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6.14
∙【字 号】庆政发〔2022〕18号
∙【施行日期】2022.06.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星际争霸2 剧情∙【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适合自己生日发的说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中、省驻庆各单位:
现将《庆阳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附件:庆阳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此件部分公开)
黄褐斑的偏方
庆阳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结合今年以来我市出台的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财政政策
(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 全面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11.09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任务。(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 密切对接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实行增量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的留抵退税政策,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
(二)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3.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加快支付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的,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市财政局负责)
4. 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2020年5月底之前,上级下达专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主要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和重点改革。(市财政局负责)
5. 强化库款监测,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将支持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6. 2022年已下达我市专项债券额度,6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8月底前基本完成支出。(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7. 加强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分部门分县(区)分项目提出8月底前
基本完成支出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计划,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每月通报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情况;每半月集中研究调度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8. 对确因项目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致短期内难以推进建设或债券资金需求少于预期等原因形成资金闲置的项目,将闲置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项目。对专项债支出进度慢、使用效益差的县(区),按未实际支出额度的一定比例收回,按程序调整至使用管理好、有效需求多的县(区)。(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9.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庆阳中心支行、庆阳银保监分局负责)
10. 密切跟进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在现有符合发债条件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围绕国家新增确定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提前启动明年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尤其加强可用于资本金
的债券项目谋划,做深做细前期工作,全力做好债券资金争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护肤的步骤 (四)积极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11. 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和奖补支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支农支小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和适当担保费补贴,积极争取省金控融资担保集团公司将全市所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体系,力争全市今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达到2亿元。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拓展融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不断扩大合作贷款规模。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本地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缓解本地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经营成本,帮助企业减负减压、保持正常生产。(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庆阳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2. 坚决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降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只需提供承诺函或者信用担保,可参加我市的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3. 提高采购份额预留比例,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明确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市财政局负责)
14. 加快政府采购款项支付,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在合同中约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50%以上。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专栏公示预算单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市财政局负责)
(六)进一步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
15. 实施降低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中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实施期限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16.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17.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参照人社部等4部委《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
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18. 简化社保费缓缴办理流程,按照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地区认定标准,对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缓缴“即申即享”。(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成都好玩的地方有哪些 19.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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