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发布时间: 2009-7-8 被阅览数: 1419 次 来源: 遂平县国土资源局 | |||||||||||||||||||||||||||||||||||||||||||||||||||||||||||||||||||||||||||||||||||||||||||||||||||||||||||||||||||||||||||||||||||||||||||||||||||||||||||||||||||||||||||||||||||||||||||||||||||||||||||||||||||||||||||||||||||||||||||||||||||||||||||||||||||||||||||||||||||||||||||||||||||||||||||||||||||||||||||||||||||||||||||||||||||||||||||||||||||||||||||||||||||||||||||||||||||||||||||||||||||||||||||||||||||||||||||||||||||||||||||||||||||||||||||||||||||||||||||||||||||||||||||||||||||||||||||||||||||||||||||||||||||||||||||||||||||||||||||||||||||||||||||||||||||||||||||||||||||||||||||||||||||||||||||||||||||||||||||||||||||||||||||||||||||||||||||||||||||||||||||||||||||||||||||||||||||||||||||||||||||||||||||||||||||||||||||||||||||||||||||||||||||||||||||||||||||||||||||||||||||||||||||||||||||||||||||||||||||||||||||||||||||||||||||||||||||||||||||||||||||||||||||||||||||||||||||||||||||||||||||||||||||||||||||||||||||||||||||||||||||||||||||||||||||||||||||||||||||||||
前 言 遂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历史源远流长,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肉牛生产基地县、铜山优质烟生产基地县和全省畜牧业发展重点县、国家食品工业强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意见及《驻马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要求,结合遂平县实际,编制了《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规划期内遂平县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和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全面分析了遂平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阐明了全县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方针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制订了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目 录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县域概况 遂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属淮北平原;南与驻马店驿城区交界;北与西平县毗邻;西与泌阳、舞钢市连山隔水;东与上蔡、汝南接壤;介于北纬32°59'-33°18’、东经113°37’-114°10’之间;县境东西长51千米,南北宽33千米。全县土地总面积106269.44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64%,下辖13个乡镇、205个行政村。2005年,全县总人口54.7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4.15万人;城镇人口10.56万人,城镇化率为19.3%;人口密度为515人/平方千米。 遂平县西部为伏牛山余脉,中部南北两侧为两道东西走向的岗坡,自西向东逐渐递减,延伸至107国道附近,南北岗坡之间和107国道以东地区为平原。西部山区大小山头60余座,山势平缓,唯嵖岈山海拔514米,山势独特,悬崖峭壁,奇峰怪石,状似自然盆景,以“奇、险、奥、幽”著称,为全县发展旅游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县境的中东部为平原,海拔一般在55-75米之间,土地平整而肥沃。 遂平县资源丰富。一是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景观较多,门类齐全,价值较高,分布紧凑。嵖岈山风景区位于县境西部,距县城25千米,是国家级地质公园、国家AAAA级景区、河南省十大热点景区和18个重点风景区之一;龙天沟风景区位于县境西北槐树乡境内,距县城29千米系太行山脉,因九龙山、龙天山而冠名,有中原“九寨沟”之称;凤鸣谷风景区位于县境西南部,东与嵖岈山风景区相连,北与九头崖风景区接壤,景区内山叠翠、溪谷幽深、四季景宜人,景点多达130个;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是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旧址位于县境西部嵖岈山镇政府院内,距县城26千米,始建于1958年10月,2000年9月25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5月1日对外开放,馆内设立文物陈列室,展出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历史图片200余幅,文献资料180余件,其他珍贵物品176件。二是矿产资源丰富。西部山区蕴藏着丰富的铁、铀、钼、铝钒土、水晶石、大理石等矿产资源;三是水资源充沛。全县有中小型水库20多座,每年可供利用的地表水、地下水资源6.12亿立方米。 遂平县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平均年降水量972毫米。县境内河渠纵横,有大型河道1条(汝河),中型河道2条(奎旺河、赵文献河),两河共有主要支流30余条,交织成网,分布全境。其中汝河流域面积681.01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56%。土壤主要是黄棕壤和砂姜黑土,盛产小麦、玉米、花生、芝麻、烟叶等作物。肉牛、粮食、花生、烟叶、提子、西瓜、药材等种养基地已构成遂平农业产业化的崭新格局。 遂平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京广客专、107国道纵贯全境。县城北距郑州机场160千米,南距武汉机场330千米,驻舞、驻周公路等省道穿境而过,对遂平县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县已形成“农副产品加工、化工、造纸”三大支柱产业。遂平县的工业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增值居驻马店市前列,并连续荣获省、市“东西部合作先进县”。200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420819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04年增长14.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6293万元,增长10.8%;第二产业增加值177906万元,增长18.41%;第三产业增加值106620万元,增长11.6%。一、二、三产业结构比由2004年的33.3:39.0:27.7,调整到2005年的32.4:42.3:25.3。全县第一产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2.5%,拉动经济增长3.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4.7%,拉动经济增长7.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2.8%,拉动经济增长3.3个百分点。 第二节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1、农用地 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80553.3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5.8%,其中:耕地面积为6647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2.55%;园地面积为107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1%;林地面积为363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2%;牧草地面积为284.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7%;其他农用地面积为909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55%(比重示意图见图1、现状表详见表1)。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为1526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3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231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59%;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2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15%;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003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44%。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867.0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6%;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78.9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1%(比重示意图见图1、现状表详见表1)。 3、未利用地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10456.0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84%。其中:水域面积为1572.8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8%;滩涂沼泽面积为1555.9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6%;自然保留地面积为7327.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6.9%(比重示意图见图1、现状表详见表1)。 图1 2005年遂平县各类用地比重示意图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土地利用率较高 全县土地利用类型齐全,为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地空间,为农业产业化和多样化提供了良好条件;土地利用率达90.16%,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可供开发的自然保留地资源相对不足,主要分布于西部浅山丘陵区,多为卵石地,开发难度大,可供开发的面积较小。 2、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较大 全县农村居民点共计1003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44%,占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5.75%,有较大的整治潜力。 3、土地利用的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县土地利用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近年来,各行各业竞相发展,城市面貌和村镇建设日新月异,基础设施、交通条件、旅游环境不断改善,进一步加速了土地利用的城镇化水平。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地矛盾突出,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大量耕地 据资料统计,第一次土地调查全县耕地面积77677.55公顷,人口57.46万人,人均耕地0.14公顷(2.1亩);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66470公顷,人口54.71万人,人均耕地0.12公顷(1.8亩),比第一次土地调查人均耕地减少0.02公顷(0.3亩)。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各业用地不断增加,人地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土地利用短期行为严重,如各地发展果园,不是利用质量差的耕地,而是在质量好的耕地上栽种果树;城乡建设及工矿企业发展,占用大量质量好的耕地;农村居民点和一些乡镇企业用地缺乏规划选址意识,随意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耕地资源浪费。 2、重用轻养,土壤肥力下降 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农业投资大,成本高,而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增产不增收,影响了农户种地的积极性,致使一部分耕地未得到充分养护。同时,农村普遍存在耕作机械马力小,导致作业的耕作层浅,为追求短期利益而倚重化肥,轻视有机肥,不培肥地力,导致土壤板结,肥力下降,耐旱涝能力不强。 3、土地节约意识不强,集约利用水平低 一是城镇用地规模不断扩大, 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二是部分工矿企业占地面积大,有效利用率低,普遍存在不加论证,盲目上项目占用土地等情况,造成土地的闲置浪费;三是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超标现象,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10034公顷,农村人口44.15万人,人均用地227.27平方米。