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合理内核初探
收稿日期:2007-03-25
作者简介:李克玉(1955-),男,河南柘城人,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近代史研究。
第23卷第10期2007年10月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G Q I U TE ACHERS COLLEGE Vol 123 No 110
Oct ober .2007
科举制度合理内核初探
李 克 玉
(商丘师范学院历史系,河南商丘476000)
  摘 要:科举制度之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存在1300年之久,定有其存在的理由,亦即合理成分或
者合理内核。科举制度的合理内核主要体现为:考生来源的开放性和广泛性;考试权利和录取标准
的统一性;考试管理环节的严肃性;考生在考场上的竞争及考官判卷的公平公正性;科目设置的多样性;多途取士,不拘一格的灵活性等。
关键词:科举制度;合理内核中图分类号:K20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07)10-0036-04  孙中山先生曾指出:“现代各国的考试制度,差
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是从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
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1](P9)
孙中山先生所说的“中国的考试制度”,实际上指的就是我国的科举制度。然而,明清以来,科举制度却一直遭到人们的抨击、指斥和唾骂。特别是在晚清时期,更是受到全社会的鞭笞。进入民国以后,据何忠礼教授研究,人们都讳言这种制度还有什么优点。到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又由于受到政治气候的影响,研究科举制度的论著,揭露其弊病的多,作出些微肯定的几乎
没有[2](P154)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科举制度研究又成为了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在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导下,有不少学者对科举制度开始有了些新的认识,承认科举制度与以往封建社会所有选举制度相比,有其进步性和合理性。但笔者认为,目前学术界对科举制度研究还不够深入,不能从整体上把握科举制度内在的实质与其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关于科举制度的合理成分或者说合理内核,
没给予足够的关注,时至今日,还很少有人进行专门的探讨和研究。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此问题作以初步探讨,以冀起到抛砖引玉之功。
科举制度如果从大家公认的公元605年算起,至1905年废除,在中国整整存在了1300年之久。在这1300年里,关于科举制度的停废问题,历史上曾有过多次争论和斗争。据刘海峰教授研究,在我国历史上,关于科举制度停废之争,曾发生六次之
多,但争论的结果,总是旋停旋复,使科举制度能够女人正能量阳光名
长期推行[3](P1-9)
。科举制度之所以旋罢旋复,长期施行,关键是由科举制度的合理内核在起作用,最终的废除也是因为支撑科举制度的合理内核遭到严重破坏所致。那么科举制度到底有哪些合理内核呢?笔者认为:大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士子投考资格的开放性和公开性
从中国古代历史上来看,官吏的选举制度主要有三种:(一)盛行于两汉时期的察举制;(二)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三)盛行于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从这三种选举制度的选举标准和选拔对象来看:察举制表面上看,既有贤良方正、孝廉、明经、茂材等科目,
又有“德才”兼备的选士标准,甚至有些科目有时还用射策这种考试方式考察士子,择优录用,所察举的对象也是面对全社会,但实际操作时,仍然主要在官僚、贵族圈子里进行。因为考察推荐士子的权力都掌握在那些中央和地方官僚手里,一般平民百姓子弟很难能进入他们的视线。再者,虽说察举的标准是“德行”和“才学”等,但不经公开、公平的考校竞争,就难以分出优劣高下。所以,后来就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
泥,高第良将怯如鸡”[4](P205)
的现象。这表明,察举制已经沦为巩固私门的工具,完全失去了为国举贤任能的功能。九品中正制,虽然一开始承袭了曹操唯才是举的方针,选拔对象也是全社会士人,标榜“中正”,讲究德才兼备,并且每州、郡设有大小中正
官员,专门负责品评人物的德才高下。但由于担任大小中正的官员都是朝中大官僚,他们往往“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务随爱憎。所欲与者,获虚以成誉;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高下逐强弱,是非由爱憎”。使这种制度很快失去了“唯才是举”的原则,成为世家大族把持仕途的得力工具,以致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5](P127)的局面,仕途几乎完全为世家大族所垄断。科举制度则与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不同,选举公开对全社会开放,士子投考不再经过官僚和贵族推荐,可以“怀牒自进”,即自由报考。这就使一般平民子弟有了一个参加科考平等竞争的机会,从而打破了以往贵族官
