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税地税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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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魔方玩法图解【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9.29
【字 号】豫政办〔2017〕116号
【施行日期】2017.09.29
怎样清理手机内存【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7〕1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9日
 
河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9个复韵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众少跑腿、好办事”为目标,坚持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的“五统一”原则,依托省政务云,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政务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消除数据孤岛,全面提升我省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整合范围。纳入整合共享范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三)工作目标。2017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有效整合,数量大幅压缩;各级、各部门统一接入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初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成政务大数据平台,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应用提供数据服务,人口、法人、证照等基础信息率先实现共享。
  2018年年底前,全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政府部门各类业务专网基本完成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交换;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
  1.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审计。各地、各部门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开展自查,全面厘清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形成自查报告,同时提出本地、本部门清理整合和接入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清单。
  2017年10月15日前,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将自查报告报省政府办公厅。(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分别负责)
  2017年11月30日前,对政务信息系统进行专项审计,全面摸清全省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底数,形成审计报告。(省审计厅牵头,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分别负责)
  2.清除“僵尸”政务信息系统。各级、各部门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清理。2017年10月31日前,省直各有关部门基本完成清理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3.加快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各级、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清单,将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原则上以单个处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必须整合。2017年11月30日前,省直各有关部门完成本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使其具备接入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条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二)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
  1.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整合。加快省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和系统建设,完善省电子政务外网,提升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
  2017年9月30日前,所有省直部门和有关中央驻豫单位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接入省电子政务外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现电子政务外网覆盖本级和所辖区域所有政务部门。
  2018年6月30日前,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目前各部门各类业务专网完成向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
  (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管中心配合;省直各有关部门和中央驻豫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分别负责)
  2.加快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构建两级平台、三级网络互联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
  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建设,并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交换支撑服务能力。
  2017年12月15日前,省直各有关部门整合后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按标准规范完成接入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工作,凡须接入而未接入的,省财政原则上不予安排后期运维经费。
  2017年12月31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完成本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建设,开展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工作,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2018年6月30日前,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按标准规范全部接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牵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3.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大普查,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构建全省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提
供支撑。
  2017年10月31日前,各级、各部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制定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和审核录入,梳理信息资源,摸清数据底数,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提出对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需求。
  2017年12月31日前,建立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动态管理机制。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4.完善政务数据共享相关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加快构建我省政务数据共享标准体系。2017年9月30日前,制定《河南省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接入标准规范(试行)》和技术指南,作为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建设和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的依据;研究制定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标准。
  (省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牵头,省信息中心、河南云政公司负责)。
  5.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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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31日前,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包括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包括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电力、空间地理、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根据业务办理需求,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间共享交换。
  2018年3月31日前,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建成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门户网站;依托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推动公共数据开放。
  2018年6月30日前,各级、各部门可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实现按需共享。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编办、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项目管理和安全保障。
  1.优化建设模式。推动电子政务项目投资、运维和建设模式改革,实行项目分类管理,鼓励采用服务采购模式,鼓励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与服务,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2017年12月31日前,修订《河南省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电
小学英语试卷子政务服务采购管理相关办法,完善政府购买云服务的相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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