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遂平县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条件下,保障全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是未来时期土地利用面临的艰巨任务。 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国家要求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设立城镇扩展边界、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必须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使基本农田稳得住,建设发展空间有保障。 未来一个时期,随着全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还将占用大量耕地,而十分有限的耕地后备资源和脆弱生态环境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制约,加剧了未来全县耕地资源供需矛盾。综合人口增长、经济发展、资源有限等多种因素,遂平县耕地保护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加大 规划期间,遂平县正值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30%和45%,推动城乡统筹和驻马店市区域一体化发展,将拉动全县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要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将逐年加大,用地的供给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三、土地利用方式将面临根本性转变 随着信息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不断加快,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 必须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政策引导,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彻底转变粗放型土地利用模式。 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将逐步加大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的主要途径和改善土地生产条件的关键措施。因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将成为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力度将越来越大,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将得到重视 规划期间,为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需要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由于未利用地大多分布在生态条件脆弱区,对其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经济快速发展必然增加资源消耗量和废弃物排放量。因此,必须在保障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力度。 第四节 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 《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于1999年批准实施,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必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切实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 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全县实有耕地面积为6647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5636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稳定在84.8%,完成驻马店市下达遂平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1997-2005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合计454.66公顷,实际补充耕地763.79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总体上较为严格落实了国家的耕地保护政策。 二、保障了各项必要建设用地需求 上一轮规划共新增建设用地533.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农用地501公顷,占用耕地454.66公顷,突破了规划占用耕地指标51.66公顷。但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主要用于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相协调,支撑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三、有效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土地资源得到进一步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2005年土地利用率为90.16%,较上论规划期初增长了0.15%,土地利用率有所提高。上轮规划实施期间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53.3公顷,绝大多数为工矿仓储用地。使低效闲置用地保持较低水平,总体推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大力推进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 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763.79公顷耕地,虽然较上轮规划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但很好地履行了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并略有节余。同时改善了全县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全县农业生产综合能力。 五、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规划实施期间,通过开展土地整理,加强了田、水、路、林、村的综合开发建设,提高了土壤肥力水平,改善了农作物生长环境,促进了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土地生产力的提高,土地环境进一步优化,防洪、排涝、抗旱能力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第二章 战略定位与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一节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区域功能定位 遂平县是驻马店市实施的“三区两县(包括驻马店市驿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遂平县和确山县)一体化”城乡统筹战略重要组成部分,驻马店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市域工业基地、交通枢纽,驻马店市区北大门、后花园。重点发展特农业、生态旅游和食品加工工业等产业。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宏观经济主要预期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县GDP年均增长13.5%以上,2010年达到87亿元以上,人均GDP突破15510元以上。 到2020年GDP达到230亿元以上,人均GDP突破39009元以上。 2、经济结构调整主要预期目标 到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3:47:30,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5%,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90%以上;农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量的比重下降到40%以下。 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2:50:38,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占县域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2%以上;农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量的比重下降到35%左右。 3、人口发展目标 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全县总人口控制在56.09万以内;城镇化率达到30%。 到202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58.96万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5%。 4、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目标 到2010年,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质全面达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达到85%以上。 三、战略措施 1、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施建设工业大县、畜牧强县、旅游名县战略。 2、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3、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特,多轮驱动,不断增强全县综合经济实力。 第二节 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保障、挖潜和集约”的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科学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为重点;以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为核心,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生态和谐、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耕地保护的力度,从长远需要和土地利用全局出发,对现有耕地实行整体保护,将质量好的土地优先用于农业特别是粮、菜、油等基本农产品的生产。 2、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重点镇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4、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从实现城乡统筹、部门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和各类用地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其它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前提下,要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面的用地需求,处理好城市与农村、农业与非农业以及各业内部的用地关系,做到地尽其用。 5、以节地挖潜为重点,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 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应该充分利用浅山区和丘陵区土地资源,避免土地的闲置和荒芜,同时要充分用好、管好、保护好现有已开发的土地资源,节约用地,最大限度地挖掘已开发土地的利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利用效益。 6、保护生态环境 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湿地等生态功能区和重点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保持全县耕地数量稳中有增;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制定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各部门和城乡土地利用。根据《驻马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目标(详见表2)。 一、有效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到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6630公顷;到2020年,保持在66870公顷。 规划期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562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06%。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2010年城镇工矿存量用地盘活面积21公顷。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005年为280平方米,到2010年控制在222平方米,比2005年减少58平方米;到2020年控制在186平方米,比2005年减少94平方米。 