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11.29
【字 号】冀卫农基[2012]37号
【施行日期】2012.1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意见
(冀卫农基﹝2012﹞3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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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十二五”医改规划,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支付制度,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全面推进我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
  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
付方式,将新农合的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其核心是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的转换。面对当前医疗费用上涨、医疗服务需求增长,新农合基金支付压力加大的现状,通过改革支付方式,建立医疗机构自我控费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水平,减轻参合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保证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对保障新农合制度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让农村居民切实享受医改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年级下册数学期中考试试卷  (一)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当前新农合制度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参合农村居民受益水平、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的新农合费用支付制度。同时将支付方式改革作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重要手段,实现管理创新和激励机制转换。
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缴费  (二)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基本原则
用首先然后最后造句  --实行机构、病种全覆盖。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必须覆盖统筹区域内的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覆盖所有病种,以防范医疗机构规避支付方式改革,推诿重症病人,转嫁医疗费用等不规范行为发生,有效发挥支付方式改革的综合作用。
  --适时调整支付标准。要根据前三年度医疗费用水平、各病种临床路径或标准化诊疗方案,医疗服务成本变化,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筹资标准和统筹补偿方案调整,以及农村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科学测算支付标准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的支付标准应当有利于引导参合农村居民常见疾病在基层就医和推进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医疗。
  --兼顾各方利益,确保持续发展。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支付水平。科学确定参合农村居民的费用分担比例,使参合农村居民最大程度受益,努力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通过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确定合理的费用支付标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使医疗机构获得合理的补偿,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同时,控制医药费用中国戏剧
性价比最好的suv不合理增长。
  --强化监管,保证质量。要充分发挥卫生等相关部门对医疗服务的协同监管作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管理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考核评价制度。实行组织、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并举,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实现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双重管理目标,切实维护参合农村居民利益。
  三、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在乡(镇)、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积极推行以门诊补偿总额预付为主的支付方式。门诊补偿总额预付是指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谈判确定年度门诊补偿资金总额的一种支付方式。补偿资金预算总额用于购买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一般性疾病门诊服务。门诊补偿总额预算要根据每一个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人口,上年度门诊人次、近三年次均门诊费用,以及门诊服务利用和费用增长等因素分别测算确定。同时,要制定次均门诊费用、年度内应完成的门诊人次和服务质量等考核指标,实行补偿资金每月审核拨付,定期
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补偿资金与奖惩,年终结算的支付办法。要避免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门诊补偿总额预付后病人不合理转诊分流。对预算总额原则上要每年协商调整一次。
  在实施门诊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中,也可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向乡村医生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于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可探索实行定额包干的支付方式。在开展县、乡、村纵向技术合作或一体化管理的地方,可探索在协作体系内对门诊服务按人头付费,要根据服务人口患病率、门诊分级诊疗、前三年门诊次均费用等情况,综合确定人头付费标准。
  (二)住院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住院补偿总额预付等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
  按病种付费是指根据住院病人所患病种确定相应付费标准的费用支付方式。各地要根据病种临床路径或诊疗规范或近三年各病种住院费用水平,测算各病种从诊断入院检查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所需医药费用。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协商谈判,合理确定各病种定额付费标准,包括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参合患者自付标准。要积极做好按病种付费方式和收费方式改革的衔接。按病种收付费,原则上费用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结余
部分归医疗机构所有。
  在推行按病种付费改革中,也要充分考虑部分病种,不同病人病情轻重、用药品种及剂量、需要施行的检查、项目等差异,根据疾病临床路径或诊疗规范可制定最高限额付费标准。对未超出最高限额付费标准的,新农合和参合患者根据当地统筹补偿方案的规定,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医疗费用;对超过最高限额付费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保障新农合基金有效合理使用,最大程度地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按病种收付费病种的选择,应当本着诊疗规范、费用测算相对简单的原则,可优先在卫生部已经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中选择。也可按照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参合患者的疾病谱排序,对拟纳入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进行筛选和调整,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要合理控制按病种收付费病种的例外病例比例。
  按床日付费是将所有住院疾病分为若干类,合理确定平均住院日,经过测算确定各类住院疾病不同床日段的床日付费标准,体现疾病诊疗每日临床活动及资源消耗情况,并按住院床日累计计算每例住院病人的付费额。实行按床日付费要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评价指标,明确平均住院日、实际补偿比等要求,避免缩短或延长住院时间、推诿病人等违规行
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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