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8.03
∙【字 号】乌政办[2012]376号
∙【施行日期】2012.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2〕37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市冶金等工贸企业本质安全和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和推动这些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达标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办字〔2011〕62号)、《关于加快推进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新安办字〔2012〕42号)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通过标准化达标,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实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乌鲁木齐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 峰 副市长
钢厂实习报告 副组长:巩兴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海华 市安监局局长
童话电影 成 员: 张新平 市财政局局长
买买提·艾力 市经信委副主任
丁雪峰 市建委副主任
葛广峰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在善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副主任(副局长)
饥荒人物mod 杨建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何殊鹏 市旅游局副局长
温尚志 市商务局(粮食局)副局长
李建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展航 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我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区(县)及安委会成员相关部门的标准化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副局长葛广峰兼任,负责指导协调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生日文案高级简短工作目标及任务
到2012年底,规模以上冶金、有、机械行业中60%的企业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规模以上白酒、建筑卫生陶瓷、啤酒、平板玻璃、乳制品、水泥、氧化铝生产等行业中20%的企业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2014年全面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2015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实现达标。
2012年各区(县)、各单位要完成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具体工作任务为:米东区不少于5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不少于10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不少于10家,天山区不少于7家,沙依巴克区不少于7家,水磨沟区不少于4家,达坂城区不少于1家,乌鲁木齐县不少于1家,市国资委不少于2家。
四、工作原则
(一)企业为主,政府督导。企业要建立标准化自我考评体系、制定有利于推动标准化又切合实际的实施计划,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安全标准化咨询机构、专家帮助开展创建工作,保证安全标准化工作人员、责任、资金和措施的落实。与市人民政府签定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市属企业,要在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规模以下企业可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和整改问题和隐患,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标准要求。同时,及时向评审机构申报,由评审机构组织检查、评审和审核。规模以下企业要争先创优,2015年底前要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规模以上企业要主动申请达标评级,在2013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已完成标准化评级达标的企业,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标准化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达标水平。
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协调、组织企业选派专人参加专项培训,及时总结推广标准化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效解决推进标准化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确保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考评质量。
(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行业是冶金、有、建材、机械等行业,重点企业是上市公司及规模以上企业。各区(县)及市安委会成员相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内企业种类、规模、数量和分布情况,确定标准化建设的重点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区别不同情况,创新达标途径和方法。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1. 准备阶段
2012年7月20日前,各区(县)及安委会成员相关部门要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冶金等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参见附件1、附件2),确定阶段目标及2012年达标企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召唤刷图加点 2. 实施阶段
2012年11月底前,各区(县)及安委会成员相关部门按照市安委办确定的目标任务,指导督促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和申报工作,2012年12月由考评机构完成评审,市安监部门进行公告,保证2012年任务圆满完成。
提土旁加于 2013年为落实年,随着国家逐步颁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在冶金企业(轧钢、焦化、烧结球团、铁合金、炼铁、炼钢、煤气)、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有重金属冶炼、有重金属压力加工、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白酒生产、啤酒生产、乳制品生产、造纸、食品生产、纺织、商场、仓储物流等23个行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
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在2015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
(四)奖惩并举,政策引导。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资金。借鉴广西柳州市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基金的经验,凡完成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政府将进行一定资金支持。目前,我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滞后,尤其是缺乏行政许可监管手段,要鼓励各区(县)及市安委会相关部门参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推行安
全生产标准化奖励资金的办法,列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冶金等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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