加大农田整理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力度,大力推广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新技术,不断推进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逐步形成 按照遂平县城市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完善城乡用地增加和农村居民点减少,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005年为2280公顷,2010年达到2661公顷,比2005年增加381公顷;2020年达到3345公顷,比2005年增加106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18.52%增加到2010年21.26%,2020年达到26.34%。 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2005年为10034公顷,到2010年控制在9854公顷,比2005年减少180公顷;到2020年控制在9354公顷,比2005年减少680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占城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81.48%减为2010年78.74%,2020年减为73.66%。 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得到落实 到2010年,通过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共新增耕地490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150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105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60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75公顷。 五、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营造生态防护林和绿化隔离带等生态屏障,推进生态农业建设。 加强土地环境治理与保护,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和水土流失,科学施用化肥和农药;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因地制宜发展林、果、牧、渔业,充分开发西部山区及滩地,大力绿化荒山、荒坡、荒滩,积极营造防护林网和用材林带,使全县的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注:1.规划基数由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转换;2.2005年末人口数来源于《2005年遂平县统计年鉴》 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以人为本,构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格局。抓住驻马店市提出的“三区两县一体化”发展机遇,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转变,使遂平尽快融入驻马店市中心城市框架;提倡集约发展,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1、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注重土地整理,使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3、以供给引导需求,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4、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5、以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适宜性评价为依据,科学合理调整各类用地。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80553.35公顷,到2010年增加到80770.35公顷,到2020年增加到81048.35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17公顷、495公顷(详见表3)。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2005年耕地面积为66470公顷,2010年耕地面积达到66630公顷,2006—2010年全县耕地面积增加160公顷;2020年耕地面积达到66870公顷,2011—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增加240公顷。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62.55%,分别增至2010年的62.7%和2020年的62.92%。2006-2010年,近期全县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10公顷。规划期末,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净增加耕地400公顷。 2、适当增加园地 2005年园地面积为1078公顷,2010年园地面积达到1116公顷,2006—2010年全县园地面积增加38公顷;2020年园地面积达到1159公顷,2011—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增加43公顷。园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01%,分别增至2010年的1.05%和2020年的1.09%。 3、逐步增加林地 2005年林地面积为3630公顷,2010年林地面积达到3799公顷,2006~2010年全县林地面积增加169公顷;2020年林地面积达到4104公顷,2011—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增加305公顷。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3.42%,分别增至2010年的3.57%和2020年的3.86%。 4、稳定牧草地 规划期内牧草地面积稳定在284.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与2005年相比面积保持不变。 5、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 2005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9090.4公顷,到2010年减少至8940.4公顷,到2020年减少至8630.4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8.55%减少至2010年的8.41%和2020年的8.12%,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150公顷、460公顷(详见表3)。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重点保障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区、“三区两县一体化”等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15260公顷,规划至2010年增加至15504公顷,至2020年增加至15921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44公顷、66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4.36%增至2010年的14.59%和2020年的14.98%(详见表3)。 1、合理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大力推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规划至2020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规划至201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2661公顷,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3345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381公顷、106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15%增至2010年的2.51%和2020年的3.15%。 2、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9854公顷,规划至2020年调整为9054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180公顷、98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9.44%减至2010年的9.27%和2020年的8.51%。 3、提高基础设施用地比重 规划期内,保障国家和省市县重点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用地比重。规划至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到1897.02公顷,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2400.02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30公顷、53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76%增至2010年的1.79%和2020年的2.26%。 4、合理增加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重点完善嵖岈山等生态旅游区的各项基础设施。规划至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1091.98公顷,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1121.98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3公顷、43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01%增至2010年的1.03%和2020年的1.06%。 四、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10456.09公顷,规划至2010年面积调整为9995.09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9300.09公顷,与2005年相比,通过开发分别减少未利用地面积461公顷、1156公顷。未利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9.84%减至2010年的9.41%和2020年的8.76%(详见表3)。
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 1、优化生态用地 遂平县生态用地空间上呈网络状空间结构,发挥着重要的动植物栖息、水资源安全、土壤健康等功能。总体上,以西部山区和狮象湖水库、双沟水库、魏楼水库为重要的生态源地,以其他山体、沿汝河、奎旺河附近的林地、坑塘、农田作为重要的生态用地,通过水系、沟渠道路及两侧的防护林等线性景观要素,建立生态廊道、文化遗产廊道和游憩廊道,构成区域网络状的生态基础设施和开放空间构架。生态用地与农田、城镇及其他各项建设用地相联系,形成县域整体的生态屏障格局。 基于生态用地空间分布及发挥的主要功能,可将遂平县规划为以“两区(山地丘陵生态区、平原农业生态区)”、“两点”(城市、村镇)、“一网络”(生态廓道网络)构筑点线面结合的综合生态屏障体系。 (1)山地丘陵生态区 该区在遂平县西部山区,担负着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保障生态安全的重任。涉及嵖岈山镇、槐树乡、花庄乡、玉山镇4个乡镇。 该区是遂平县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应封山育林、植树种草,提高植被覆盖率,要大力加强对天然次生林和公益林的保护,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名优特新经济林、生态能源林等。同时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 加速矿区生态修复,在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及涵养水源的前提下,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规范开采管理,积极发展生态旅游。 (2)平原农业生态区 该区在遂平县中东部的平原区,是全县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和经济作物的重要产区。涉及常庄乡、和兴乡、阳丰乡、沈寨乡、槐树乡、花庄乡、玉山镇、文城乡8个乡镇。 该区应按照“配网络、改品种、调结构、强产业、增效益”的要求,建设高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通过完善政策机制,拓展林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积极发展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基地等,在低洼易涝区着力营造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 (3)城市绿化生态区 遂平县县城的全部区域,建设以廓道绿化、城中绿岛、环城林带、城郊森林为主要内容的县城森林生态防护体系,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在县城内,高标准绿化美化街道及庭院,扩大街头公园、玉带公园、森林公园、休闲游憩园等城市绿岛建设规模,在城郊生态环境脆弱的地段营造城郊森林和环城防护林带。 (4)村镇绿化美化生态区 该区以乡镇为单位,以村组为基础、以农户为单元,乔灌结合,村庄周围、街道和庭院绿化相结合,扎实抓好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 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村镇采用不同的绿化布局和绿化重点。抓好围村林建设,采用混交、多层的树种配置模式,形成复杂多样、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俱佳的村镇植被生态系统。 (5)廊道网络生态区 即生态廓道网络,包括全县范围内的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村道、主要河流及沟渠等。 以增加森林植被,构建森林景观为核心,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绿化景观与廓道级别相匹配,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应、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于一体的, 生态廓道网络。 