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犯罪的轻刑化
【摘要】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对于经济犯罪的打击一直是以重刑为指导的。这种重刑化的规定对于社会的治理曾发挥了很好的效果,但随着社会法治的进步和现代法治理念的发展,对于经济犯罪轻刑化的主张越来越得到认可。本文主要介绍了经济犯罪重刑化的危害和轻刑化的依据,对轻刑化的途径进行了初步探讨,阐明坚持经济犯罪的轻刑化是真正做到罪责刑适用的需要。【关键词】经济犯罪;轻刑化;重刑化
一、经济犯罪和轻刑化的概念
(一)经济犯罪的概念
对于什么是经济犯罪,学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早期有学者认为:所谓经济犯罪,简单说来,就是经济领域内,直接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①。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变革和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其中有学者就认为经济犯罪是指经济领域直接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具体指,通过制售伪劣商品、走私等直接危害社会经济秩序;或侵犯财产所有权;或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及破坏环境保护;同时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关系,触犯刑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②。学界目前对于经济犯罪的主流观点分为三类,一类是最广义的经济犯罪概念,这种观点认为经济犯罪是指侵犯一切社会经济领域的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理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包括了我国
刑法“破今年小年是几号
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里的所有罪名,也包括了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一类是次广义的经济犯罪概念,这种观点认为经济犯罪就是指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破坏社会经济某个环节上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和侵犯财产类犯罪。最后一类是指侠义的经济犯罪概念,这类经济犯罪主要是指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的具体犯罪,范围最窄。总结以上我国学界关于经济犯罪的概念,本人认为,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经济生活中运用各种手段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轻刑化的概念分析
轻刑化作为一种概念是相比较于重刑化而言的,是在刑法学、犯罪学中经常提及的概念。对于轻刑化的概念,目前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轻刑化是主要从立法层面通过规定各种犯罪的比较轻缓的法定刑来达到慎用重刑罚的目的。第二,轻刑化主要是一种思想指导,它主要运用于具体的刑法适用的过程中,秉持着这种思想观念来处理刑罚。第三,轻刑化主要作为一种刑事政策来规定于法律,企图运用政策的作用达到慎用重刑的目的。本人总结认为,轻刑化主要是指在刑罚适用的过程中,运用处罚程度低的手段来惩治犯罪的一种方式。具体表现为运用刑罚体系中处罚较轻的刑罚和更多地运用缓刑、假释等制度。对于轻刑化的这种刑罚方式而言,有两点内涵需要予以明确。一方面,主张刑罚的轻刑化并不是完全排斥重刑的适用。虽然随着社会文明和法治理念的不断发展,社会
的和谐程度得到了改善,但仍不排除一些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的出现,对于这类犯罪而言,适用轻刑的刑罚是难以达到刑法的意义的。在这类犯罪当中,重刑化仍有存在的必要。另一方面,主张轻刑化并不是对于所有的犯罪一味地从轻。适用轻刑化的理念是要与社会发展的理念价值相适应,也要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在罪责刑方面达到一致,它不等于一律在法定刑以下适用刑罚。
二、我国经济犯罪轻刑化的依据
在各国刑罚不断轻刑化的浪潮之下,我国作为依法治国的国家,理应考虑在经济犯罪中减少重刑的适用,以一种轻刑化的刑罚来处理经济犯罪案件。对于为何要将经济犯罪轻刑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
(一)经济犯罪本身的性质要求
dy是什么意思经济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它是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体系的。相比较自然犯而言,它是一种法定犯,它的出现主要依靠国家的法律来加以规定,它的应受惩罚性并不像某些自然犯那么明显,主要是依靠法律的条文规定。经济犯罪原因很复杂,首先,经济犯罪是一种经济行为,经济行为更多的是在不断竞争中逐利,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主体会不断冒险,在不断尝试中,一旦突破界限就会触犯国家的刑事法律,进而演变成刑罚的处罚。其次,我国的经济制度不够完善,在市场经
济不断发展的同时,我国是一
个中国特的经济制度,很多制度并没有借鉴的经验,只能靠我们自己在发展中完善,制度的漏洞导致了很多经济行为越轨,超出法律的界限。最后,经济法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修改的,法应当能够适用社会的不断发展,在某阶段适用的经济法规在另外一个阶段可能就会存在阻碍。因此对于经济犯罪而言,它具有很大的时代性,它是由一个时代的经济法规和经济政策所决定的,在这种性质的作用下,对于单个人在经济犯罪中适用严峻刑罚显然不太公平,轻刑化的模式才能更加体现合理之处。
(二)经济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的要求
犯罪客体是犯罪危害性的关键要素,犯罪客体的严重性也决定了刑罚的轻重。犯罪客体性质不同,对法定刑的设置和具体犯罪量刑轻重的选择有着直接的影响①。总体而言,侵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刑罚的严厉程度会明显重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行为。而对于经济犯罪而言,这类犯罪侵犯的主要客体就是经济秩序,这种客体的侵犯并没有直接侵犯到人的生命和财产,只作为一种可能性的结果可能会在某些经济犯罪中侵犯健康权和财产权,但这只是一种侵犯经济秩序后的可能性结果。对于经济犯罪适用严峻刑罚,不符合现代法治的理念,难以做到罪刑等价。
(三)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国宝大熊猫作文三年级300字左右我国现在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高速期,社会的方方面面都需要不断的经济发展来提供动力。在我国经济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
经济犯罪的发生也会随着经济热潮的发展而不断增多,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国家打击经济犯罪是一种必然,但这需要保持轻刑化的态势。市场经济的发展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冒险性,如果对于经济犯罪不断适用重刑,营造一种严峻刑罚的法治环境,会严重打击市场主体发展的积极性,阻碍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刑罚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的手段,不应以重刑过多地干预市场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轻松的法治环境对于国民经济的促进才会更加有帮助。
男子染疫疲劳工作诱发心肌炎三、我国经济犯罪的重刑化表现
对于我国的经济犯罪而言,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国家确立了“从严从快”的刑事政策,这种政策在法律方面表现于一种重刑化的规定。
(一)在立法层面体现于一种重刑化的刑罚结构
关于刑罚结构,有学者做出过具体的阐述,并将刑罚结构划分为五种:以死刑占主导地位的;以死刑和徒刑为主导的;以徒刑为主导的;徒刑和罚金为主导的;徒刑的替代措施为主导的。纵观我国关于经济犯罪的相关规定,我国是以死刑和徒刑为主导的一种刑罚体现。这种刑罚模式使得经济犯罪和侵电脑功率
犯人身、财产类犯罪的行为处于同等的严峻模式,这显然是不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经济犯罪侵犯的主要是经济秩序,与侵犯人身和财产的犯罪而言,二者的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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