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为什么要办营业执照
为什么个体工商户要办营业执照?
前言——这里的个体工商户=《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1)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那种为了逃税开大饭店、加工厂的办个体执照的不在讨论范围之内。对联上下联
首先,我认为个体工商户必须办理营业执照以及《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都是计划经济思维的产物。在那个只有公有制形式经济的时代,出现个体工商户是一个少数现象,并且当时对个体工商户是有争论的,“是否允许”、“允许到什么程度”、“会否给公有制经济产生危害”、“会否因为投机倒把,买空卖空危害人民众的生活”都是有疑问和不确定的,摸着石头过河,实行登记许可,也是可以理解的,一种经济类型必须有一个主管部门,这也是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但是现在,个体工商户已经是常态了,换言之,是否还是要注册登记,值得商榷。
新年祝福语2022最火简短其次,个体对外的商业行为也已经成为常态。当今社会中的商业行为(我不称之为经营行为)
已经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个人每天都在接触形形的商业行为,比如,请钟点工;比如,卖二手房;比如,家教。再比如我转让一个二手的手表给别人,交易额上万的,这算不算经营,再比如我爱好古董瓷器,一年经手(买进和卖出)的瓷器上千万,这算不算经营?但是我除了我家一间住房,没有经营场所,这算不算经营?又比如,说要经营城市,把城市作为国有资产来整体经营,这算不算经营行为,要不要办理营业执照?这形形的商业行为中都包含着买卖关系,如何去界定何种行为到了哪个阶段是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换言之,卖一件东西给别人就不用办照,卖两件也不用,卖100件就需要办照了?这没道理的。如果说,一种规则没有界定的依据,又如何让人去遵守。一种无法遵守的规则比没有规则更加可怕。
个体工商户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不是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1、个体户=个人(含家庭)。为了简化讨论,我们先只看其《暂行条例》定义,其定义决定了是一种个人行为,以个人承担全部责任。那么这张营业执照和个人的身份证在确定主体上的效力是一致的,无需另设证明文件。他拥有的行政许可范围决定了他能够从事的经营范围?所谓的经营地址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合法,如果行政许可有要求,比如在许可过程中已经检查。如果没有,为何工商部门要多此一举?
2、任何人都有从事经营的权利,无需营业执照来确定。人与生俱来的能力中,就有谋取生存手段,向往幸福生活的愿望。一个打工者和一个早点老板之间有何区别,都是通过出卖劳动力谋生,谁能否认打工者就没有经营行为?出卖劳动力(体力+智力),想办法到更好的买家(跳槽)这都是经营行为,为何没有要求打工者也办理营业执照?如果营业执照普及到个人,那么和身份证又有何种区别?
3、个体户与其他主体形式有着本质区别。个人与法人的区别很多的文章都有累述,我就不谈了。我想谈的是,个体户太具象了,具象到无需使用其他证明文件来说明其内部架构,责任关系。营业执照对于其他主体形式,完全是起到了身份证的作用,证明主体的存在,证明主体在工商部门有着合法证明档案,个体户有这个必要再搞个身份证么?
再次,个体工商户必须办理的营业执照的意义何在?
1、所谓市场准入。事实上,个体户的市场主体资格不是工商决定的,是靠各类行政许可决定的。开饭店的,那么靠《餐饮服务许可证》决定的,买香烟是靠《卷烟零售经营许可证》决定的等等等等。甚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都是照抄许可证的。因此该意义论点不存在。
2、所谓确定主体。这个就更加不存在了,要是个体户没有办照,买,公安局就不能确定主体了?要是小吃店食物中毒,数人住院也没法确定主体了?这根本站不住脚。另外,所谓的确定主体也只是在低烈度的违法行为(退换货、索赔、不正当竞争)时,通过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快速确定责任人,加速执法进程的一种方式,降低的是行政执法成本。明显,这是辅助手段,是方便管理的一种方式,和我们现在“打击无照经营是工商的一项重要工作”的论点相矛盾的。
那么,为什么工商部门一直执着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问题呢?
三个字网名银行面试注意事项1、对部门重要性的忧虑。这不是一个工商部门的思维模式,但是这么多年工商部门执法权力的逐步分解,导致了工商从上到下的一种忧虑,当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取消,意味着工商被合并的开端。事实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何尝不是套在工商部门基层脖子上的一个圈套,每年大量的精力被用来花费在毫无行政管理意义(见上面论点)的打击无照,管理有照个体户。如果发生公共事件(舞厅大火、仓库爆炸、黑砖窑),工商部门将难辞其咎。
2、对寻租权力丧失的忧虑。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的威信所在,个体户办照要工商,没照
要被处罚,个体户就只能怕工商,工商就有威信……下面我就不说了。结果是什么撑死了坏工商人,累死了好工商人。
死神魂狩篇综上所谓,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存在意义非常浅薄?
企业取名字大全那么如何解决“后营业执照”时代的个体工商户管理?
1、个体营业执照的荣耀化。市场经济时代,人人都是市场主体,无需用营业执照来证明。但是,为了简化商业认可程序,保留营业执照也是必须的,并且营业执照完全可以向英国学习,作为信用凭证,荣耀化。只有个体户中信誉良好、资质完毕的个体户才有资格申请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在接受申请后,经过严格审查(包括现场和书面),合格者发给营业执照,被为其管理档案。在消法、产品质量法等涉及消费的法律中规定:在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中消费,才受到消法(等法律)保护,在其他未悬挂营业执照的个体户的消费的以民事行为,受到民法通则调解。其次,作为登记注册的个体户其商号也等同于现在法律中的商号地位,受到法律保护。再次,贷款、签订合同,也可以直观的通过营业执照确认主体,降低商业运作成本
2、个体资格准入的严格化。何为个体户,个体户=个人(含家庭),其他形式的经济主体,不得混迹于个体户之中,合伙、股份、公司等等形式即使以协议形式确定责任权利,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将不受法律保护。个体它对外的行为都是个体行为,那么它可以对外购买各种商品包括劳务,但不存在诸如雇佣之类的行为,这样也就很好解决了《劳动法》中关于雇佣、工伤界定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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