2、加大旅游区建设力度 遂平县确定了“旅游名县”的战略目标。随着遂平县西部山区主要景区嵖岈山、第一人民公社、龙天沟、凤鸣谷等景区的深度开发,西部山区旅游将会成为遂平旅游的新亮点,成为遂平国民经济新的增长区域。 西部山区聚集了遂平县主要的旅游资源,景区内高山峡谷、湖泊点点,人文荟萃,山水相依,自然景致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组合度高。总体可概括为“一心四区”,即一心:嵖岈山区域;四区:第一人民公社—狮象湖区域、龙天沟区域、红石崖区域、凤鸣谷区域。规划期间,重点完善以上景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成为旅游、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1)嵖岈山景区 该区范围以嵖岈山风景区为核心,东至段山口区域,北至魏楼水库,西至尖山,南至马无量岗区域。 嵖岈山风景区是国家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AAAA级景区,河南省18个重点风景区之一。嵖岈山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历史悠久,素有“中原盆景”、“华夏图腾林”、“西游记全书”之美誉。嵖岈山由蜜蜡山、南山、北山、六峰山四座相连的山峰组成,山的四周镶嵌着景如画的秀蜜湖、琵琶湖、天磨湖、百花湖等,湖光山,风景如画。 嵖岈山系伏牛山东缘余脉,处在扬子板块与华北板块结合部,中国大地第一台阶和第二台阶的过渡带,极具地学意义,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是国内唯一、世界罕见的花岗岩地貌景观地质,具有重要的科研、科普价值。 规划期间建设重点是加大基础设施、旅游接待设施、游乐设施和游乐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力度,突出休闲度假特。 (2)第一人民公社-狮象湖景区 该区范围以人民公社-狮象湖为核心,北至象山,南至小王庄,东至许庄,西至大海眼。 嵖岈山第一人民公社是建国后我国第一个人民公社,也是世界上继巴黎公社之后的第二个人民公社。主席曾亲临视察,是当时社会历史面貌的一个缩影,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现有人民公社办公楼旧址,文物陈列室,展出嵖岈山第一人民公社历史图片200余幅,文献资料180余件,其它珍贵文物176件。 规划期间该区域应在文物保护的前提下,适当扩充人民公社空间范围,改善现有的参观陈展水平,增加人民公社食堂、炼铁土炉等景观,整体渲染环境氛围;狮象湖区域以滨水度假运动为特,开发特的山地度假别墅和水上运动基地。 (3)龙天沟景区 该区范围东起袁庄,西至龙天寨,南北两侧以山脊线为界。 龙天沟位于槐树乡境内,因九龙山、龙天山而冠名,享有“中原黄果树“之美誉。景区内山相连、岭相接、堑相通、水相融,树木茂盛,遮天蔽日,一派原始风貌。 龙天沟不仅景区宜人,而且历史悠久,名胜古迹和神话传说引人入胜。刘秀坑、仙女池、点将台、旗杆路、秦王寺、将军墓、龙天寨、桃花洞等古迹至今尚存,王莽撵刘秀、伍子胥保娘娘、窦建德葬身母猪峡等传说广为流传。 规划期间,将龙天沟风景区与嵖岈山景区串联成线,整体开发,可进一步放大该区的旅游资源优势,带动该区旅游市场的开发。 (4)红石崖景区 该区范围以黄连场为核心,北到黑子沟,西到将军墓,南到平顶垛,东到老代沟。 红石崖景区位于嵖岈山镇境内,南邻嵖岈山景区,西靠舞钢市九头崖景区,面积50平方公里,整个景区红石遍布,独具特,是典型的丹霞地貌旅游区。景区内有100多处景点,卧虎山、圆龙山、凤凰山、跑马山和圆顶山五大主峰,黑龙潭、水帘洞和海眼泉等,可概括为“六潭六泉七瀑布,四峡四洞两古墓,六大奇峰六怪石,五大名山六碧湖”,奇峰异石,峡谷深幽。 规划期间,利用和花湖优良的环境条件修建滨水休闲度假设施。修建山地运动休闲基地,将之作为红石崖区域山地运动的补给站、大本营。围绕山地运动休闲基地建设休闲、餐饮、住宿等服务设施。 (5)凤鸣谷景区 该区范围东到现有景区入口区域,北到大关山,南到遂平行政边界,西到百泉寺区域。 凤鸣谷景区有四处奇观。一是沿石头河两岸至凤鸣谷内,有四五万棵魁柳,错落有致,形成一条5公里的绿长廊,成为凤鸣谷内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二是生长在百泉寺附近的287棵野生珍稀树种红叶柳,叶为红,树心为红,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三是将军橡,为隋末农民起义将军窦建德为战死将军所栽,至今有一千四百多年的历史。四是长2.5公里,宽2公里,面积约5平方公里的高山湿地,各类草木百余种,有鱼腥草、柴胡、首乌、牛心草、金不换等水生植物和中草药,还有野兔、果子猩、野猪、刺猬等野生动物,环境极佳。 规划期间,该区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及内涵的佛教文化,重点形成入口区域的农家乐接待组团,设计将军树生态休闲广场,利用沟内生态资源及地形设计新型观光产品。依托佛教文化资源,形成具有佛教观光、佛教养生度假区。 二、优化农用地布局 1、耕地布局 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对现状耕地布局进行优化。 配合驻马店市粮食核心区建设,重点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和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重大项目。 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66870公顷,较2005年增加400公顷。规划期间,遂平县中心城区及遂平县产业集聚区所在的灈阳镇、车站镇和“三区两县一体化”重点乡镇即石寨铺镇、褚堂乡的耕地保有量面积将会减少。为保障规划期末遂平县66870公顷的耕地保有量面积,上述中心城区等乡镇减少的耕地将由后备资源潜力相对较大的沈寨乡、和兴乡、花庄乡、阳丰乡等乡镇补充。 规划期内,除中心城区建设涉及的灈阳镇、车站镇和“三区两县一体化”重点乡镇即石寨铺镇、褚堂乡的耕地保有量实际下降之外,其他各乡镇耕地保有量都有所增加,其中沈寨乡、和兴乡的增加量较多,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66870公顷。 2、基本农田布局 合理划分土地利用区域,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引导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分布。 依据遂平县经济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特别是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调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同时将污染严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重点将遂平县中心城区、“三区两县一体化”重点区域、产业集聚区、重点乡镇、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及重点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 根据优化布局结果,遂平县规划期内(2006~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核减15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621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调出面积4039公顷,调整比例为7.17%。其中城镇规划区调出1520公顷,产业集聚区调出529公顷,“三区两县一体化”重点区域调出762公顷,乡镇建设调出1380公顷。基本农田调入面积4039公顷,调整比例为7.17%。 全县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后,连片150亩以上基本农田比例由原来的72%增加到83%,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等别调整前为5等,调整后为5.7等。调整后的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详见表4、表5、表6)。 全县各乡镇具体调出调入情况: 车站镇共调出面积1429公顷,其中:郭庄村调出160.88公顷、施庄村调出269.2公顷、党庄村调出108.3公顷、焦庄村调出129.75公顷、三官庙村调出179.6公顷、八里杨村调出183.7公顷、罗子张村调出139.62公顷、刘虎庄村调出35.2公顷、付庄村调出142.4公顷,刘庄村调出80.35公顷;车站镇共调入面积990公顷,其中:人民路居委会调入25公顷、八里杨村调入75公顷、党庄村调入90公顷、付庄村调入47公顷、高集村调入60公顷、郭庄村调入68公顷、焦庄村调入88公顷、刘虎庄村调入73公顷、刘庄村调入98公顷、罗子张村调入50公顷、马庄村调入43公顷、三官庙村调入45公顷、三里桥村调入60公顷、施庄村调入50公顷、王陈村调入48公顷、王老庄村调入70公顷。 该镇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4等,调整后为5等。 玉山镇共调出面积139公顷,其中:悦庄村调出20.8公顷、玉山村调出65公顷、康庄村调出12.5公顷、培楼村调出20.5公顷、高竹园村调出20.2公顷;玉山镇共调入面积299公顷,其中:吴寨村调入40.48公顷、任庄村调入20公顷、火龙庙村调入15公顷、将庄村调入16.8公顷、柴庄村调入64.9公顷、培楼村调入30.22公顷、刘庄村调入27.6公顷、悦庄村调入28.9公顷、贾庄村调入20.5公顷、林场调入12.7公顷、坡李村调入8.5公顷、康庄村调入13.4公顷。 该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5等,调整后为5等。 嵖岈山镇共调出面积327公顷,其中:鲍庄村调出29公顷、红石岩村调出60公顷、杨店村调出38.2公顷、常韩村调出95.24公顷、竹园村调出15.2公顷、土山村调出6.66公顷、韩楼村调出60公顷、窗户台村调出18.5公顷、嵖岈山村调出4.2公顷;嵖岈山镇共调入面积161公顷,其中:常韩村调入33.69公顷、大里王村调入23.08公顷、土山村调入31.68公顷、周楼村调入15.4公顷、韩楼村调入6.9公顷、窗户台村调入12.3公顷、海眼村调入37.95公顷。 该镇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5等,调整后为4等。 石寨铺镇共调出面积622公顷,其中:张楼村调出7.29公顷、石寨铺村调出45.6公顷、大金庄村调出20公顷、大刘庄村调出15公顷、大魏庄村调出53.5公顷、大张庄村调出38.4公顷、刁庄村调出57.08公顷、黄庄庙村调出64.5公顷、李集村调出58.2公顷、柳庄村调出72公顷、南魏庄村调出46公顷、彭庄村调出23公顷、大陈庄村调出47公顷、万庄村调出50.43公顷、张湾村调出10公顷、闫桥村调出14公顷;石寨铺镇共调入面积42公顷,其中:石寨铺村调入12.8公顷、张楼村调入10.5公顷、南魏庄村调入8.7公顷、李集村调入5.5公顷、大魏庄村调入4.5公顷。 该镇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4等,调整后为4等。 常庄乡共调出面积407公顷,其中:徐店村调出182.34公顷、大王台村调出51公顷、杜赵村调出87.41公顷、吴集村调出56.5公顷、大兴村调出17.35公顷、常庄村调出6.5公顷、龙泉村调出5.9公顷;常庄乡共调入面积4顷,其中:蔡岗村调入4公顷。 该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6等,调整后为7等。 褚堂乡共调出面积201公顷,其中:北马庄村委调出37.86公顷、八里刘村调出57.58公顷、褚堂村调出9.3公顷、小王庄村调出64.26公顷、乡直村调出15.9公顷、于楼村调出10.6公顷、马庄村调出5.5公顷;褚堂乡共调入面积270公顷,其中:沟南刘村调入79.5公顷、北马庄村调入28.5公顷。屈庄村调入35公顷、八里刘村调入38公顷、岗关庄调入32公顷、小王村调入26公顷、南周楼村调入28公顷、于楼村调入3公顷。 该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5等,调整后为4等。 花庄乡共调出面积274公顷,其中:长寺村调出66.4公顷、邓庄村调出44公顷、花庄村调出47.8公顷、断山口村调出7公顷、古泉山村调出11.4公顷、陈庄村调出12公顷、张台村调出17.3公顷、李尧村调出66.7公顷、栗园村调出1.4公顷;花庄乡共调入面积963公顷,其中:古泉村调入83.5公顷、邓庄村调入49公顷、长寺村调入132公顷、花庄村调入109公顷、赵庄村调入87.3公顷、陈庄村调入31.4公顷、魏楼村调入72.2公顷、下阳村调入83公顷、五车牛村调入10公顷、栗园村调入37公顷、张台村调入88公顷、火石山村调入56公顷、小营村调入96.4公顷、潘赵村调入28.2公顷。 该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5等,调整后为6等。 阳丰乡共调出面积29公顷,其中:朱屯村调出9.7公顷、郑湾村调出2.2公顷、索店村调出6.94公顷、阳丰村调出10.16公顷;阳丰乡共调入面积493公顷,其中:阳丰村调入34公顷、于石桥村调入32公顷、黑赵村调入49.65公顷、刘楼村调入17公顷、罗李村调入45.87公顷、索店村调入25公顷、土楼村调入28公顷、王悦村调入21公顷、肖庄村调入76公顷、刑桥村调入58.75公顷、杨庄村调入35公顷、郑湾村调入46.21公顷、朱屯村调入24.52公顷。 该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4等,调整后为6等。 沈寨乡共调出面积178公顷,其中:高庄村调出10.73公顷、和店村调出9.85公顷、老庄村调出10.64公顷、雷王庙村调出10.4公顷、神沟庙村调出9.87公顷、岗赵村调出10.85公顷、沈庄村调出10.53公顷、双楼村调出8.85公顷、田堂村调出10.32公顷、小寨村调出11.53公顷、徐庄村调出10.75公顷、杨楼村调出11.54公顷、远城村调出13.67公顷、张赵庄村调出11.34公顷、砖桥村调出12.56公顷、薛庄村调出14.57公顷。 该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7等,调整后为8等。 和兴乡共调出面积214公顷,其中:吴阁村调出41.3公顷、和兴乡政府调出12.5公顷、和兴村调出11公顷、青石桥村调出10.02公顷、李庄村委调出3.88公顷、赵庄村调出135.3公顷;和兴乡共调入面积513公顷,其中:程台村调入52公顷、恒兴村调入34公顷、魏楼村调入85公顷、刘桥村调入39公顷、刘店村调入24公顷、金刘庄村调入43公顷、钟庄村调入28公顷、赵陈村调入40公顷、席庄村调入17公顷、吴阁村调入16公顷、后楼村调入53公顷、大牛村调入10公顷、魏楼村调入72公顷。 该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6等,调整后为8等。 文城乡共调出面积130公顷,其中:文城村调出62.8公顷、马庄村调出10.3公顷、王来宾村调出12.7公顷、上仓村调出12.6公顷、吴庄村调出10.6公顷、前李村调出14.2公顷、官庄村调出6.8公顷;文城乡共调入面积304公顷,其中:文城村调入30.6公顷、王来宾村调入19.2公顷、前李村调入20.8公顷、靳庄村调入36.5公顷、东营村调入30.5公顷、魏湾村调入19.8公顷、马庄村调入83.5公顷、上仓村调入12.5公顷、王庄村调入29.8公顷、黄西河村调入20.8公顷。 该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5等,调整后为6等。 槐树乡共调出面积89公顷,其中:槐树村调出28.22公顷、张吴楼村调出8.58公顷、柳树庄村调出4.38公顷、袁庄村调出25.3公顷、李兴楼村调出12.76公顷、胜桥村调出9.76公顷。 该乡镇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调整前为4等,调整后为6等。
