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科举制度的历史功用与现实意义研究
摘要:科举制度是封建社会官员选任制度的典范,隋唐时期产生并发展,它不仅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近、现代各国的官员选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也有着直接深刻的影响。作为一种社会权力精英遴选机制,科举制度具有恒久的价值和意义。唐代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定型发展时期,本身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和积极作用。通过对唐代科举制度的全面分析,探讨其历史功用和现实意义,辩证看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中得出经验和教训,健全完善我国当代公务员制度。
关键词:科举制度 历史功用 现实意义 公务员制度
一、唐代科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唐代科举制度的产生
科举制度作为隋唐以后历朝历代沿用的一种官员选任制度,是从两汉至南北朝时期的察举制度发展而来的。它的产生有一个发展过程,大抵萌于南北朝,始于隋而成于唐。[1]
科举制度之前我国封建时期的官员选任制度各有千秋。春秋时期大都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官员完全由世族垄断。战国时期各国进行变法,其目的之一就是废除世卿世禄制度,虽然朝廷要职仍由宗室贵族等担任,但是官员改成了领取实物俸禄,与此同时,随着“士”的壮大和活跃,荐举制度也逐渐成为普遍的官员选任制度。西汉时期正式建立察举制度,另外也建立了太学,也因此,一般的平民子弟可通过察举和学校获得官职,这一制度的建立是封建时期官员选任制度的一个新的突破。魏晋时期产生了九品中正制,虽然还是沿用了汉代的察举、征辟等入仕途径,但是将门第作为做官的首要条件。南北朝以来,察举制度仍作为官员选任的基本制度,但是通过考试按照才能选官的制度被提了出来,学校的开放和自举制度的兴起,都为朝廷从一般平民中选贤任能开辟了新的道路。
隋朝建立后,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官吏选任不再受到门第限制,各级官员统一由中央选任。在保留秀才、明经科的同时还新设立了进士科,并继续察举孝廉。进士科的设立,使得朝廷形成了通过考试纯粹按照才学选任官员的制度,也正由此,科举制度产生,并逐步成长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选任官员的一种重要制度。唐代科举制度正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虽然之后进行了完善,但其雏形还是源于隋朝的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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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科举制度的产生基于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朝廷的统治需要。虽然士族的势力已经渐渐衰落,但仍在政治经济上占有特权地位,很大程度地影响了隋唐统治者的统治。为了进一步削弱士族势力,摆脱门阀世族等的垄断地位,收回旁落于地方长官之手的选任权力,采取科举制自下而上的选拔人才供朝廷使用以加强中央集权。
二是庶族地主的政治诉求。封建王朝的更替,影响了各个势力间地位的变迁和利益的分配。隋朝的创建过程中,士族势力衰落,大批庶族地主得到了发展,经济实力增强,社会地位上升,他们要求参与政治,分享政治权力,改变宗室贵族独占政治大权的局面。
三是社会发展的趋势。隋唐时期随着士族和庶族力量之间的对比变化,原先采用的九品中正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社会格局。而且,学校等教育条件的完备,使得许多平民子弟也有了接受教育的机会,社会上入仕风气高涨。
(二)唐代科举制度的发展趋势和特点
唐代科举制度的发展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唐初、唐代中期和唐代后期。
唐初的科举制保留沿用隋朝的科举制度,以明经、进士两项科目为主,但是在科举方面也感动人生
提出了许多新举措:应试者可不受门第条件限制,不必由他人荐举,皆可“投牒自举”;考试科目和规定有所增加,考试科目不止包括明经、秀才、进士,还加入了明法、明书、明算等,对于考试的日期、内容、录取等方面也做了具体地规定[2]。另外,对贡举的内容、流程等做了明确的界定,对贡士人数也做了限制。基本上在贞观年间,就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科举制度。
