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昌河实业有限公司航华汽贸分公司
航华汽贸【2015】01号 签发人:红烧草鱼的做法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请各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安徽昌河实业有限公司航华汽贸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共印5份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附表一 《员工离职汇签表》
附表二 《员工离职手续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确保总经办为公司办理员工入职、试用期转正、及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关系解除、离职程序等方面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入职报到
黄焖鸡做法第三条 总经办负责新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入职时需本人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并保留
复印件:1、身份证;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职称证书、资格证书;3、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片2张。
第四条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需在一个月内到总经办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并留下复印件,以确保相关的各项信息权益能够及时变更:1、姓名或身份证号码;2、职称、从业资格;3、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所在部门都会指定一名正式员工作为其入职指引人。入职指引人需向新员工介绍公司、部门的基本情况和岗位职责,指导新员工如何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有关工作的具体事项。
第三章 试用及转正
第五条 试用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本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本公司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届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者将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转正
(一)试用期届满时,由部门对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进行考核,按要求填写《录用人员登记表》、《员工工作鉴定表》、《单位考核表》以及个人转正申请书后提交总经办核定,总经办根据审批结果为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自己的档案在哪里怎么查(二)试用期间如有重大贡献或工作表现突出者,经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核同意,报总经办核定后可提前转正。
教师节对老师说的话语第四章 劳动关系的变更
第七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客观情况、员工绩效考核、员工胜任力等因素,相应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或其他有关事项。公司应尊重员工的个人意愿,但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变更有关事项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解决。
第五章 劳动关系的终止及解除
第八条 公司或者员工均可根据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或有关法律,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九条 辞职
(一)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总经办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劳动合同期届满不续订合同者,需提前30天总经办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经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二)由公司资助参加培训的员工,在协议的服务期内辞职时,应按公司规章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偿还培训费用。
第十条 辞退
(一)经考核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按规定予以立即辞退,而无须提前通知:
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 离职程序
第十一条 本文件所指离职包括:员工辞职、公司辞退、合同期满不再续约三种情况。2020元旦放假安排调休
第十二条 离职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直接主管提交《离职申请》(辞退、除名的由部门提交《辞退申请》)。试用期内员工须提前3个工作日、合同员工须提前1个月,以主管收到《离职申请》日计算。在此期间,员工要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勤 。否则,将扣发暂未发放的相关绩效考核奖励和提成。
第十三条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员工《离职申请》时,试用期内员工须1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合同员工在自动挡手动档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并将加具意见的《离职申请》移交给总经办。
第十四条 主管部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及时通知总经办,以便于总经办跟进相关离职手续事宜,对于未及时通知总经办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主管以下员工由部门主管及经理签署意见;主管以上(含主管级别)交予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交主管副总签署意见;部门经理以上(含经理级别)及总经理直管部门主管离职,副总签署意见后须提交总经理签署意见。
(一)总经办在收到完成审核手续的《离职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相应资料并告知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及工资发放等事宜。
(二)辞退员工或员工擅自离职的,用人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将员工离职情况电话告知总经办(次日补充书面通知文件),以便于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停社保手续,否则,因此而造成没有及时停保而产生的社保费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承担。
(三)离职员工没有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有权暂不予发放其剩余工资,直至离职手续办结后再予发放。
第七章 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按要求办妥离职移交手续,否则员工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在离职通知期内,如该员工故意缺勤、怠工,或因未尽职责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扣发其暂未发放的相关绩效考核及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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