僚垄断仕途的局面。它避免了举荐制度下以“门第”、“阀阅”取人或因举主个人问题而埋没人才的弊端,大体上能够做到野无遗贤。因而,“这种考试制度对社会上所有阶层的人都是公开和平等的,没有人被排斥在这种机会之外”,“有些有天才的穷人子弟,还是可以通过这种制度脱颖而出”[6](P475-476)。据统计,北宋入《宋史》的官员有46.1 来自寒族;明初平民出身的进士竟达到58.2%;清代这一比例有所下降,约占37.2%,明、清两代平均起来,则有42. 3%的进士出生于从未有过功名或任官的家庭[7](P135-136)。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官民流动性程度高的真实写照。正是这种社会上下层的频繁对流,使政府官员的成分得到不断更新,既保证了官僚机器的正常运转,又维护了专制君主的高度中央集权,同时吸引着广大士人终生醉心于科举,确保中国传统社会能够长期稳定发展。
二、成绩面前,人人平等;标准统一,客观公正
科举制比其他几种选举制度最显著最合理的特征之一,就是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下,定期举行公开的分科考试,以文取士,使人才的选拔有一个客观公正的统一标准。科举及第的标准是“一切以程文为去留”[8](P69)。即依照考生试卷的成绩高低决定是否录取和等级高下,在成绩面前人人平等,择优录用。考试成绩的高低直接体现着士子们的才华高低和学识的深浅,这要比察举制以“德才”品评士人和九品中正制以“谱牒”、“世资”、“门望”来定人才等第高下的选举方式要客观公正合理得多。事实上,只有科举这种选举制度,才能真正打破中国封建社会里宗法关系笼罩下的任人唯亲、结帮拉派、裙带关系等不良用人路线,才能保证官员队伍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从而实现精英治国原则。只有实
现精英治国,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
三、多途取士,不拘一格
科举制这一特征,也是科举制度最重要的合理的成分之一。主要体现在唐、五代、北宋王安石变法以前。在科举制度史上,唐代科举制所设科目最多。据《新唐书・选举志上》所载:“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9](P1159)从常科总目上看是十二科,而明经科事实上又一分为七。这样看来,唐代科举常科总目实际上是十八科。自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始,常科又设武科。唐代科举虽然渐重进士科,其他科目有沿革取舍,如秀才一科在唐初由于要求过高,投考人数少而渐至停废;明字、明法、明算等科,不为世人所重视;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科不经常举行。但多途取士,始终是唐代科举的既定方针。据陈茂同所制《唐代各朝登科人数一览表》载,有唐一代,在注重进士科选拔文臣武将的同时,其他诸科也不断举行[10](P159-167)。录取人数虽少于进士科,但在当时封建自然经济条件下,科学很不发达,基本上能满足封建国家和社会对某些专业人才的需要。五代时期,诸科取士人数迅速上升,后晋末年以后,诸科取士人数成倍甚至成数倍超过进士科取士人数。如后晋出帝天福九年(944)科试,取进士13人,诸科56人;后汉隐帝乾佑元年(948)科试,取进士23人,诸科179人;后周世宗元年(954)科试,取进士20人,诸科121人[10](P167-168)。北宋沿袭唐制,有常科、制科和武科。计算机二级考哪个科目比较好
所设科目与唐代稍有沿革。据《宋史・选举志一》载:“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合格及第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11](P3604)在这些科目中,除进士科、制科以外,其他各科统称“诸科”。太宗朝、真宗朝、仁宗朝科举,进士科和诸科录取人数同时大增,且诸科录取人数往往超过进士科录取人数。如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取进士31人,诸科24人;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取进士239人,诸科285人;真宗咸平三年(1000),取进士409人,诸科1129人;仁宗天圣八年(1030),取进士249人,诸科573人[10](P224-227)。自仁宗末,诸科取士人数越来越少于进士科。至神宗朝,宋神宗支持王安石变法,改革科举时取消了诸科考试。从此,科举制度基本上仅剩进士科一途。以后,南宋、金、元、明、清各代相沿不变。也从此使科举制度失去了多途取士、不拘一格的合理内核。上有所好,下有所效。遂使天下读书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走上不问时事,专读儒家经典,专习经义、时文(既八股文),以猎取科考功名、读书做官的道路。其他方面的学问无人问津,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专业人才,特别是科技人才,无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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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期                李克玉:科举制度合理内核初探
