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股权)管理有关事项办理程序及报批材料指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4.03
∙【字 号】沪国资委办发[2009]10号
∙【施行日期】2009.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正文
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股权)管理有关事项办理程序及报批材料指引》的通知
(沪国资委办发[2009]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股权)管理等新规定,为进一步服务企业、提高行政效率,现将《企业国有产权(股权)管理有关事项办理程序及报批材料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企业国有产权(股权)管理有关事项办理程序及报批材料指引
一、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
(一)报批条件
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所监管企业内部无偿划转的除外。
(二)申报材料
1、划转的申请文件;
2、划转双方及被划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公司章程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3、划转双方内部决议文件及相关材料;标的企业为两个以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提交其他股东的意见。
4、中介机构出具的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审计报告;
5、被划转企业职代会通过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决议;
6、划出方债务处置方案;
7、划转双方签订的划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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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划转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审核程序
划出方、划入方所隶属的监管企业申报,市国资委审批。
二、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
(一)报批条件
1、所监管企业内部资产重组中,拟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为所出资企业或其全资、绝对控股企业的。
2、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所监管企业之间、市和区县之间主业集中、非主业调整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同意可按协议转让办理的。
(二)申报材料
1、拟采取直接协议转让的请示;
2、直接协议转让的有关协议;
3、协议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表;根据规定,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提交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和评估处同意免予评估的材料;
4、转让方、受让方股东会、董事会或决策机构同意协议转让行为的决议;
5、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区(县)国资委及其他相关监管单位的审核意见(或在请示中表明意见);
6、转让方、受让方、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产权登记证明、公司章程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厦门美食网 7、标的企业为两个以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提交标的企业其他存续股东对股权转让的意见。
(三)审核程序
出资企业、委托监管单位或区县国资委申报,市国资委审批。
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增减注册资本
(一)报批条件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拟增减注册资本。
汉语拼音怎么学 (二)申报材料
1、拟增减注册资本的请示(需说明资金来源);
有品味女人的经典语录 2、拟增减注册资本的内部决策文件;
3、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及有关财务报表;
4、产权登记证及公司章程;
5、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审核程序
出资企业申报,市国资委审批。
四、不实资产核销
初审阶段:
(一)报批条件
《上海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的若干规定》(沪国资产[2001]205号)等文件规定的不实资产范围。
(二)申报材料
1、关于拟核销不实资产的请示;
2、同意申报的内部决策文件;
3、拟申请核销不实资产清单;
4、资产负债表等有关财务报表;
5、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审核程序
所监管企业申报,市国资委初审,同意后转市审计局专向审计。
批复核销阶段:
(一)报批条件
市审计局确认不实资产核销数额审计报告送达市国资委。
(二)申报材料
1、不实资产成因分析报告;
2、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审核程序
所监管企业申报,市国资委转报市政府,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国资委发文核销。
五、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归去来兮辞名句 (一)报批条件:
1、国有控股股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下同)的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达到或超过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2)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多个国有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或比例应合并计算。
2、国有参股股东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
(二)申报材料
1、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请示;
2、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国有股东基本情况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怎么看年账单
4、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三)审批程序
由国有股东申报,市国资委初审后,转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
六、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一)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信息公开
1、报批条件
国有股东依法公开披露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信息。
2、申报材料
(1)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请示;
(2)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拟公开发布的股份协议转让信息内容;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3、审批程序
由国有股东申报,市国资委审批。
(二)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1、报批条件
国有股东与拟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申报材料
(1)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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