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前期朝鲜的慕华思想与事大主义——以《韩国文集中的明代史料》为中心...
明前期朝鲜的慕华思想与事大主义——以《韩国文集中的明代史料》为中心
作者:张月莹
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7期
    张月莹
    (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摘 要:明代中朝关系向来被视为典型的朝贡制度形态,朝鲜对明朝的基本心态是慕华,具体表现则是奉行事大主义。朝鲜王朝的慕华思想源自于“箕子崇拜”,同时也取决于在儒家思想和华夷观影响下的正统观念。朝鲜以小事大的做法不仅源自于其仰慕中华的基本心态,更受儒家思想和国力强弱的现实因素影响,这些原因造成了朝鲜奉行事大主义,在思想上尊崇中华,在行动上主动请求明朝的册封,积极朝贡,恭谨事大,这些做法都对明朝与朝鲜两国关系的和谐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关键词:明朝;朝鲜王朝;使臣;慕华思想;事大主义
    中图分类号:K3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7-0059-03
    从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建国到正统七年(1442)王振专权,明前期的中朝关系逐渐恢复并步入正轨,在此期间朝鲜的慕华思想与事大主义原则得到了发展与贯彻,积极奉行以小事大、亲华、慕华的政策。
    一、朝鲜王朝的慕华思想
    朝鲜与中国在长期的相互交往中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的政治制度、思想文化、风俗习惯等都对朝鲜产生了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元、明、清三代,朝鲜半岛都以“小中华”自居。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朝鲜积极奉行以小事大、亲华、慕华的政策。
海南的旅游景点    朝鲜王朝对明王朝的事大慕华政策始于李成桂。李成桂建立李氏朝鲜政权后,便表现出了对明朝的亲附姿态,以小事大也成为了朝鲜王朝奉行的准则,而这种亲附的姿态最突出的表现便是请求明朝赐予国号。
    洪武二十五年(1392),李成桂立国之初,便“请更国号”,太祖“命仍古号曰朝鲜”[1],令朝鲜君臣不甚感激。朝鲜著名使臣权进在《阳村集》中作诗颂道:
    知尊中国有义声,世修执壤无遑宁。惟吾老王贤且英,剗除叛乱功乃成。高皇日嘉示宠荣,许以王爵更国名。王拜稽首深惑铭,誓万子孙为藩城。父以传子弟让兄,兄辞弟受敦亲情。塼心一力常簞倾,继继益笃输忠诚[2]。
    类似这样的记载在朝鲜使臣的笔下还有很多,这些记载都表现出了朝鲜对于明朝赐予的国名表示感激,这样的反应正体现了朝鲜的慕华思想。朝鲜慕华思想的产生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朝鲜对于明朝赐更国名感激不已,与朝鲜王朝的“箕子崇拜”[3]有着深刻的联系。箕子朝鲜是朝鲜半岛上古三朝鲜中的一个,孙卫国在他的多篇论文中都对朝鲜王朝的“箕子崇拜”现象进行了论证。他认为箕子朝鲜就是朝鲜“小中华”的初始,朝鲜以箕子朝鲜为荣,因为箕子朝鲜使朝鲜王朝在中华世界体系中到一个特定的位置,是其认同中国文化的象征,更是其慕华观的重要表征[4]。权进在《阳村集》中也提到了箕子朝鲜:
    惟我国在海外,僻且阻。然箕子之所受封,孔子之所欲居,礼俗文物,侔拟中夏。畏天事大,世效臣顺。钦惟圣明肇兴,首先归附。暨我老王举义讨叛,益效忠顺。皇帝嘉之,许立为王,命更国号曰朝鲜。今天子即位,改元之三年。文昭洽洽,海宇又安。谓我朝鲜礼义之邦,世笃忠贞,宜加褒赏以旌异之[5]。
    从这段记载中不难看出自认为地处海外的朝鲜对箕子受周武王册封的传统、孔子所代表的礼仪风俗都十分推崇,这种箕子崇拜使朝鲜在接受明朝赐予的国号时倍加感恩,也直接导致了朝鲜对明朝“畏天事大”“世笃忠贞”的慕华思想的具体表现。