大中国歌词求,直至弥灭殆尽,严重桎梏了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科技文化的发展,也因此结束了我国唐、宋时
期经济文化兴盛繁荣的局面。这也许就是我国后来科学技术、经济文化由世界领先地位逐渐走向衰落的根由所在。
马景珊四、非常制举,灵活机动;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9](P1159)制举又称为制科,是科举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制科创设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制科考试,往往是朝廷为网罗天下“非常之才”,即选拔高尖端人才,由皇帝临时下诏设科举行考试。全国官民不论是已应举及第者,还是没有应举及第者,都可以应诏投考,皇帝亲自策试选拔。虽然制科是不定期举行,入选及第者人数很少,但凡经制科策试及第者,那都是满腹经纶的饱学之士,具有经天纬地的拔尖人才,很受封建最高统治者的重视。应试者一旦入选及第,往往较进士科还要显达,升迁很快,有不少人官至宰相。如唐德宗贞元十年(794年),录取贤良方正科16人,其中第一名裴,第二名王播,第四名裴度,第五名崔,第六名皇甫镈,这五人均相继高居相位。宋承唐制,制科亦受重视,不定期举行,但录取人数很少。在有宋一代321年中,制科共举行22次,被录取及第者不过41人[10](P212)。由此可见,宋代制举远不及唐代之盛。可惜的是,宋代以后,除清代康熙、乾隆、光绪三朝曾各举行一次制举以外,这种选举制度基本上被统治者取消了。制举的最大优点是,什么时候国家需要高尖端人才,什么时候就可以举行,具有灵活机动性,更能给那些饱学之士、高尖端人才创造一个脱颖而出的机会。即使在现代,没有皇帝了,制举这种考试形式照样可以根据国家对高尖端人才的需要,由国家最高机关不定期组织举行。制举制度的
消除,使科举制度又失去了一个合理内核。
五、考试规程,细密严明,保证了科举竞争的公平公正性
科举制度之所以能在中国历史上推行1300年,为整个社会所认可和接受,还因为科举制度有一套细密严明的考试规程,即管理制度。在科举制度下,历代统治者,为求真才,都十分重视科举考试的公平竞争,都把加强考试管理和防范舞弊作为要政,颁布了一系列整肃考风考纪的法规和政令。如为禁止官员特权,维护平民子弟与官僚子弟在考试中的公平性,规定:投考举子中凡有与考官有族人、‘亲戚者,考试时必须回避,另设考场单独考试,称为“别头试”。由于避亲举子录取比例较低,以致南宋时出现了“朝士之被差为大院考官,恐多妨其亲,亦不愿差”[12](P3639)的现象。再如:为防止举子冒籍应考,实行互保连坐制度;为禁止举子入场夹带,实行举子入场搜身检查制度;为防止主考官与举子互通声气,实行主考官锁院制度;为防止考场混乱,应考者作弊,监考不严,实行考场巡察制度;为防止阅卷官判卷不公,实行糊名、誊录、磨勘、复试、殿试等制度。这些考试法规,从唐、宋到明、清,越来越严格,对严格考试管理,惩戒舞弊起了积极作用,从而保证了科举考试竞争的公平公正性。虽然这些考纪法规没有完全杜绝科考舞弊现象,历代都有各种各样的科场案发生,但从历代各次科场案的惩处结果来看,这些考纪法规确实得到了认真、有效的贯彻执行。因而,也使科举制度在社会上赢得了信誉和权威性。榜上有名中了高第的举子,自我感觉自然是心安理得,理直气壮,族人、亲戚、邻里都为之风光荣耀;落榜举子,虽然丧气,但也无怨无悔,自叹才学不济,不怨天尤人,好
歹还有下次机会,继续奋斗,争取下次成功。社会上把经科举走上仕途的官员称为“科甲正途”出身,甚受人们的敬重。而那些靠门荫、军功、捐纳走上仕途者,往往被人们称为“杂进”或“异途”出身,可见科举制度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了。
六、学校、考试、授职三位一体,有利于教育的发展和普及
科举制度把学校、考试和授职连成一体,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和普及,同时,使官吏的选拔和更新更加合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培训、考试和铨选明确区分又互相配合的完备整体”[13](P323)。科举考试必须有长期的学习为基础,学习的基础在教育。因此,科举制度一确立,学校就纳入了科举的轨道,使学校教育得到了有力的促进和推动,广泛地普及起来。国学、书院、府学、县学、社学、义学遍及全国各地,整个社会形成了读书尚文的良好风气。
正是由于科举制度具有上述合理内核,满足了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又得到了广泛的社会支持,所以能够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近代欧美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正是吸纳和借鉴了我国科举制度的合理内核,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明清以来,中国人之所以对科举制度多所抨击,指斥和唾骂,甚至深恶痛绝,主要原因是:明清统治者,为了加强其皇权专制主义,几百年来一直推行以八股文为科举考试主要内容的八股取士制度,遂把科举制度引向歧途,使其越来越失去原有的合理内核。战争以后,中国进入了近代社会,所面临的形势是,列强环逼、内乱频仍、内忧外患达到极致,
