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教案
侵犯财产罪—盗窃罪教案
一、教案背景
1、面向学生: 中学生         
2、学科:法律
3、课时:1
4、学生课前准备:
〔1〕复习教材,掌握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要件。
〔2〕利用百度网上搜索一些许霆案的相关案例,让学生对盗窃罪有一些初步的认识。
二、教学课题
1、知识与技能:
  〔1〕了解和掌握盗窃罪的概念、犯罪构成以及处罚。
〔2〕能够利用所学知识正确分析生活中的盗窃案件,解答百姓的法律咨询。
〔3〕学习和掌握有效利用互联网学习的技能。
2、过程与方法:
  结合社会热议的许霆案,利用学生喜爱的互联网,让学生对盗窃罪有一个深入全面的了解,加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同时培养学生独立的探究性学习习惯。
镜架品牌cf关闭三、教材分析
教学重点:盗窃罪的概念、特征以及处罚。
教学难点:能够利用所学知识正确分析、认定生活实践中的盗窃案件。
  盗窃罪是刑法分则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重要罪名,具有侵犯财产罪犯罪构成的共性,但又具有其独特的个性,盗窃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大的争议,对学生具有一定的难度。
教授本节课,首先复习侵犯财产罪的相关知识,然后利用“许霆”案导入新课,其次根据本节课特点,重点学习盗窃罪的概念和特征,难点则在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正确分析、认定生活实践中的盗窃案件。
教学之前用百度在网上搜索有关盗窃罪的相关材料,我了很多材料作参考,了解到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确定课堂教学形式和方法。然后根据课堂教学需要,利用百度搜索关于许霆案的相关视频,课堂放给学生观看,激发学生的兴趣,加深印象。
四、教学方法:多媒体课件、案例分析、启发式
五、教学过程:
〔一〕复习:
1、侵犯财产罪的概念;
2、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构成。
〔二〕导入新课:
教师:同学们,你们知道许霆吗?
学生:知道。
教师:许霆现在非常地受关注。〔打开课件〕
【百度视频】
同学们,打开百度视频,输入“许霆”,我们会发现有721个相关视频。中央台《今日说法》、《大家看法》、《新闻调查》栏目、辽宁都市频道等许多栏目都在关注许霆案,另外还有“宁波版许霆案”、“南京版女许霆案”、“成都版许霆案”等许多报道,可见许霆案的关注度是非常高的,许霆为什么会受到如此大的关注呢?那么,接下来请同学们看一段视频。
【今日说法】许霆案:男子恶意取款被判无期
【百度视频】
案情简介:许霆在广州市商业银行的一台自动取款机取款时,无意中发现取款机程序的漏
洞,许霆用自己的工资卡先后170多次取出17多万元,被广州市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教师:故有掩耳盗铃,今有许霆恶意取款被判无期。那么,什么是盗窃罪呢?许霆为什么一审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天我们学习:盗窃罪。
【设计意图:首先利用网上热点人物“许霆”引起学生们的关注,然后通过学生们熟悉的【今日说法】栏目将“许霆案:男子恶意取款被判无期”引入新课,激发学生探索的欲望,使学生学有方向,学有目标,既到达了以问促学的目的,又培养了学生的问题意识,既有利于学生掌握和理解知识,又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教授新课:
1、盗窃罪的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盗窃罪的主要特征〔犯罪构成〕
〔1〕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目的。
3、盗窃罪的认定
〔1〕多次盗窃清明节作文300左右三年级:最高院1997年11月4日《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2〕盗窃数额:中国各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百度搜索】
广东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江若琳走光
一类地区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七个市。
个人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2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20000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100000元以上。
〔3〕河南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百度搜索】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0年河南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为:
数额较大为:  1000元;
数额巨大为:  1.5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为:6万元。
〔4〕盗窃共犯金额计算方法:
盗窃共犯犯罪金额计算方法:个人犯罪金额以盗窃共同犯罪总金额认定。
4、盗窃罪的处罚
数额较大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案例分析
2006年4月21日晚,被告人许霆到广州市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ATM)取款,许霆持自己不具备透支功能、余额为176.97元的银行卡准备取款100元。当晚21时56分,许霆在自动柜员机上无意中输入取款1000元的指令,柜员机随即出钞1000元。许霆经查询,发现其银行卡中仍有170余元,意识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能够超出帐余额取款且不能如实扣帐。许霆于是持银行卡在该自动柜员机指令取款170次,〔许霆账户实际被扣174元〕共计
取款174000元。同月24日下午,许霆携款逃匿。
1、许霆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为什么?