3、园地布局 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园地发展应逐步由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提高上来,即完成由“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全县2005年园地面积1078公顷,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园地面积将分别增加38公顷和81公顷,分别达到到1116公顷和1159公顷。要严格控制园地发展规模,主要利用西部浅山丘陵和荒坡地发展,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平原区园地面积要基本稳定,老龄园要逐步退耕,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新果园;加强新增园地及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重调整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着力发展优质果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园地面积重点增加在嵖岈山镇、花庄乡、文城乡、沈寨乡、槐树乡等乡镇。 规划期内各乡镇具体增加情况是:车站镇3公顷、玉山镇1.43公顷、嵖岈山镇15.53公顷、石寨铺镇2公顷、常庄乡2.68公顷、褚堂乡2公顷、花庄乡19公顷、阳丰乡1.55公顷、沈寨乡10.2公顷、和兴乡2.35公顷、文城乡12.55公顷、槐树乡9.71公顷。 4、林业用地布局 稳步扩大林地面积。2005年遂平县林地面积为3630公顷,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林地面积将分别增加169公顷和474公顷,分别达到3799公顷和4104公顷。林业用地应以建设生态公益林为重点,结合湿地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全面整合道路、水系、农田各类防护林、花卉果木基地、城区绿地、城镇村庄绿化等多种模式。 积极实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林业用地重点向西部浅山区的宜林荒山、荒地及主要河流两岸和库区发展。在嵖岈山镇、花庄乡宜林荒山营造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在汝河、奎旺河等主要河流两岸及县域内库区营造护滩固岸林和水源涵养林。建立以西部山区为主,各类防护林相辅,生态廊道相连,城镇村绿化镶嵌,实现森林资源空间布局上的均衡、合理配置。 规划期内各乡镇具体增加情况是:灈阳镇2.76公顷、车站镇3.59公顷、玉山镇18.64公顷、嵖岈山镇151.5公顷、石寨铺镇4.79公顷、常庄乡1.45公顷、褚堂乡3.22公顷、花庄乡207.88公顷、阳丰乡2.85公顷、沈寨乡1.25公顷、和兴乡4.89公顷、文城乡4.39公顷、槐树乡66.79公顷。 三、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优化全县建设用地布局,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三区两县一体化”重点区域以及重点乡镇、重点项目用地,推进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功能性和合理分区,体现不同组团的协调性。 1、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驻马店市委、市政府“三区两县一体化”建设规划,确定遂平县为驻马店市产业基地和“后花园”。遂平县要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带动功能。根据遂平县县域城镇体系现状特点,以及各乡镇的区位、交通、经济、历史、社会等诸多因素,依托交通干线和经济布局,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建制镇为主体,乡镇为补充”,即“一核、两轴、五区”的多层次空间格局。 一核: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形成遂平县域的产业密集区。 两轴:指两条遂平县域的以交通干线形成的城镇发展轴线。其中以南北向的107国道、京广铁路和京港澳高速公路综合交通轴为主要发展轴线,以东西向的遂嵖路和遂周路为次要发展轴线。以两条轴线带动和辐射周边地区。依托交通干道和发展轴线,强化中心城区对重点镇的交通联系与辐射带动作用,共同构筑遂平县域的“十”字型发展结构。 五区:县域范围内按地域及产业分布特征划分为五大经济区: 东部经济区(包括中心城区、常庄乡、石寨铺镇):主要产业为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工业、塑料制品业、建材业、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业等,其中石寨铺镇为重点乡镇;土地总面积为15836.78公顷。 北部经济区(包括和兴乡、沈寨乡):主要产业以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其中和兴乡为重点乡镇;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为22136.25公顷。 中部经济区(包括阳丰乡、诸堂乡):主要产业为农产品贸易业等,其中阳丰乡为重点乡镇;土地总面积为12569.92公顷。 西南经济区(包括文城乡、玉山镇、花庄乡):主要产业为商贸、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其中文城乡为重点乡镇;土地总面积为29035.01公顷。 西部经济区(包括嵖岈山镇、槐树乡、花庄乡):主要产业为旅游业等,其中嵖岈山镇为重点乡镇。土地总面积为26691.48公顷。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新增城镇工矿用地900公顷,占全县新增城镇工矿规模的84.5%;其次重点保障“三区两县一体化”重点区域(石寨铺镇、褚堂乡)和嵖岈山镇等重点镇的发展用地。 2、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新型住宅社区集中。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的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农村居民点的整治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优化农村住宅空间布局。 2005年全县居民点面积10034公顷,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面积分别为9854公顷、9054公顷。具体减少情况是:车站镇54公顷、玉山镇30公顷、嵖岈山镇93公顷、石寨铺镇110公顷、常庄乡118公顷、褚堂乡31公顷、花庄乡85公顷、阳丰乡115公顷、沈寨乡113公顷、和兴乡78公顷、文城乡88公顷、槐树乡65公顷。 3、优化产业集聚区用地布局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工业集聚区建设,充分发挥集聚效益。加快构筑产业联系紧密,空间布局合理,资源整合度深,区域特明显的工业发展新格局。将产业集聚区纳入城镇用地统筹安排,除资源型、污染型等有特殊选址要求的项目外,工业用地一律在城镇集中安排,增强与驻马店市的产业联动。 产业集聚区作为全县工业集中区,主要承担带动全县工业化、城镇化、以工补农、承载人口集聚等功能。 遂平县产业集聚区位于遂平县城东部,主要分布在希望大道和驿城大道两侧,主导发展产业为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造纸、化工业。建成区规模200公顷,规划发展区规模400公顷,控制区规模400公顷。 4、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土地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交通运输、能源及水利设施项目用地。 交通规划用地496公顷,主要用于完善干线公路网,实施干线公路升级改造,以县乡公路建设为重点,发展乡村公路为基础,大力发展城乡公交,在县乡建成功能完善的客货运站。 保障位于石寨铺镇的驻马店市热电厂2×30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建设用地,该项目规划用地24.59公顷。 科学安排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间,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保障安全饮水和粮食核心区水利建设工程为重点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提高土地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水利设施规划用地37公顷,主要用于安全饮水、粮食核心区建设和汝河、奎旺河等河道治理项目用地。 第四章 合理调控中心城区和乡镇建设用地 第一节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 一、中心城区发展定位 中心城区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区两县一体化”重要组团城市;是驻马店市的北城区、工业区、旅游休闲度假区。 二、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规划近期主要以向南发展为主,适当向东、向西、向北发展;远期均向南发展,强化与驻马店市的联系,实现“三区两县一体化”战略。 三、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边界 北部片规模边界——北至奎旺河,东至奎旺河分洪道,西至西关大道; 南部片规模边界——南至南环路南0.5km,西至西关大道南段,东至京广铁路; 东南部片规模边界——北至汝河,西至京广铁路,东至驿城大道东0.5km,南至车站镇八里杨村; 东北部片规模边界——西起奎旺河分洪道,东至高速公路之间即希望大道南北两侧各0.5km。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为2410公顷。 四、中心城区用地扩展边界 西北部扩展边界——沿北部片规模边界向西、向北分别延伸约0.3km; 东部扩展边界——东北部片规模边界南北两侧分别延伸约0.4km; 南部扩展边界——107国道东侧、南部片规模边界向南延伸至施庄泄洪沟。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扩展规模为140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的30%。 五、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2005年,遂平县中心城区建成区规模1510公顷(包括产业集聚区),城区总人口11.6万人,人均用地规模130平方米。规划到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841公顷,城区总人口15.3万人,人均用地120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410公顷,城区总人口24.1万人,人均用地100平方米。 第二节 乡镇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 一、积极发展重点乡镇 重点乡镇包括石寨铺镇、嵖岈山镇、褚堂乡三个乡镇(详见表7)。 1、石寨铺镇 石寨铺镇位于遂平县东南部,交通便利,曾获省科普示范乡、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先进乡,是遂平县实施“三区两县一体化”战略重点区域。该镇应依靠自身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商品集散、畜牧养殖、商贸为主的综合性城镇。 2005年镇区规模 48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94公顷。规划期内该镇建设用地扩展规模28公顷,镇区主要向西、向北发展。 2、嵖岈山镇 嵖岈山镇位于遂平县西部,该镇应依靠自身旅游资源优势,发展以旅游服务为主的小城镇。 2005年镇区规模59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30公顷。规划期内该镇镇建设用地扩展规模9公顷,镇区主要向西、向东发展。 3、褚堂乡 褚堂乡位于遂平县西南部,是遂平县实施“三区两县一体化”战略重点区域。该乡应依靠自身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商贸为主的工业商贸型小城镇。 该乡镇区规模50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10公顷,规划期内该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规模3公顷,该乡镇区主要向西、向南发展。 二、适度发展一般乡镇 一般乡镇包括玉山镇、常庄乡、沈寨乡、花庄乡、阳丰乡、和兴乡、文城乡、槐树乡8个乡镇。 一般乡镇多属集贸型城镇,是传统的小区域集贸中心,发展应突出地方商业的特。 一般乡镇建设主要应通过农村居民点减少,实现自我平衡。通过调整基本农田布局,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详见表7)。 1、玉山镇 玉山镇位于遂平县中西部,该镇应依靠自身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以商贸、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商贸型小城镇。 2005年,该乡镇区规模48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3公顷,规划期内该镇建设用地扩展规模0.9公顷,该镇镇区主要向南发展。 2、常庄乡 常庄乡位于遂平、上蔡、汝南三县结合部,该乡应依靠自身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混凝土预制建材生产为主的工业商贸型小城镇。 2005年,该乡镇区规模47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5公顷,规划期内该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规模1.5公顷,该乡镇区主要向西发展。 3、沈寨乡 沈寨乡位于遂平县中西部,该乡镇应依靠自身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以畜牧养殖、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商贸型小城镇。 2005年,该乡镇区规模45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4公顷,规划期内该镇建设用地扩展规模1.2公顷,该乡镇区主要向西发展。 4、花庄乡 花庄乡位于遂平城西20公里,该乡镇应依靠自身区位和资源优势,以农产品生产和集贸为主的农业商贸型小城镇。 2005年,该乡镇区规模56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5公顷,规划期内该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规模1.5公顷,该乡镇区主要向东、向南发展。 5、阳丰乡 阳丰乡位于遂平县西部,该镇应依靠自身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以温棚蔬菜生产、农产品贸易为主的农业商贸型小城镇。 2005年,该乡镇区规模49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3公顷,规划期内该镇建设用地扩展规模0.9公顷,该乡镇区主要向东、向南发展。 6、和兴乡 和兴乡位于遂平县北部,该镇应依靠自身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商贸型小城镇。 2005年,该乡镇区规模48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5公顷,规划期内该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规模1.5公顷,该乡镇区主要向西、向南发展。 7、文城乡 文城乡位于遂平县西南部,该乡镇应依靠自身区位和资源优势,以商贸、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商贸型小城镇。。 2005年,该乡镇区规模46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3公顷,规划期内该乡建设用地扩展规模0.9公顷,该乡镇区主要向东、向北发展。 8、槐树乡 槐树乡位于遂平城西北部29公里处,该乡镇应以农产品生产和集贸为主的农业商贸型小城镇。。 2005年,该乡镇区规模42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3公顷。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1公顷;2011-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2公顷。 规划期内该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规模0.9公顷,该乡镇区主要向西、向南发展。 表7 遂平县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表 单位:公顷