唐代中期,随着庶族地主的壮大和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文化水平相对提高,功臣贵族等势力的衰落,广泛地从一般庶族地主和平民中选拔贤才担任官职的条件才趋于成熟。唐初年采用的常举制不能满足统治者和庶族地主等的需求,制举便被提升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其中文学之科有所增加,儒素科和经邦科出现,各项诏令逐渐完善,使得制举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
唐代后期,诗词歌赋成为进士科的主要内容,文学取士发展到极端。文学取士的标准和现实要求之间的严重矛盾渐渐地暴露,诗赋为主要内容的录取标准没能最终延续下去,一种以策文好坏为录取标准的制度被确定了下来。
总的来说,唐代科举制度呈现出的发展趋势表现为:科举制度的各个科目逐步衰落,并且
慢慢演变为主要以进士科为主;与之相应的选拔录取标准也慢慢发展为以文章的辞藻华丽为主,一度达到了以歌赋作为选才的主要标准;考生来源和录取范围越来越广泛,录取名额也逐渐扩大,科举制度越来越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唐代科举制度虽然在一直发展变化中,但其基本框架一直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动。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唐代科举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还保留了许多旧的察举制度的痕迹,荐举制度的一直采用就恰恰说明了这点;二是虽然规定应试者不受门第条件限制,但是唐代的门荫和杂入流中的品子,仍显示出身份性因素依旧起着强大的作用;三是唐代统治者在官吏选用上重用吏干人才,但进士科的主要内容以文学为主,通过进士科选任的贤能之才不能委以重任,选拔人才的标准和所需人才的类型不太相符;四是唐代科举制度过于重视文学取士,唐朝统治期间虽然针对录取标准发生了许多改变,但基本思想仍没有发生过大的变化,其制度弊病较多,容易造成政治动乱和社会风气的败坏。
二、唐代科举制度的概况
对折剪纸(一)唐代科举制度的主要内容
科举制度是朝庭开设科目,士人可自由报考,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的选拔官员的制度【3】。唐代科举制度从科目性质区分,可分为文科和武科,且以文科为主;从开科时间区分,可分为常举和制举。本文主要是对常举和制举进行概括分析。
常举大体每年举行一次,是按照制度进行的,是统治者惯常采用的一种选任人才的手段。常举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和明算等六项科目。常举的科目中以秀才科为首,明经科次之,进士科再次之,明法、明书和明算一般是作为选拔法令、文字和数学计算等专门人才的项目。一般来说明经和进士两科最为常用。
明经顾名思义就是考儒家经典的科目。通常情况下,是指明二经,包括《论语》和《孝经》,另外,明五经、童子科、道举以及三礼、三传、三吏部史等科目,也都属于明经。进士科是常科中最主要的项目。此科目主要考策论,以辞藻华美为胜,后期也渐渐重视文章的好坏。后来增加了帖经和杂文,帖经是增加了儒家经典的内容,杂文则是带有讽喻性质的带韵美文。中唐以后杂文改为律诗,考试难度加大。进士科考试相比明经科,要难得多,录取比例也低得多。
常举考生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学馆的“生徒”,二是州县的“贡生”苦瓜炒蛋的做法
【4】。生徒只要在学校考试合格,就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中央的省试;贡生要想考试就必须先在所在州县报名,通过初试合格后才能参加省试。
常举各个科目所采用的考试方法为口试和笔试两种,其考试内容主要有帖经(文)、墨(经)义、(答)策问、(试)杂文等项。帖经类似于现代的填充,墨义指按照试题要求叙述典籍中的有关事实与大义,策问指回答提出的各种方略、时务问题,杂文指写作诗和赋各一篇【5】。
常举考试和授官的基本流程为:首先成绩优秀的生徒和乡贡通过荐举或投牒自举进入到省试;之后,由礼部主持考试,考试一般在春天举行,也称春闱。及第后,考生就获得了进士资格;想要做官还得去吏部选调复试,合格者方能授予官职。
制举是封建王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用来搜罗特殊统治人才,考选时间、科目和录取员数都无常格,完全由皇帝的诏令决定,由天子亲自策试【6】。制举的科目及其繁多,主要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文辞清丽科、博学通艺科、武足安边科和军谋越众科等。剑三任务大全制举允许士人和官吏都可以参加考试。考中以后,原是官吏的立即升迁;原来不是官吏的,也立
