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部诉讼案件操作规范
车险理赔部诉讼案件操作规范
1、案件诉讼材料接收
A、中支公司法务人员负责接收法院传票、起诉状、申请书、涉案证据等涉诉材料。
B、中支公司法务人员在接到法院下达的涉诉材料后,注明接受日期,必须及时向本机构理赔部负责人进行汇报,并在接到传票次日确定具体经办该案的委托代理人。
会计实习报告模板C、原则上每一起诉讼案件的代理人均应为中支公司法务人员,如遇案情较为复杂、疑难或金额较大等情形,需对外聘请律师代理出庭应诉的,应由中支公司按照程序逐级上报至相关部门审批。
2、诉讼案件的登记、上报
A、中支公司法务人员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案件涉诉材料后,应立即提取该案件相关的承保、理赔等材料,填写《理赔诉讼案件管理日(周)统计报表》(附件二),并将该表一个工作日内(不含当日,下同)上报;
B、对于超权限案件,中支公司法务人员在收到相关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以邮箱的形式连同案件审核所需材料(包括传票、起诉状、案件受理通知书、投保单、保险单、申请书、原告证据、我方证据、案情分析、初步案件处理意见等材料,详见附件三)按程序逐级上报;
C、所有超权限案件上报均应严格遵循“授权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
中秋祝福语句3、诉讼案件的上报审核
车险部在收到中支公司上报的案件材料后,法务人员应及时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如需征求上级分管领导审批或总公司相关部门审批的案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流转审批完毕。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须在案件开庭前审批完毕。
4、做好应诉(调解)工作
中支公司法务人员应认真做好应诉答辩和开展调解工作。案件出庭应诉人员均应在每个案件应诉工作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本中支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进行汇报并及时做出下阶段应诉方案或调解、追偿等准备工作;对于超权限案件以邮箱形式,逐级上报,征求后续处
理意见。
案件应诉阶段的具体工作要求:
A、诉讼案件的处理应遵循“证据充分、理由充足、保证时效、维护权益”的原则。
B、诉讼案件的处理要采取认真、慎重的态度。在应诉之前,需根据案件材料认真研究案件情况,做好诉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围绕争议焦点,积极收集证据材料,取得有利证据。
C、案件出庭应诉人员对查勘定损、人伤调查岗人员提供的证据中仍发现有疑点的案件要积极、及时、主动地做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以便及时取得对我公司有利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可借助第三方机构予以协助,如律师事务所、专业调查机构、司法机关等。
D、对于案情简单,责任明确,涉案金额较小,赔偿无争议的案件,尽可能由中支公司法务人员自行办理,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忠义乾坤E、根据案件情况,中支公司应坚持 “先调(和)解、后应诉”的原则,即如能采取有利于
我公司调(和)解方案,可在庭(诉)前进行调(和)解,达成调(和)解协议处理,特别是估损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应主动于第一时间介入,争取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如在车辆保险事故发生后,赔偿权利人(含伤者)、被保险人对我公司理赔意见有异议的,中支公司法务人员(如涉及人伤案件,理算人员应负责按赔款项明细提供各项人伤理算金额)应本着公司权益最大化,有效挤压理赔水分的原则,调查、收集有利证据(如涉及人伤案件,须核查伤者及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户口性质、家庭成员状况,特别是被扶养人的情况等),并制定调解方案后,积极与赔偿权利人(含伤者)、被保险人进行协商,如能通过调解的方式与伤者或被保险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争取通过正常理赔程序予以结案,以避免产生后续诉讼纠纷。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引发的诉讼案件,中支公司法务岗人员应在案件应诉阶段积极主动地与原告方及主办法官联系、沟通,在能为公司减损的前提下,尽量通过调解方式处理,以缩短理赔结案周期。过户费用
通过诉(庭)前调(和)解方式处理的案件,中支公司应对原告方提供的各类票据、证据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并逐项标明理赔金额经电话咨询或邮箱等方式请示同意后,由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书面诉前调解协议。对于庭上调解的案件,对于部分材料或赔偿标准有争议的,需征询意见后予以调节处理,调解文书则以人民法院出具的书面调解书为准。
5、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异地诉讼案件,中支公司可书面答辩应诉。
中支公司辖区内的上述案件,可由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应诉前法务人员应与其沟通交流案情及应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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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疑难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及公司其他工作人员不能处理的案件,应由公司法务人员出庭应诉。
6、为加强诉讼案件管理,增强防范与应对理赔法律风险能力,机构负责人、分管总经理每年必须开庭处理一件诉讼案件;中支机构理赔负责人、车险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必须开庭处理一件诉讼案件。
7、判决结果的审查
中支公司法务人员在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应及时对判决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对于判决明显错误和有失公平的,应立即制定处理方案。对于超权限案件,中支公司法务人员应在收到法院判决书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的形式,连同案件审核所需材料(包括一审/二审
判决书、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等)按程序上报上级公司。什么网游好玩
8、上诉、再审案件手续办理
经上级公司批准的上诉、再审案件,中支公司法务人员应提出初步意见后,逐级上报上级公司审批。中支公司法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上级公司审批意见做好各项上诉、再审准备工作。
9、案件结果确认
应在接到中支公司上报的预上诉、再审案件后,两个工作日内依据上报材料,结合案情,按照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综合分析、签署法律指导意见,并及时反馈至下级公司。中支公司在收到法律指导意见后一个工作日内,启动上诉、再审程序或尽快结案。
10、提交理赔流程,结案处理:
对于各类生效法律文书,中支公司法务人员要及时整理案件材料。并应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诉讼材料移交理算人员,由其按公司理赔流程要求及时做结案处理。
上传至理赔系统的必备诉讼案件材料主要包括传票、起诉状、案件受理通知书、上级公司的相关批示、调查取证材料、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和解协议等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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