三、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日常土地利用用途管制的直接依据。全县土地规划所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与空间布局,必须通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终落实到地块。根据驻马店市下达给遂平县的相关规划指标,依据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与用地需求,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分别制定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以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的调控和指导。 乡镇规划应遵循上级规划大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在县级规划下达的相关控制指标范围内编制。建设用地增量和总规模不得突破县级规划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均不得低于县级规划下达指标(详见附表1至附表6)。 第三节 产业集聚区用地调控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将产业集聚区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布局,整合优化现有建成区,保障近期发展区,合理划定控制区。产业集聚区规模必须符合人均城镇用地控制标准和投资强度、容积率的有关要求,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产业集聚区规划用地总规模1000公顷,其中建成区200公顷,发展区400公顷,控制区400公顷。 遂平县产业集聚区用地安排,建成区要靠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发展区400公顷已纳入城镇工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控制区400公顷用地通过农村居点减少来解决(详见表9)。 第五章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国民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独立建设项目,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骨干性工程(见附表11)。 一、能源建设项目 驻马店市热电厂2×30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选址在石寨铺镇大刘庄村境内,规划新增用地24.59公顷。 二、交通建设用地 加强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干线公路为支脉,县乡公路为网络的公路网建设,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国家和省、市、县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坚持枢纽优先、适度超前的发展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部署全县交通建设用地。 2005年,遂平县交通用地为846.35公顷,规划期内新增交通用地496公顷。 1、铁路 1)石武客运专线 途径和兴乡、车站镇、阳丰乡、褚堂乡,规划新增建设用地36.95公顷。 2、公路 1)安信快速通道 途径和兴乡、阳丰乡、褚堂乡,规划新增建设用地132.09公顷。 2)京港澳高速扩建 途径和兴乡、常庄乡、车站镇、石寨铺镇,规划新增用地35.5公顷。 3、县内公路干线工程 规划期内新增县乡一般交通设施用地291.46公顷。 三、水利设施用地 根据遂平县水利建设规划,全县重点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新增用地37公顷。 1、安全饮水工程 供水管护用房用地规划占地8.5公顷。 2、粮食核心区水利建设项目 以扩大有效灌溉面积为中心,以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管理与保护并重,防洪抗旱两手抓,实现农业用水的优化配置。本工程规划新增用地16.5公顷。 3、汝河、奎旺河治理项目 河床由于多年的洪水冲刷和上游泥沙注入而淤积,河道防洪功能已降低,给河道两岸及城区造成威胁。因此,应切实加强汝河、奎旺河的治理,该项目工程规划新增用地12公顷。 四、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褚堂垃圾厂承担驻马店市区和遂平县垃圾处理任务,选址在遂平县褚堂乡东南与驻马店市接壤处,规划新增用地10公顷。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为贯彻省政府提出的“两保一高”土地利用政策要求,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必要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到2020年全县规划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5921公顷以内,比2005年净增加661公顷。 二、高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新增建设用地,优先支持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三区两县一体化”重点区域,重点保障支撑经济发展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用地。到2020年全县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净增加66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净增加8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净增加576公顷。 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一、积极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用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将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新增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盘活挖潜工作,鼓励和引导工矿企业通过依法转让、出租、内部调整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控制新建、扩建项目用地,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的效益。2005年底全县存量建设用地21公顷,规划至2010年全部盘活。 二、提高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各类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厂房,保障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 以区域经济和资源特点为基础,以集约化利用集聚区空间为前提,以现有企业为依托,充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引导工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 第三节 加大农村居民点整治力度 一、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合理控制农村宅基地规模。以城镇、产业集聚区、“三区两县一体化”建设为契机,以产业发展为基础,逐步吸纳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产业集聚区转移,实施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980公顷。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9054公顷以内(详见表8)。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实搞好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规划中心村,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适度撤并整合。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用地(详见表9)。 2006年至2020年,全县规划建设157个新农村中心村,预计建成后可节约土地面积2311.54公顷。 其中:车站镇规划建设4个中心村,涉及中心村是施庄村、党庄村、焦庄村、刘虎庄村;玉山镇规划建设10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是悦庄村、刘庄村、康庄村、培楼村等;嵖岈山镇规划建设13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是魏楼村、海眼村、竹园村、常韩村、赵庄村等;石寨铺镇规划建设7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是大刘庄村、大魏庄村、张楼村、黄庄庙村、南魏庄村等;常庄乡规划建设16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是大王庄村、大王台村、三里朱村、将庄村等;褚堂乡规划建设9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是北马庄村、周楼村、于楼村、小王庄村等;花庄乡规划建设24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是邓庄村、花庄村、长寺村等;阳丰乡规划建设15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是刘楼、大石桥、赵楼、干石桥、索店、土楼等;沈寨乡规划建设19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是岗赵村、邓楼村、神沟村、魏庄村、高庄村等;和兴乡规划建设22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吴阁村、赵陈村、席庄村、大牛村等;文城乡规划建设9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是东营村、马楼村、王楼村等;槐树乡规划建设9个中心村,主要涉及中心村元庄村、槐树村、张吴楼村、胜桥村等。
