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对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检查的通知_百 ...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对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2.02.13
【字 号】郑财购[2012]3号
调音台【施行日期】2012.0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对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检查的通知
(郑财购〔2012〕3号)
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直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郑州市集中采购机构和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保证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郑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共同组成考核检查组,于2月15日— 3月31日,对各单位2011年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检查办法
  考核检查实行百分制,考核组根据考核检查内容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考核检查采取自查、随机抽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临沂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旅游景点考核检查内容
  1.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2.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4.招标文件出售、代理服务费收取、保证金退还情况;
  5.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6.采购价格、资金节约情况;
扫雷技巧  7.询问、质疑答复的处理情况和投诉处理配合情况;
google官方注册  8.采购文件编制是否体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制度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和公示;
  9.对评审专家进行日常考核情况(只考核2011年下半年的项目);
  10.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只考核2011年下半年的项目);
  11.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
规行为;
  12.政府采购报表数据是否准确、及时;
  13.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情况;
  14.单位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家长中考寄语合集  15.服务质量情况等。作文开头和结尾摘抄大全
  三、考核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考核检查从2月15日开始,到3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评、检查考核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评阶段(2月15日— 3月2日)。各单位要对照考核办法的内容要求,对本单位2011年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和自我考评,并将内部管理制度、调研文章、考核检查一览表等资料装订成册,于 3月2日前报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考核检查阶段(3月3日— 3月15日)。由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2011年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在自查的基础上,按不低于所代理项目20%的比例进行重点核查,重点核查的项目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确定。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在市级政府采购网上通报。
  (三)整改提高阶段(3月16日— 3月31日)。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郑州市财政局,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考核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整改。采购中心和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各单位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务求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程序,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依法行政,公正严格。考核组在检查考核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检查,要准确运用法
律和政策法规,严格履行检查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被查单位不得宴请检查人员,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安排检查人员到娱乐场所或旅游景点活动等,若有违反者,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考核办法、考核评分表、检查情况一览表可从郑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v)文件下载栏下载。
  :67180512
  附件:
  1.郑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检查评分表(略)
  2.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检查评分表(略)
  3.郑州市政府采购考核检查情况一览表(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