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1.29
三笠【字 号】黄政发[2008]1号
【施行日期】2008.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发〔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
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近两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市政府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加强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目前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还不少,资源利用率低、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国家、民族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节能降耗、污染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加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落实和检查考核工作力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确保完成。各地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区域内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乡镇、各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要把
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好的地方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各地每年要将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考核。
算你狠 陈小春
  从2008年开始,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停止新开工项目审批,停止工业用地审批。朱迅近況
  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各级节能减排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凡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要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要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宣传,强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民等各类社会主体的责任,促使公民自觉履行节能和环保义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祝老公新年快乐祝福语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已成立以刘雪荣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焱,市委常委、副市长龙福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节能减排的日常工作,其中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节能减排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意见。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黄冈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商品混凝土价格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7〕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49吨标准煤下降到1.19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3%。到201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5.6%,控制在3.73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控制在27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不超过0.66万吨。全市县级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二)总体要求。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来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三)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把土地、信贷两大闸门,提高节能环保
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严格落实国家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在出口配额的申报和分配中,严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关,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一律不向国家申报出口配额,不向国家要求提高出口退税率。严格执行国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对列为差别电价政策目录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生产企业,坚决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商务局、环保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黄冈供电公司负责)
  (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切实加大淘汰钢铁、建材、铁合金、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抓紧组织调查,摸清现状,制订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点落实小造纸、小水泥、小钢铁等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控制能
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到2010年,关闭落后水泥生产能力103万吨,其中2007年已关闭落后水泥生产能力41万吨,对全市剩余造纸落后生产能力8.86万吨,2007年全部关闭到位。对不按期关闭的企业,各级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地方,停止审批新开工工业项目,停止审批新征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申报国家和省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限批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冈供电公司负责)
  (五)完善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严格按照各行业准入条件审批项目,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按照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资源局、商务局、环保局负责)
  (六)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落实《黄冈市“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优化能源结构和
布局,有序开发小水电和抽水蓄能,合理发展火电,鼓励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积极发展生物柴油项目,继续巩固提高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成果。到“十一五”期末,使能源总消费中天然气、水电、生物质能等洁净能源的比例从2005年的26.7%上升到34%左右,平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建设;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38万口,新增“三沼”综合利用户22万户,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97处,全年产沼气总量5000万立方米。(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建委、农业局负责)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