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2)——专项附加扣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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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2)
——专项附加扣除篇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2)
2.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2)
3.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3)
4.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
5.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3)
6.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3)
7.继续教育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3)
8.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扣除时,如果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4)
9.纳税人处于本硕博连读的博士阶段,父母已经申报享受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如果在博士读书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可以申报继续教育扣除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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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加自学考试,纳税人应当如何享受扣除? (4)
11.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5)
12.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5)
13.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5)
14.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6)
15.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6)
16.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6)
17.妻子在北京婚前有首套住房贷款,婚前已经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婚后夫妻二人在天津买了新房并记在丈夫名下,丈夫婚前没有买过房子,这种情况下,如果天津的新房符合首套贷款条件,丈夫是否能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7)
18.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7)
19.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7)
20.合租住房可以分别享受扣除政策吗? (8)
21.员工宿舍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8)
22.公租房是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的协议,但员工是需要付房租的,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什么资料备查? (8)
23.纳税人公司所在地为保定,被派往北京分公司工作,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北京都没有住房,由于工作原因在北京租房,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如果可以,应按照哪个城市的标准扣除? (9)
24.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9)
25.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9)
26.双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独生子女的标准享受扣除? (10)
27.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10
28.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享受扣除? (10)怎样破解无线网络密码
29.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11)
30.生父母有两个子女,将其中一个过继给养父母,养父母家没有其他子女,被过继的子女属于独生子女吗?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属于独生子女吗? (11)
31.大病医疗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11)
32.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12)
33.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扣除? (12)
34.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如果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多少? (12)
水母养殖35.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12)
36.纳税人如何知道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自付金额? (13)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陕西凉皮是哪个地方的菜3.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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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特殊教育属于义务教育,同时拥有学籍,因此父母可以享受扣除。
5.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6.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学校继续保留学生学籍,子女在国外读书期间,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继续教育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
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8.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扣除时,如果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
9.纳税人处于本硕博连读的博士阶段,父母已经申报享受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如果在博士读书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可以申报继续教育扣除吗?
答:如果纳税人有综合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10.参加自学考试,纳税人应当如何享受扣除?
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教育部门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1.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12.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按规定享受扣除。对于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3.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答: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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