一步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强国御侮成为时代的主题。时代呼唤着人才辈出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以挽救国家和民族的危亡。然而,腐朽不堪的清王朝,却仍然推行从明朝承袭下来的以八股取士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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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的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即科考时,考官主要以八股文作为衡文的标准,虽还有其他场次所考的经义、七律诗、疏、判、诏、表、策、论等,但基本上不作为判定举子能否及第的标准。八股文内容僵化、结构呆板,举子在科场上书写八股文时,只许以朱熹对儒家经典的注释为依据,代圣立言,不许涉及时政和稍有发挥。遂导引士人死读儒家经典,专习八股文章,只追求功名利禄,对时局漠不关心,成为迂腐不堪的书呆子,以达到有利于统治者专制统治的目的。考风考纪更是百弊丛生,考场内外贿买、夹带、替、割卷、传递、顶名、冒籍、通关节等无所不至。这时以八股取士为特征的科举制度,可以说既呆板僵化又腐败不堪。它不再是培养、造就和选拔精英人才、治国能臣的工具,而是成了封建统治者禁锢人们思想、消磨士人志气、摧残人才的工具,几乎完全失去了科举制度原有的合理内核。近代有识之士,如龚自珍、魏源、冯桂芬、王韬、马建忠、郑观应、薛福成、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地主阶级改革派和资产阶级改良派,他们并不反对科举制度,而是反对八股取士制度,要求改革科举制度。主张废八股、改试涉及国内外时事及史事的策论;增设科目,多途取士;在常科以外,另设特科,以造就和选拔适应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新型人才,来实现强国、御侮、救亡图存。这本
是明达之论,可是,晚清执掌实权的统治者,却不顾改革派的一再呼吁和要求,一味顽固地推行八股取士制度,并且弄得越来越糟,严重阻碍了近代科学的发展和新型人才的造就,越来越成为社会进步的障碍物。所以,人们对八股取士制度越来越痛恨,以致于后来变成了对整个科举制度的仇恨;把它骂得体无完肤,中学生自我介绍
一无是处。今天,我们探讨和研究科举制的合理内核,从中汲取和借鉴宝贵的历史经验教训,对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人才选拔制度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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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rea sonable core of the im per i a l c i v il exam i n a ti on syste m
L I Ke 2yu
(The H ist ory Depart m ent,Shangqiu Nor mal College,Shangqiu,Henan p r ovince 476000)
Abstract:The i m perial civil exa m inati on system that had been in the Chinese hist ory f or 1300years perhap s had its own reas on t o exist,rati onal element or rati onal core .The rati onal core of the i m perial civil exa m inati on syste m shows mainly:the opening and wide -ran 2ging characters of the origins of the exa m inees;the integrati on and equal s p irit t o the exa m inati on right and ad m issi on criteria;the seri 2ousness in the p r ocesses of exa m inati on manage ment ensured the fairness and equitableness by which the exa m inees competed a mong the m when they attended the exa m inati ons and the exa m iners corrected the exa m inati on papers;the varieties of the setup of the subjects showed the flexibility of the i m perial civil exam inati on syste m in enr olling fr om vari ous ways and unbounded by the only one method,etc .
Key W ords:the i m perial civil exa m inati on syste m;rati onal core
【责任编辑:姚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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