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计税依据
一、计税销售额规定
  1.高智商电影排行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也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例题·计算题】某摩托车生产企业2012年生产两轮摩托车200000辆,每辆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46万元。全年销售两轮摩托车190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7400万元。由于部分摩托车由该生产企业直接送货,运输合同记载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全年生产三轮摩托车30000辆,每辆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36万元。全年销售三轮摩托车28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80万元。(摩托车消费税税率均为10%
  要求:计算该摩托车生产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全年应纳消费税=[87400+468/117%)+10080]×10%9788(万元)
2.包装物
  (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汇总表  
押金种类
收取时,未逾期
逾期时
一般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押金
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
缴纳增值税,缴纳消费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税价)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外)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税价)
不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
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
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因为从量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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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 
越野车品牌(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 
    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 
  非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入 
  某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化妆品,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00元,包装物逾期末还,没收押金。则: 
  应纳消费税=1500÷(117%)×30%=384.62(元) 
  应纳增值税=1500÷(1+17%)×17%=217.95(元) 
  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入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啤酒、黄酒等酒品。2014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58日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0元;518日销售啤酒一批,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8500元;528日,没收已逾期一年的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46800元。 
  该厂20145月份包装物押金收入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消费税=23400÷(1+17%)×20%=4000(元) 
  应纳增值税=23400÷(1+17%)×17%+46800÷(1+17%)×17%=3400680010200(元)
【考题·多选题】(考题)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A.优质费 B.包装物租金 C.品牌使用费 D.包装物押金
『正确答案』ABCD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21月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吨)。
『正确答案』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二、销售数量规定用烤箱烤鱼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特别提示】黄酒、啤酒以吨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成品油以升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卷烟的从量计税部分是以支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白酒从量计税部分是以500克或500毫升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
  【考题·多选题】(考题)下列各项关于从量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确定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进口应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C.以应税消费品投资入股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正确答案』ABC 
【例题·计算题】某石油化工厂20141月,销售无铅汽油25吨,柴油18吨,提供给本厂基建工程车辆、设备使用柴油5吨,将9吨含铅汽油进行提炼生产高品质汽油。计算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已知汽油1=1388升,柴油1=1176;无铅汽油的税率为定额税率1.0/;柴油的定额税率0.8/)
  【正确答案】
  (1)销售无铅汽油应纳消费税税额=25×1388×1.0=34700()
  (2)销售柴油应纳消费税税额=(18+5)×1176×0.8=21638.4()
  (3)含铅汽油进行提炼生产高品质汽油属于连续生产,不需缴纳消费税。
  (4)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34700+21638.4=56338.4()
  三、(复合计征)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既规定了比例税率,又规定了定额税率的卷烟、白酒,其应纳税额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目前只有卷烟、白酒实行复合计征的方法,其计税依据分别是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和实际销售(或海关核定、委托方收回、移送使用)数量。  
【多选题】 下列关于消费税相关规定的叙述,其中正确的有( )。 
A、按现行消费税法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方法 
B、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和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 
C、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卷烟、白酒、啤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 
D、实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方法计算应纳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应税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复合计税的知识点。按现行消费税法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啤酒采用从量计征方法。 
【例题·单选题】某烟草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1月销售甲类卷烟1000标准条,取得销售收入(含增值税)93600元。该企业1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003/支,1标准条有200;比例税率为56%)
  A.53016   B.44800   C.600  D.45400
卡塔尔首都【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税额=93600÷(1+17%)×56%+200×1000×0.003=44800+600=45400()
  【例题·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7月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要求: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 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四、计税依据特殊规定
  (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全部销售给消费者。计算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16380÷(117%)×30×10%420000×10%42000(元) 
(二)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考题·综合题】(近三年考题综合题节选)……。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和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 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 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 000元。
  要求:指出百货商场是否需要计算增值税或消费税。如果需要计算,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计算消费税的应交税金。
『正确答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90000×17%=32300(元)消费税的应纳税额=220000×5%=11000(元) 
(三)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处理
公司口号大全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四)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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