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进规”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进规”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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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0.22
【字 号】荆政发〔2020〕12号
【施行日期】2020.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进规”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20〕12号老婆对老公说父亲节的祝福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工业的核心力量,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近年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逐年减少,呈现出“进不抵退”的局面。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小工业企业快成长上规模(以下统称“进规”),做大工业经济底盘,夯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企业“进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进规”企业培育库。将年主营业务收入8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和固
教师节贺卡寄语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作为培育对象,按照企业成长工程年度目标任务数2倍的基数,分年度建立“进规”企业培育库。(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加大“进规”企业奖励扶持力度。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分2次兑现到位,“进规”满1年兑现20万元,“进规”满2年后兑现剩余10万元。各县(市、区)企业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负担,其中,县(市)内企业市本级承担10万元,区内企业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以其前1年缴纳税收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为基数,自“进规”当年起,连续3年对新增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100%的奖励(该政策与招商引资税收政策不重复享受)。从2020年起,对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视情将投产后3年内“进规”的要求纳入招商引资合同内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
吴京的资料  三、给予“进规”企业资金支持。市直有关部门在安排工业技改、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规”后备企业优先给予支持,将“进规”后备企业享受技改扩规政策的门槛降为300万元。积极争取省中小企业投资基金支持市内“进规”后备企业发展。市江汉产业基金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对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进规”后备企业开展全面考察,选择优
质企业或项目进行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新“进规”企业3年内免收担保费,由同级财政对担保公司按照1%的比例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
  四、缓解“进规”企业融资难题。完善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帮助“进规”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各类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扩大对中小工业企业的信用贷款规模,发展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业务,对市场前景好、经营诚信但暂时有困难的中小工业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充分运用支小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中小微工业企业的贷款比例,对生产经营正常、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鼓励开展续贷业务,并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银行监管部门要督促商业银行制定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办法,建立单独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考核机制。将“进规”企业融资工作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考评办、人行市中心支行、荆门银保监分局)新教师岗前培训总结
  五、支持小微工业企业拓展市场。编制全市“进规”企业培育库产品目录,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承担预算职责的编制部门,要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本部门年度政
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情况,包括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比重。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鼓励中标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中小工业企业产品;有关主管部门要将此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业主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积极引导、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参与市级重点产业链配套协作,适时开展与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技术对接和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会、产品推介会、贸易洽谈会、商务洽谈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市、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依托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涵盖创客孵化、小试、中试、征地建厂、量产投产等阶段的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市场拓展、法律咨询、电子商务等社会化服务。对全程“一对一”服务小微企业“进规”的优质服务机构,按每培育1家进规企业奖励1万元的标准予以兑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成功格言
  七、加强“进规”企业包联服务。认真贯彻落实《荆门市弘扬“店小二”精神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工作方案》(荆办文〔2020〕9 号)以及市委“争抢转”要求,对“进规”后备企业,各县(市、区)要按照“一家企业、一个部门包联、一本工作台账、一套帮扶措施”的要求开展包联服务,确保按期“进规”。(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八、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各县(市、区)工业企业“进规”发展主体责任,提高“进规”工作在各地工业经济工作考核中的权重,确保全市“进规”企业数逐年增加。市财政设立100万元专项经费,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考评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九、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经信局统筹协调,市委宣传部、市考评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招商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荆门银保监分局、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商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业企业“进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整合经信、统计、税务、发改、招商、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监测力量,严格统计执法,引导、督促和服务企业依法依规“进规”发展。加大“进规”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推介
工业企业“进规”发展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关心支持企业“进规”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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