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鞍山市质量信誉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4.21
∙笔记本如何接投影仪【字 号】
∙【施行日期】2017.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鞍山市质量信誉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发改委制定印发了《鞍山市质量信誉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鞍山信誉”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梅干菜扣肉的做法2017年4月21日
鞍山市质量信誉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按照《鞍山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精神,为有效推进鞍山质量、鞍山标准、鞍山品牌、鞍山信誉“四位一体”的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剑网3开启水牢 第一阶段:到2017年末,通过实现“平台互通、信息共享、权威发布”,夯实形成鞍山信誉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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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鞍山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实现鞍山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与“信用鞍山”平台信息的交换共享;
建立质量信用发布制度,实现质量信息“一站式”发布。
第二阶段:到2020年,通过实施“信用监管、联合奖惩、退出机制”,鞍山质量信誉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鞍山信誉的市场认知度和社会认可度大幅提高。建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打造信誉鞍山标志。
完成鞍山质量信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开淘宝网店 实现质量领域跨部门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
建立鞍山质量信用预警和退出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为质量提升服务。
第三阶段:到2030年,鞍山质量体系全面建成,以信用为核心的质量监管措施充分发挥作用,鞍山信誉得到社会广泛的认知、认可、认同,鞍山信誉成为质量信心的代名词,力求使鞍山信誉比肩德国质量,鞍山信誉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二、重点任务
(一)质量信誉体系基础建设行动
1.加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质量监督领域各类市场主体质量信息的归集,按照国家信用数据标准,创新拓展质量信用信息项,建立鞍山行业标准发布平台和品牌信息公示平台。
2.形成有效的质量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以鞍山市信用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用鞍山”平台)为核心,建立多平台之间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充分运用“信用鞍山”平台所归集的政府、法院及有关单位在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中产生的质量数据,有效提高质量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夯实质量管理的大数据基础。深入研究质量提升工作,从质量、标准、品牌入手,选择生产、流通、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通过“信用鞍山”平台实现质量信息共享,方便各部门调取和应用各类质量信息,为鞍山质量提升工作提供高质高效的信息支持。
3.拓宽信息归集范围。依据《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基础
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以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为重点,把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融入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各环节。通过不断加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各类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发布制度。依托“信用鞍山”平台有效整合各类信息,保障质量信用信息资源的开放和有效应用。通过“信用鞍山”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摆脱单一的按照市场主体查询的模式,探索开发按照标准和品牌等关键字查询模式,方便社会公众获取质量信用信息、使用质量信用信息。
(二)质量信誉分类监管行动
5.创新质量信用产品。依托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及互联网质量相关数据,完善追溯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形成市场主体质量信用档案,创新开发品牌信用信息档案、供应链质量追溯等信用产品。在信用信息有效整合的基础上,围绕消费品生产经营、服务业生产经营和消费者质量信息需求,强化质量风险预警、品牌风险预控和经营风险预警。加强质量失信市场主体的风险分析,进行必要的信用风险提示或信用风险预警。
6.健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研究制定生产、流通、服务等重点领域的质量评价标准,质量评价方式、质量评价程序。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参与质量信用评级。将质量诚信建设与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融资信贷等工作紧密结合,依据市场主体的质量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使信用成为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关键要素。
三星手机怎么截图 (三)质量信誉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7.健全质量信用奖惩机制。在生产许可、食品认证、强制性认证、质量相关奖励等工作中,将质量信用情况作为考核条件,鼓励和支持重质量、讲诚信的市场主体发展。实施部门联动式监管,推动银行、公安、工信、商务、海关、税务、工商、保险、统计等部门的合作,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市场准入、技术改造、融资授信、资金政策等方面共享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贯彻国家层面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精神,依据《鞍山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鞍山市诚信示范企业优惠政策》、《鞍山市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实施跨部门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质量失信联合惩戒。
8.建立健全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研究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按照质量分类监管机制,对被列入“黑名单”市场主体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确立质量领域的退出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沟通合作,建立失信行为跨部门通报机制、预警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的惩戒力度,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质量领域预警、惩戒和淘汰的作用。
9.健全激励政策措施。鼓励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典型质量诚信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营造更有利的发展环境。发展改革、人民银行等部门要着力解决各类质量诚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充分利用鞍山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鞍山金融(信用)网和网上融资对接平台建设全面深入推进的机遇,有效降低质量诚信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
(四)质量信誉文化建设行动
10.建立质量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和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完善质量诚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诚信制度,加强员工质量责任感和质量诚信意识
的教育。各级工商、税务、质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及保障措施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
11.倡导行业性自律。引导和推动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质量诚信守则规范,完善行规行约,明确各行业诚信责任和义务。要在各行业内广泛开展质量诚信宣言、公约等自律活动,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营造行业质量诚信氛围。行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掌握分析本行业企业诚信动态,加强沟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鼓励各行业协会、商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增强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打造鞍山信誉的使命感,发挥行业协会的社团优势,使之成为打造鞍山质量、鞍山标准、鞍山品牌,形成鞍山信誉的生力军。
12.培育选树质量诚信典型。以全国“质量月”和市长质量奖评选等活动为契机,推进质量信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质量诚信文化普及活动,积极构建具有鞍山特的诚信质量品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LED屏幕、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各类媒体,多层次、多视角宣传质量诚信理念、质量诚信文化、质量诚信事迹,大张旗鼓树立质量诚信典
型,以质量诚信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形成鞍山质量、鞍山品牌、鞍山标准、鞍山信誉四位一体的质量诚信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打造鞍山质量、鞍山标准、鞍山品牌、鞍山信誉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
(二)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先行先试。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国家合作备忘录精神,加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丰富质量领域信用激励内容,强化信用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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