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卷烟消费税税收政策探析
进口卷烟消费税税收政策探析
作者:乔亮国 刘思江
来源:《消费导刊》2010年第03
        [ ]世界第四大岛199411日至今,国家多次对进口卷烟消费税税收政策进行调整,这些调整在税率、计税依据及计税方法等方面均有体现。文章具体分析进口卷烟消费税税收政策的调整及其对应纳税额的影响。
        [关键词]进口卷烟消费税 税收政策
       
        作者简介:乔亮国(1968-),美国僵尸片男,山西偏关人,忻州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税收理论与政策;刘思江(1988-),,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金融工程系。
       
        一、进口卷烟消费税税收政策调整历程
        民居从199411日至200951,进口卷烟消费税税收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9931213,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5)规定,进口卷烟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好玩的网游推荐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甲类卷烟适用45%的比例税率,乙类卷烟适用40%的比例税率。由此可见,1994年开始进口卷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征收消费税,税率为差别比例税率。
        ()1994824,为了平衡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卷烟临时调低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政字[1994]158)决定,进口卷烟消费税自199491日起暂减按40%的税率计征。1998共享盘731,国务院《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8]7朋友生日送什么礼物好号)对卷烟消费税税率结构进行了调整,决定从199871日起,进口卷烟的消费税税率由40%调整为50%。此后,进口卷烟消费税开始实行单一比例税率从价定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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