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 土地用途分区是将区域土地资源,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按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管理目标,划分不同的空间区域,并制定各区域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通过用途变更许可制度,实现对土地用途的管制。 根据土地用途和管理目标的差异,将全县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及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共七个土地用途区。按照对建设用地布局空间管制的要求,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属于限制建设区,一般农地区属于限制/有条件建设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和独立建设用地区属于允许建设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属于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详见表10)。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限制建设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土地面积602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6.65%。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以常庄乡、花庄乡、沈寨乡、和兴乡、文城乡等乡镇分布面积较大。 管制规则: 1、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4、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等配套设施的零星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除外。 5、根据规划安排,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的耕地面积但不突破预留规模的独立建设项目,以及在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二、一般农地区(限制/有条件建设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一般耕地和发展果、桑等多年生作物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现已利用的种植园和宜耕、宜园后备土地资源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它类型的零星土地。本区土地面积10225.8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65%。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 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的土地。 4、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三、林业用地区(限制建设区) 林业用地区指是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现有的林地,其中宜划入其他用地区的林地除外;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规划确定为林业使用的宜林后备土地资源以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它类型的零星土地。 本区土地面积为41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86%。本区主要分布在嵖岈山镇、花庄乡、槐树乡。该区主要是维护生态平衡、涵养水源、调节区域气候状况。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5、禁止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四、牧业用地区(限制建设区) 牧业用地区是指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设施用地而划定的区域,包括现有连片的人工、改良和天然草地,其中已划入各土地用途区的牧草地除外;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人工草地,如生态退耕还草,防沙治沙种草等土地。 本区土地面积为284.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7%。本区主要分布在花庄乡和阳丰乡。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牧草地。 4手表品牌排行、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 5、严禁占用区内人工和改良草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五、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允许建设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指城镇村建设需要划定的区域,包括建成区和规划区,即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和独立于城区外的产业集聚区的建成区和规划区。本区土地面积为1176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07%。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六、独立建设用地区(允许建设区) 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土地面积为63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七、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为保护特殊的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等而划定的土地区域。主要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文化古迹及其他具有特殊自然人文景观价值的土地;以及已批准为保护区或旅游区、并有显示界线的景观保护区。因该区与林业用地区、园地区等其他用地区重叠,故为复区。本区主要包括嵖岈山风景区、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旧址、凤鸣谷森林公园等。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八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遂平县是驻马店市确定的粮食生产核心区之一,其中,和兴乡(主要包括大牛、金刘、刘店、刘桥、藕花等村)、沈寨乡(主要包括罗池坑、田堂、远城等村)、阳丰乡(主要包括罗李、刘楼、杨庄、朱屯、赵楼等村)、常庄乡(主要包括吴集、蔡岗、大王台、胡赵庄等村)、褚堂乡(主要包括周楼、马庄、于楼、岗关庄等村)、文城乡(主要包括马庄、上仓、王来宾、先庄、王楼等村)等9个乡镇是高产田集中连片区;花庄乡(主要包括潘赵、张台、火石山、李尧等村)、槐树乡(主要包括槐树、陈庄、坡于、张吴楼等村)、嵖岈山镇(主要包括常韩、大里王、土山村等村)3个乡镇是中低产田改造区;和兴乡、沈寨乡、常庄乡、花庄乡、文城乡等乡镇的平原部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 对于高产田集中连片区,规划期内,要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倾斜的投入政策,逐步建立起粮食生产投入与产出挂钩机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以投入推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 对于中低产田改造区,规划期内,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对于基本农田集中区,规划期内,加大保护和建设力度,优先整理、复垦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逐步建设成为驻马店市高标准基本农田。 第二节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签定责任书。按照上级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66870公顷,并把此目标下达各乡镇,建立县、乡、村、组、户五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保护责任,明确各级政府行政“一把手”为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年终依据实际耕地面积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产出占用耕地量。2006~2010年,全县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10公顷以内。 三、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通过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等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管理并重原则。 驻马店市下达遂平县规划近期补充耕地任务为490公顷。根据遂平县土地利用潜力分析,规划期内能够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确保遂平县规划期末66870公顷的耕地保有量。 根据遂平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及后备资源条件,确定全县近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为490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150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105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60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75公顷。 配合驻马店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程,加强大中型灌区续续配套和末级渠系改建,巩固提升中产田开发,加强低产田改造,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粮食稳产增产的支撑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粮食生产质量。 第三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按照《驻马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规划期内,遂平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必须保持在562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84.06%。根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和耕地质量状况,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合理调整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将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配落实到各乡镇,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确保数量的同时,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定期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与分等定级成果更新工作,及时对基本农田土壤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产农田建设。规划到2010年将全县20%的耕地13326公顷整理为高产农田;规划到2020年将全县45%的耕地30092公顷整理为高产农田。 三、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充分进行论证和听证。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第四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项目安排 县域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决定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的非均衡性,在不同的区域,土地开发整理的主次和面积大小不同。为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实施,以乡镇为单位,对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区域进行统筹安排与总体布局。 土地整理区是指以开展耕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以及其他农用地整理活动,安排土地整理项目为主的区域。土地复垦区是指以开展复垦活动、安排土地复垦项目为主的区域。土地开发区是指以开展土地开发活动、安排土地开发项目为主的区域。 根据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适宜性评价及重点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规划期内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总规模41663.02公顷,新增耕地潜力达5929.04公顷。规划近期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13882公顷,新增耕地1975公顷。 一、土地整理重点区 该区土地后备资源(集中连片面积大于15公顷)相对较多,补充农用地数量总体上以整理为主,复垦开发为辅。整理的模式结合各乡镇的情况灵活掌握,限于经济实力,尽量做到高起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推行以三个集中为主的土地整理模式,即:耕地向规模集中,乡镇企业向园区集中,村庄向集镇集中。 规划期间安排土地整理项目27个,项目主要分布在阳丰乡、沈寨乡、和兴乡等乡镇。其中土地整理项目16个,以土地整理为主,适度开发区内的后备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水利工程和农田生态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开展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并合理规划田间沟、渠、路、林等基础设施,有效利用水资源,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排涝和降渍,提高农业生态效益。规划期间,以构筑生态人居为目的,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其中安排村庄整理项目11个。 二、土地复垦重点区 区内土地复垦贯彻“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依据《土地复垦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制定适合本区的激励政策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土地复垦工作。 规划期间安排土地复垦项目8个,项目主要分布在嵖岈山镇、花庄乡等乡镇。通过土壤改良措施,恢复地力,通过配套沟、渠、路和农田防护林,使复垦区变成标准良田。 三、土地开发重点区 本区土地后备资源相对(集中连片区面积超过2公顷)较少,开发利用的方向以发展农、果、林地为主,开发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原则,在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开发和适度开发。 规划期间安排土地开发项目9个,项目主要分布在花庄乡、嵖岈山镇等乡镇。以改善土壤,完善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主要目标。坚持生态保护土地开发并举,生态建设和治理并重。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宜耕自然保留地的开发还应与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建设同步进行。 