否决票要在票上记载否决的理由,贷审小组会议要有会议记录,表决形成的意
见,由信贷专管员签字确认,信贷专管员负责投票汇总和保密工作,相关内容不得向投票人之外的任何人泄露;对审议同意的信贷业务,由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进行审批;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通过权”;
第十一条按照分级审批原则,对有权审批人分级书面授权;理事会董事会对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分别授权,主任行长对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转授权;根据实际,可逐步推广向分管信贷业务的副主任副行长转授权;原则上对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的转授权限于小额的农户、个体工商户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适量的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分级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并于授权或调整后1个月内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办事处市联社、省联社备案;
公司信贷业务实行县级联社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两级授权;授权额度应综合考虑县级联社信贷规模、质量、业务品种及担保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批;
个人信贷业务实行县级联社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三级授权;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实行大额贷款咨询制度;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分别成立大额贷款咨询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负责制定大额贷款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确定大额信贷业务咨询范围,对上报咨询的信贷业务进行审议,并以大额贷款咨询意见书的形式反馈至咨询单位,由有权审批人参考决定信贷业务是否实施;
第三章信贷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信贷对象是指依法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核酸报告手机上怎么查
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十四条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信贷政策要求;
二除自然人外,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公司类客户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
三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债务本息;拥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申请用途合法合规;
四资产负债率、信用等级应符合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规定,但以定期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和房地产抵押的信贷业务,可适当降低资产负债率、信用等级经营时间不到1年的也可暂时不评级方面的条件要求;
五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六不符合办理信用贷款承兑、信用证等业务条件的,应有符合规定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押物;
七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的,应有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土地、环保等批文,并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第四章信贷业务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
第十五条信贷业务期限应根据客户生产经营周期、预期现金流、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期限1年以内含1年的为短期信贷业务;
期限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为中期信贷业务;
期限5年不含5年以上的为长期信贷业务,但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
酸奶机 米酒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第十六条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信用社利率浮动幅度以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有关利率定价管理制度要求合理确定;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逾期和挤占挪用贷款按合同约定计收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信贷业务按是否提供担保可分为信用和担保两种方式;担保又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应严格控制信用方式的信贷业务,积极推广抵质押担保、一户多保或联保方式的信贷业务;
一保证方式信贷业务,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由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办理的信贷业务;
二抵押方式信贷业务,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办理的信贷业务;
新增信贷业务不得办理专用设备抵押,办理通用设备等保值性较差的财产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30%;房地产抵押物的价值按账面净值、评估机构评估值或双方协商确定,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
三质押方式信贷业务,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办理的信贷业务;质押率应结合信贷业务期限的长短、质物的种类等因素合理确定,保值性较差的动产或权利质押率不得超过30%,其他质物
的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90%,以个人或单位定期存单等价值确定且保值性较高的质物质押的,可根据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信贷金额,但质物金额须完全覆盖信贷业务本息及费用;
财务岗位竞聘演讲稿范文第十八条还款方式;
一公司信贷业务;根据贷款种类、期限以及借款人实际,可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一次还本、按期付息,或分期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
二个人信贷业务;根据贷款种类、期限以及借款人实际,可采用按期等额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定期结息、到期还本等方式;描述秋天的词语
第五章信贷业务流程
第十九条公司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是:信用等级评定→授信→受理申请→调查→审查公示→审议与审批咨询→发放→贷后管理与收回→总结评价→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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