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11.27
∙dnf 副职业【字 号】鄂教高[2013]8号
∙【施行日期】2013.11.27
∙生日礼物 男朋友【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0是什么意思∙【时效性】现行有效
∙显卡驱动更新不了【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添加网络打印机(鄂教高〔2013〕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高中周记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精神,经高校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省教育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评审,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华中科技大学与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武重集团实习实训基地”等10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授予三峡大学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等35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实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基地建设方案,认真落实好实习实训准备、教学、管理、考核、总结等各个环节,制定分专业(类)实习实训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落实实习实训学生选派任务,各基地牵头高校应于12月30号前,将在基地内开展实习实训的形式、接纳实习实训学生的数量规模(包括共享高校)等信息,以《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进展情况一览表》报至省教育厅。
二、创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育模式。各高校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育模式,推动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实习实训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组建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教师队伍,促进高校与行业、企业建立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牵头高校应创新基地管理及运行模式,建立共享长效机制,积极协调基地接纳省内高校同类专业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充分发挥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要以实习实训工作为基础,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争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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