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生奖惩规定
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江南春古诗二、本规定适用于在校的统招计划内学生,其他类别的学生可参照执行。
三、本院对学生的奖励类别分为:
1、通报表扬;
2、奖学金;
3、“优秀学生”称号;
4、“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优秀毕业生”称号;
6、先进班集体;
tcl电视质量怎么样7、先进实践个人;
冬奥会北京举办时间8、院团委设立“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等称号。初中自我介绍
四、各班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及相应评选办法评选出各类获奖学生,各系办公室批准,学工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五、获奖学生应填写《奖学金评审表彰表》,一式两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各系存档一份。
六、本院对学生的惩戒类别为:
1、通报批评;
2、警告;
wifi怎么用3、严重警告;
4、记过;
女生相片5、留校察看;
6、开除学籍。
七、对受到奖励和处分的学生,应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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