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保系统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3.02.04
∙【字 号】〔2013〕5号
∙【施行日期】2013.02.04
∙科学知识【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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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环保系统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为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节假日值班工作的通知》(豫机号〔2012〕4956号)要求,切实加强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在岗值班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要严格实行在岗值班制度,建立值班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值班人员工作任务和责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24小时必须在岗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注意接听电话、接收传真,及时妥善处理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公务。同时,要建立交接班制度,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做好交接工作,做到无缝交接,防止出现空档。
二、坚持领导带班
民国是哪一年开始比较火的卖闲置的app巡回检查组演员表职位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值班工作具有领导责任,负责同志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亲自带班,及时处理有关重大事宜。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三、确保联络畅通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要设立专用值班电话和传真,并向社会公布,方便众查询,严禁将12369举报当作政务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使用值班电话聊天,要及时接收传真,重大事宜及时报告。省环保厅将不定期检查各地的政务值班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
四、及时报送信息
按照省政府和环保部的有关规定,遇有突发性事件、污染事故等重大情况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值班主任和带班领导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省厅值班室、省厅应急办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的,省环保厅将在全省环保系统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对于涉密事项,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前5天,向省环保厅办公室报送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
会计职能 省环保厅政务值班电话:66309000,传真:66309160;应急值班电话:66312369。
2013年2月4日
主办:办公室督办:办公室
抄送:省环保厅直属各单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3年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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