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1黄河滩区迁建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建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早日实现保障黄河安全与滩区发展的双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和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复的《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范围内的迁建项目。
第三条 各级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的统一管理。
第四条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主要目标:从2017年至2019年,用3年时间将黄河滩区地势低洼、险情突出的24.32万人整村外迁安置,2020年完成搬迁任务。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五条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投资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原则,依据《规划》确定的年度迁建任务和试点前期工作程序,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 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明确迁建对象、安置地点、住房及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原村庄拆除及复垦整治、后期产业扶持、劳动力转移就业、投资规模及来源、社会稳定等内容,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云顶之弈装备 第七条 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扶贫、河务等部门组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由省辖市、省直管县政府审批。
第三章 投资计划申报和下达
第八条 县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利部门依据批复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编制本地下一年度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投资建议计划,并逐级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投资建议计划需明确各县(区)年度迁建众户数及人口,按《规划》确定的户
均补助标准申请住房建设补助资金。省辖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部门在上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时,要将年度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推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养牛利润
第九条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根据各地上报的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编制下一年度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省级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级在收到投资计划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至县级,并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备案。
小吃制作 第十条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一条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依法加强对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的监管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 组织实施
高圆圆投资涉欺诈 第十二条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
同管理制。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环节工作,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县级政府是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项目法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
项目法人要建立严格的现场协调或调度制度,积极处理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超级赛亚人孙悟空 监理单位要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
设计单位要按合同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确保设计质量。
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前,要将经过审批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法人。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及时报项目法人。
第十四条 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管理履行主体责任,要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按时开工建设,准确报告建设进展和进度数据,管好用好资金,如期保质保量建成安置区,依法依规加强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 县级政府对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信息报送等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市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的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第十六条 工程开工前,应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审查、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的技术管理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相关单位责任人要按规定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第十七条 安置工程经验收合格达到安全入住使用要求后,县级政府要及时有序组织众搬迁入住,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体制,配套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宝四口
第十八条 众搬迁入住后,原则上半个月内退出旧房。县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开展原村庄拆除复垦整治工作,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确有特殊情况的,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和有关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直报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按月进行调度。
第五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安置工程(含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验收分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综合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安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满足验收合格、安全入住使用条件,且搬迁户搬迁入住、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等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实行县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确保验收质量。县级验收由县级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财政、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项目验收委员会,依据下达的投资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等相关资料,对工程建
设、资金使用、搬迁入住情况、旧房拆除复垦等作出综合评价,形成综合验收报告。也可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
第二十三条 项目法人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迁建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到一个项目一套档案。档案资料包括项目审批文件、投资计划文件、各项建设合同和入户调查表、有关协议、迁建众花名册、验收资料等。归档资料除保存纸质文件外,还包括影像等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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