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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6.27
【字 号】黄政办发[2008]46号
【施行日期】2008.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黄冈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关于请督促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的函》(建办规函〔2007〕7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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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黄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六)《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5年);
  (七)《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公示稿);
  (八)《黄冈市住房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第三条 规划原则
  以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打造滨水园林宜居城为目标,以“1+8”城市经济圈两型社会建立为契机,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我市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按照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总量,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突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不断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实行成片开发,合理调配住房结构和布局,使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质量得到逐步改善和提高。
  第四条 本规划期限为2008-2012年,规划范围为黄冈市辖县(市)住房建设规划目标数据,以及黄冈市区具体建设规划。
  第五条 本规划包括文本及附表。
第二章 住房现状与需求情况
  第六条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
  到2007年底,全市总人口730.98万人,总户数232.67万户。其中城镇居住人口165.33万人,居住户数约52.6万户。根据《黄冈市住房状况调查分析报告》抽样调查统计,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约为31.73平方米,住房自有率为86.94%,住房成套率为86.61%;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2.26平方米,住房成套率为83.58%。
  第七条 “十五”、“十一五”(2006-2007年)期间住房建设情况
  “十五”期间,全市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量352.43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约40万平方米。其中黄冈市区商品住房总量146.78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约15万平方米。
  2006年,全市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量136.9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及其他商品住房121.9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5万平方米。黄冈市区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总量5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商品住房51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约4万平方米。
  2007年,全市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总量272.7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及其他商品住房244.
7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约28万平方米。黄冈市区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总量101.2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普通及其他商品住房96.2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约5万平方米。
  第八条 住房需求情况
  根据全市人口状况和目前商品住房供需量,结合黄冈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城市化进程和未来发展预测:
  (一)2008-2012年黄冈市普通商品房需求总量约为1215.93万平方米。
  (二)保障型住房需求情况
  据调查统计预测,本规划内,黄冈市城镇低收入及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约有3.95万户需要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双限普通商品住房等途径解决住房困难,保障型住房建设总量为 242.96 万平方米。
  (三)其他商品住房需求约为418.2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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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三)项合计,2008-2012年共计划建设住房1877.17万平方米。
第三章 住房建设目标
  第九条 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
  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应立足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创建“园林城、卫生城、文明城、旅游城”的要求,将黄冈市区打造成滨水园林宜居城,使房地产业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的重要行业。
  同时,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保障供应体系,逐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住房建设应结合旧城区改造,重点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
  第十条 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重点满足我市城镇不同收入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完全解决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住房建设。同时,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房地产竞争环境,保证有序竞争,提升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整体素质,提高商品房开发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平稳发展。
  第十一条 住房开发建设总量和结构
建党一百周年手抄报内容  (一)住房开发建设总投资达到295亿元。
  (二)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1877.17万平方米。其中:
  1、普通商品住房1215.93万平方米;
  2、经济适用住房169.07万平方米;
  3、廉租住房36.68万平方米;
  4、双限普通商品住房2.16万平方米;
  5、企业农民工公寓35.05万平方米;
  6、其他商品住房418.28万平方米。
  黄冈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目标见附表一。
  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
  (一)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二)财政在本级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10%;
  (三)在国家每年下拨给中西部地区建设保障型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中安排,一般县市200元/平方米,贫困县(市)3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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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资金;
  (五)社会捐赠和其他渠道筹措资金。
  第十三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从2008年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含商品住房、保障型住房)建设,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所占比重,控制在开发建设总量的70%以上(以城市住房建设总量实行平衡)。
  黄冈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结构见附表二。
  第十四条 住房建设空间及区域指引
送妈妈什么礼物最贴心  (一)黄冈市区:2008-2012年,按照城市规划黄冈市区“在完善黄冈城区的基础上,重点朝东南向黄冈经济开发区发展”的要求,把城东南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的重点地区,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按照打造黄冈新的城市中心的要求,把住房建设的重点放在城东南新区重点建设园林式建筑,满足中高端消费体住房消费需求。
  2008-2012年,应当在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区,重点建设一批保障型住房和适应中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二)各县(市)按照本规划目标数据,编制2008-2012年县(市)建设规划,具体落实建设空间布局。
  黄冈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年度目标见附表三。
第四章 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第十五条 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目标,坚持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适当加大居住用地供应量,重点保证保障型住房用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及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学确定住房建设用地总量和出让宗地规模;引导保障型住房建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方向进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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