即由吏部给予官职。由于制举的根本目的是要选拔更高层次的经世之国之才,要求应举者有广博的经史知识、高明的政治见解,并且要求有一定政治实践。就唐朝的情况来看,平民中还很少这样的才识之士。因此在整个唐代,制举始终处于一种陪衬的地位。
(二)唐代科举制度的优缺分析剪映怎么剪辑音乐
唐代科举制度与之前的世袭制、九品中正制和察举制等选官制度相比,有其特有的优越性。首先,从其考试所设置的众多科目和详细的流程可以看出,它的选拔是较为科学地,要做官必须要通过层层考验,不仅需要具备很高的才学,还要具有经世能力,另外外表也要端正,可以说,科举制度下的官员一般都是有一定能力和才干,能够很好为统治者服务的知识体,很大程度的保证了统治者优秀人才的需要。
其次,它还具有极大的公平性,唐代科举制度通过各种措施来体现选拔的公平,比如对主考官实行锁院制度、别头试、糊名、誊录以及一系列严厉的惩罚制度,如“废举者”法令【7】,这些制度的实施为统治者获得优秀人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唐代科举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人才选拔的广泛性。古代选贤都在宗室贵族中挑
选,门第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选贤范围不断扩大,不只达官贵族,一般的平民百姓也可通过考试及第来入仕。这一制度不仅满足了庶族地主希望取得一定的政治地位的需要,也促使了天下人为功名而读书,在为统治者储备大量人才的同时,统治者也利用科举有效地控制了知识体。
唐代科举制度的缺点主要体现为:
第一,考试的知识结构僵化、内容较为单一。唐代科举制度要求必须学习儒学经典,考试内容多为策问杂文之类,读书人所学多为考取科举服务。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读书人为了考取功名把学习的精力都放在儒学经典上,对于其他知识不太关心,极大地限制了自身的发展,也阻碍了学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第二,学校教育与科举关系紧密。在科举制度的大风潮下,唐代无论是国学还是私学,都是以科举考试内容为主教授学生。科举考试局限于儒学经典,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相应地学校教育也就重视文辞忽视实学,重视背诵不求义理,既不利于培育有实际能力的人才,又形成了空疏的学风,也不利于自然科学的发展。
第三,选拔不公现象仍然存在。虽然唐朝统治者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来维护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但是由于一些人为的原因使得选拔不公现象仍旧存在。而且唐代其他选官制度的并行,以及唐代科举制度固有的不足,也都影响了唐代科举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三、唐代科举制度的历史功用分析
(一)唐代科举制度的时代功能
1、政治功能
科举制度作为一项选官制度,对唐代的官僚政治起到了一定的政治功能。科举制度的实施,选拔出了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及时的补充了封建官僚队伍,并且形成了制度化和程式化的选拔方法。科举制度是唐代基本的选官制度,由此选拔出的优秀人才成为官员的数量是非常多的。而且,在唐代中后期,越来越成为高级官员的主要来源;唐代科举制度对于考生的资格没有过多的限制,社会各个阶层的读书人都可以去考科举,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对抗性矛盾由此松弛下来,而且许许多多的人都把命运压在考取科举上,通过的人成为官员,变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有不少甚至步入上层官僚机构中,这些人来源于社会
各个阶层,自然而然地国家机器也就扎根于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角落之中,封建政治基础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唐代科举制度将选士大权从地方收回到中央,尤其是皇上手中,有效地避免了地方官员操纵选官的局面,强化了中央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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