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调整管理制度、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人事调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除集团委派高管外)。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 管理内容
4.1公司员工的岗位调整分为晋升、降级、岗位调配、借调、予岗(待岗)。
4.1.1晋升:对业绩突出,品德出众的员工,公司可就需要,依据相关程序进行晋升,达到奖
励先进,人尽其才的目的。
4.1.2降级:公司可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员工进行降级处理,以达到激励员工积极上进,敢于作为的目的。
4.1.3岗位调整: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适合的人在适合的岗位上的原则进行岗位调整。岗位调整分为各基层单位(部门)内部调整与跨单位(部门)调整。岗位调整的牵头部门为工程部,基层单位和公司职能部室将人员需求申请递交至工程部。工程部可以内部调用的,工程部直接调用;公司内部员工无法满足需求的,工程部将需求申请转交综合部,综合部进行外部招聘。
4.1.3.1各基层单位(部门)内部调整: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调整必须报知综合部批准后执行。
4.1.3.2跨单位(部门)调整: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跨岗位调整;跨单位(部门)调整必须以工程部的调令手续为准调进或调出。逾期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4.1.4借调: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临时调用。
4.1.4.1各部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借进和借出人员。如确需借调时,必须经综合部办理借调手续后,方可借用。
4.1.4.2凡被借用的人员,借用期满后,须按期回原单位报到上岗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4.1.5调出: 调出公司外的职工,因本人原因,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各单位(部门)签署意见报告综合部,经综合部核实报请主管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等转移手续。
4.1.6予岗:即待岗。因工作任务不能衔接、暂无工作任务的或因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或由于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原岗位要求的员工。待岗人员进入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待岗期间按照《工程项目管理中心管理规定》执行。
4.2员工离职包括擅自离职、岗位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退休
4.2.1擅自离职:指员工在合同期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者,按自动离职予以除名。
怎么批量删除空间说说4.2.2岗位解聘:指员工在合同期内,公司解聘对员工所聘的职务或岗位。公司员工在合同期内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因素无法胜任本职或有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其解除所聘的职务或岗位,其员工进行待岗。待岗期间按照《工程项目管理中心管理规定》执行。win10家庭版密钥
正能量歌曲4.2.3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4.2.4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4.2.5退休:按政府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3相关要求
4.3.1岗位调整的员工,要做好工作交接和有关办公用品的交接。
4.3.2离职员工的要求
4.3.2.1 离职员工离职时,由综合部负责在一星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4.3.2.2 对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离职时间,公司有权做出决定。公司在其离职前要做审计工作,离职人员有责任配合公司做好离职前的有关工作。待审计工作及交接工作结束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联通查询业务4.3.2.3离职员工离职时,按照劳动合同规定需要承担经济责任的,要按照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经济违约金、补偿金等。如未按规定执行,公司有权拒绝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直到其履行职责为止。
4.3.2.4离职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备后,其员工的经济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截止到离职当月。
4.3.2.5离职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公司的财产予以拖欠或占为己有。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公司将保留以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相应损失。经公司核准《员工离职清退债务通知单》后,方可正式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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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劳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在册员工。朝鲜有多少人口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 管理内容
4.1员工考勤由公司综合部门负责,各基层单位和机关各部室都应设专人或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工作。负责考勤人员应将员工的考勤记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和任意涂改。综合部要保存好员工在册期间的考勤记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考勤记录要保存两年。
4.2考勤是对员工出勤情况的真实纪录,是计发工资的重要依据,必须坚持日考月报,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若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考勤制度行为,除对考勤员和单位(部门)主管领导予以免发当月全部奖金外,并视情节给予考勤人员调离岗位处理。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划考勤。员工考勤以考勤表记录和请假申请表为依据,考勤要公开公正,以便接受员工监督。每月考勤表需经职工本人签字方可生效。
4.3公司根据岗位需要实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3.1实行各类工作制人员范围按连港人字[2008]101号文件执行。
4.3.2职工月度考勤具体操作办法
4.3.2.1标准工时制:按照以8小时/天为标准,以“天数”为计算单位,统计出每月应该及实际出勤天数。对不足8小时,按实际不足工作小时折算成天数。全年不足部分,可以冲抵延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加班天数。
4.3.2.2不定时工作制:以“天数”为计算单位,统计出每月实际出勤天数。
4.3.2.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统计出每月实际出勤小时数。
4.4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凡未请假或补假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到达岗位者,或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岗位在3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或早退。
4.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旷工:
4.5.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5.2每月迟到或早退合计已达到5次者,从第6次开始视为旷工;
4.5.3假期期满后,无故不按时到达工作岗位者;
4.5.4无故不参加由单位安排的各类会议、培训者。
4.5.5员工公差或享受外出休假要按计划时间返回,无正当理由拖延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
旷工时间在4小时以内(含4小时)为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为旷工1天。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者,按自动离职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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