遂平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见表11 遂平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见表12。 表11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坚持土地开发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协调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行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改善和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构建稳固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生态能源林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和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 对各类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进行严格保护。禁止在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发建设活动。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在不破坏区域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特农业和旅游业。 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规划期内通过荒坡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和建设用地绿化等多途径预留生态建设用地,优先保证县城水源区污染防治工程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的需求。 第二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依据遂平县自然环境区域分异特征和土地生态适宜性,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开发与生态建设相协调。 一、生态农业型土地利用模式 生态农业型土地利用模式是在农用地区域内,对主要的高产农业区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和乡镇企业占用耕地,同时加强农地整理,实现田、水、路、林、村配套,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系统。 这种土地利用模式是以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为前提,以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农林牧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型土地利用模式。 二、城镇集约型土地利用模式 城乡建设用地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缺乏统一规划,建筑秩序混乱;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人居环境条件差;三是建筑密度大,生态空间缺失。 在这些区域要遏制城镇盲目外扩侵占农田,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充分挖掘城镇存量和低效土地利用潜力,改变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密度大、功能紊乱、缺乏城镇生态建设用地空间的土地利用方式;通过加强城乡结合部“园艺+新村+生态农业”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城镇实施“居民点—工矿—农田—园地”相间布局建设的模式,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单调的现状。 三、生态旅游型土地利用模式 遂平县西部山区动植物资源丰富,生态状况良好,旅游开发必须处理好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要充分保护西部山区的山地生态旅游资源、文物古迹、河流湿地资源;旅游开发建设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合理规划开发利用方向、方式和规模,防止盲目性开发和破坏性建设。 西部山区各景区要从生态旅游开发的角度出发,划定开放区域和封闭区域。从资源保护的角度出发,对旅游地观光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以利于生态保护和文化遗迹保护。保护不同海拔层次的山地景观资源,维持山地景观的多样性和山地旅游体验的丰富性,严格防止“山地园林化,山地人工化和山脚城市化”倾向。 四、矿山生态恢复型土地利用模式 遂平县山区多有矿山分布,矿山开采导致采矿区地形、植被被毁,矿山废石废渣压占土地,容易引发泥石流灾害,尾矿坝裸露风吹烟尘污染环境,造成采矿区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加剧。 在这些采矿沉陷区,通过挖深垫浅工程措施,采用“渔—农—村”统一规划治理模式,将灾毁农田复垦、发展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达到补充耕地、恢复生态、改善居住环境的目的。其他采矿沉陷区、各类露天采掘矿区、尾矿堆集区依据土地生态适宜性和矿山地质环境特性,实施田、水、路、林、村相结合的土地综合整治模式,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效果。 第三节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查 所有拟建单选址项目或拟批准工业集聚区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项目。新上项目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质量方案的,必须严格按要求编报,有关措施不达标不予供应建设用地。 二、加强重点流域国土综合整治 加强山区平原过渡带、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国土综合整治,大力植树造林,规划期内通过流域综合整治,防治水土流失。在用地预审等环节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审查管理,预防工程建设和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三、合理安排生态建设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 建设用地区以完善交通道路林网绿化、提高居民点和工矿建设用地绿化率为调控重点,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生态环境条件,改善和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对各类保护区依法进行严格保护,不得建设破坏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景观的生产设施。在重点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无关建设工程。 保障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用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城镇绿地率达到35%以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村庄整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行政措施 一、强化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切实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空间布局和区域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 二、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 依法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约束性管理。一方面,建立政府领导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并列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领导的任期目标,如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保有量、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作为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必须先取得计划指标,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批地用地,切实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管理。 三、严格建设用地预审 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把好建设用地选址和规模审查关,引导各项建设按规划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四、严格执行规划修改或调整的政策规定 设定规划修改或调整的条件,严格执行规划修改程序。允许规划实施严格、管理规范的乡镇,在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和土地利用集约度达到一定程度时,进行规划方案的修改和调整。 第二节 经济措施 一、全面落实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逐步缩小划拨供地范围,扩大有偿用地范围。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市场调节机制,通过地价来调节土地利用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二、拓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来源 抢抓机遇,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土地整理资金主渠道投入;建立地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及土地开发;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促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产业化、市场化。 三、制定引导土地集约利用的激励机制 出台鼓励现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行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改造,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节 法律措施 一、加强规划管理法制建设 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调控上的主导地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纳入法制轨道,按照依法实施规划的要求,适时出台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为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制保障。 二、加大规划管理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督察机制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全县各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违法行为。 第四节 技术措施 一、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全县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增强规划管理的科技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二、动态监测各项用地 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公众监督等手段,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收集和反馈规划执行情况信息。 三、定期实施评估 根据需要定期对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订有针对性的规划管理决策,实现对规划实施的有效调控。 第五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一、强化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制度 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划定基本农田、确定土地整理区域等方面应充分体现民众意愿。 二、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和舆论宣传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充分利用互联网、各种媒体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依规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把贯彻和执行土地法律、政策、规划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附表
注:1、本表遂平县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05年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3345公顷—2280公顷)+(3522公顷-2946公顷)=1641公顷; 2、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本表遂平县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1641公顷+(9054公顷—10034公顷)=661公顷。
附表8 遂平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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