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汕头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有关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10.31
∙【字 号】粤办函[2005]659号
∙【施行日期】2005.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汕头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办函[2005]659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调整汕头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请示》(汕头[2005]142号)收悉,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汕头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你市要进一步加大对近岸海域的环境监管和保护力度,按照《印发<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府办[1999]68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凡涉及到需占用自然保护区、沿海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沿海防护林等的建设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确保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的保护。
附件:汕头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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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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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号│ 功能区名称 │ 范围 │宽度 │ 长度 │ 面积 │ 主要功能 │水质 │ 备注 │
│ │ │ │(km)│(km)│(k㎡) │ │目标 全国乙卷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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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南澳岛屿候鸟保护功能区 │岛外-10米等深线 │ 1.4 │ 1 │ 2.56 │自然保护 │ 一 │已建的省│
│ │ │三星手机上网慢 │ │厦门景点介绍 │ │ │ │级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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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南澳西半岛旅游、养殖功能区 │前江至案屿附近海域 │ 2 │19.76 │38.48 │旅游、水产养殖、盐业、增殖 │ 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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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 │南澳后江码头、排污功能区 │案屿至羊屿东北角 │ 3.5 │ 5.5 │17.37 │港口、排污 │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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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 │深澳养殖功能区 │羊屿至北角山 │ 1.8 │ 8 │15.23 │水产养殖、盐业、科学实验、旅游│ 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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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 │青澳湾海水浴场、旅游功能区 │北角山至圆屿 │ 2.5 │ 8.2 │19.92 │海水浴场、旅游 │ 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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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 │前江、云澳、烟墩湾码头功能区│圆屿至前江湾 │ 2 │ 14.5 │24.63 │港口、排污 │ 三 │ │
明日之后职业选择├───┼──────────────┼─────────────┼───┼───┼────┼───────────────┼───┼────┤
网银支付有手续费吗│ 210 │澄海六合围增殖、养殖、湿地功│义丰溪河口至莲阳溪河口 │ 4.5 │ 12.7 │40.37 │水产养殖、增殖、红树林湿地保护│ 二 │ │
│ │能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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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莱芜养殖、旅游功能区 │莱芜岛至莲阳溪河口 │ 4 │ 5 │19.50 │水产养殖、海水浴场、湿地保护、│ 二 │ │
│ │ │ │ │ │ │增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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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莱芜港口、排污功能区 │莱芜岛至外砂溪河口 │ 5 │ 8.75 │49.11 │港口、排污 │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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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新溪增殖功能区 │外砂溪河口至新津河口 │ 11 │ 6.3 │66.49 │增殖、红树林湿地保护 │ 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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