是,被告人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许霆的盗窃金额应认定为多少?属于何种量刑幅度?
许霆第一次取款1000元,是在正常取款时,因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无意中提取的,不应视为盗窃,其余170次共取款174000元,其银行账户被扣账的174元,不应视为盗窃,许霆盗窃金额共计:17500元──174元─1000元=173826元。盗窃金额超过1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幅度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
3、许霆是否有从轻、减轻的情节?
许霆案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许霆是在发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产生犯意,采用持卡窃取金融机构经营资金的手段,其行为与有预谋或者采取破坏手段盗窃金融
机构的犯罪有所不同;从案发具有一定偶然性看,许霆犯罪的主观恶性尚不是很大。许霆具有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4、如果你作为一名法官,应该如何给许霆量刑?
许霆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本应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鉴于许霆是在发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产生犯意,采用持卡窃取金融机构经营资金的手段,其行为与有预谋或者采取破坏手段盗窃金融机构的犯罪有所不同;从案发具有一定偶然性看,许霆犯罪的主观恶性尚不是很大.根据本案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许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五〕许霆案例详解
1、案发 2006年4月21日,许霆与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分别取款17.5和1.8万元。
2一审 2007年12月,广州市中院判处许霆无期徒刑。
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书
认定事实:
许霆发现银行系统出错时即产生恶意占有银行存款的故意,共分171次恶意提款17万多元而非法占有,得手后潜逃并将赃款挥霍花光,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判决结果:
1〕、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追缴被告人许霆的违法所得175000元发还广州市商业银行。
3、二审 2008年1月16日,广东省高院裁定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二字森系网名
4、重审 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院判处许霆5年徒刑。
重审视频炼金术师快速升级【百度视频】
广州市中院许霆案重审判决书:
认定事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许霆案发当晚21时56分第一次取款1000元,是在正常取款时,因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无意中提取的,不应视为盗窃,其余170次取款,其银行账户被扣账的174元,不应视为盗窃,许霆盗窃金额共计173826元。公诉机关指控许霆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许霆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本应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鉴于许霆是在发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产生犯意,采用持卡窃取金融机构经营资金的手段,其行为与有预谋或者采取破坏手段盗窃金融机构的犯罪有所不同;从案发具有一定偶然性看,许霆犯罪的主观恶性尚不是很大。根据本案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许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判决结果:
1、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追缴被告人许霆的犯罪所得173826元,发还受害单位。
本判决依法报请核准后生效。
5、终审  2008年5月22日,广东省高院维持原判。
6、核准  2008年8月20日,最高院核准广东省高院判决。
核准视频
7、假释  2010年7月30日,许霆获得假释。
假释视频
〔六〕人生真理
【今日说法】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
许霆:自己犯下的过错就要自己承担。
【设计意图:许霆案经过一波三折,由一审“无期”到终审“五年”,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和无尽的思索,但有一条自古的真理“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
是永远不变的,自己犯下的过错就要自己承担,许霆案教育学生要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
〔七〕作业:探究:许霆案法律探究推荐网页
1、许霆案综合网页:    ://news.sina    /z/eyqkpwq/
2、许霆案重审判决书法律详解 
    ://zhidao.baidu    /question/53162012.html
  【设计意图:课堂上教师虽然教给了学生盗窃罪的基本知识,但毕竟容量有限,教师应该充分利用百度搜索,将有关“许霆案”法律知识的优秀网页推荐给学生,让学生更好的掌握盗窃罪的知识。】
六、教学反思:
    本课采用互联网课件教学,有效地将枯燥的刑法罪名和生动的生活案例结合起来,将学生旺盛的求知欲和“百度”巨大的信息资源有机的结合起来,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
师不但应教授学生知识,还应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同学们说:我想学,我要学,百度一下,我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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