    其次,对政权正统性的渴望。这其中包含了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朝鲜对于孔子及儒学的推崇和对程
朱理学的宣扬,使得儒学所代表的春秋大义、程朱理学的正统观成为判别政权正统性的原则。李成桂建立朝鲜王朝后,以朱子学作为立国准则,以儒治国,这种文化的认同感使朝鲜认同明朝为中华正统。因此陈尚胜认为:“以‘朝鲜’作国号,显示李成桂对王朝正统性的考虑,既从本国历史上寻新兴王朝的合法性,又通过箕子朝鲜接受周武王册封的传统,来争取明朝天子的册封,从而为其王朝获取宗主国的认同,以确立其正统性。”[6]
    二是朝鲜的华夷观。朝鲜最初的自我定位是“夷”,在朝鲜使臣的很多记载中都能看到“小邦”“海外之邦”等字样。权进在《渡鸭绿》中写道:“塞邑萧条树老苍,长江一带隔辽阳。皇风不限华夷界,地理何分彼此疆。任见波涛掀小艇,欣瞻天日照遐荒。谁知此去匆匆意,愿奉恩纶报我王。”[7]可见权进虽然认为明朝与朝鲜是不分彼此的亲密关系,但始终有着“华”与“夷”的区别。在朝鲜的眼中,明朝是“往还万余里,城池之大,宫室之壮,甲兵舟车之富,人物财赋之繁,所见既广,而肇力有不逮,不能尽其详”[8]的辽阔富饶的礼仪之邦,而朝鲜则是地处海外的僻陋小邦,因此这种对于明朝所代表的中华的向往,并追求以夷变华,是朝鲜慕华思想的出发点与动力。
    二、朝鲜王朝的事大主义
    朝鲜对明朝在思想上是慕华,在具体做法上则表现为奉行事大主义。事大主义自古有之,这是一种小国在面对大国的时候所自然表现出或选择的一种外交策略。这种外交策略能够使小国很好的处理与大国的关系,从而保存自我。
    (一)朝鲜王朝奉行事大主义的表现
    首先,朝鲜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认同明朝的正统地位,在思想上仰慕中华,在主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忠诚事大,恪守藩邦之责。卞季良在《谨事大》中说道:
    臣窃谓君臣之分,如天尊地卑之不可紊也。则事大之礼,固不可以不谨矣。大小之势,如白黑之不可以相混也,则事大之礼,亦不容于不谨矣。……殿下事大之诚,至矣尽矣。伏惟殿下执此之心,坚如金石,信如四时,无怠终始,以顺天命,以立人纪,以定民志。宗社幸甚,臣民幸甚,万世幸甚[9]。
    在卞季良看来,君臣之间犹如天地黑白一样,尊卑有序,不可颠倒,朝鲜对明朝也应该谨守本分,恭谨事大。
灰原哀出场的集数    其次,上文提到过朝鲜认同明朝的正统地位,并渴望政权的正统性。因此,朝鲜奉行事大主义还表现在通过明朝的册封来得到国王、世子乃至国家的正统地位。孙卫国在《大明旗号与小中华意识》一书中认为:“李成桂建立政权,奏告明廷,请求国号,是以‘权知国事’的名义,而非以朝鲜国王的名义,因为在未得明朝册封以前,他们还不能被称为朝鲜国王,这成为一条重要的标准,为历代朝鲜国王所遵循。”[10]
兰亭集>兰州旅游    又则,冠服制度是区分华夷的重要标准,仰慕中华、事大以诚的朝鲜自然把礼乐衣冠看得很重,对于明朝赐予冠服倍感荣幸。权进在《送潘行人使还诗序》中道:“深仁厚泽,衣被天下。而我寡君忠顺事上之诚,绥惠抚民之仁,视古诸侯无愧,皇上嘉之特赐冕服九章,秩比亲王,以视褒宠之异。”[11]表达了朝鲜对于明朝赐予冠服的感激之情。
    第三,事大主义最直接的表现便是朝贡。明朝与朝鲜的关系一向被视作典型的朝贡关系[12],在朝鲜与明朝交往的两百余年时间里,这种朝贡关系从未间断。洪武初年,明朝与朝鲜在确立宗藩关系后,两国之间往来频繁,朝鲜谨遵事大之礼,不断向明朝遣使朝贡。
    (二)朝鲜奉行事大主义的原因
    首先,慕华思想是朝鲜奉行事大主义的思想动机。在与中国的长期交往中,朝鲜的政治、思想、文化、风俗等各方面都受到了中国的深刻影响,形成了慕华思想。这种思想使朝鲜承认明朝的正统地位,在思想上亲附明朝,在文化上达到高度的认同,在制度建设等各方面仿效中国。正是这种主观上的仰慕,使得朝鲜将这种思想投射到以小事大的行动上来。
    其次,事大主义是儒家的一种外交理念。“事大”一词,最初见于《孟子》,认为“事大”即为智,“字小”即为仁,“天”即为儒家宣扬尊卑观念与礼仪规范。大国遵守这种规范能够保全天下,小国遵守这种规范则能保全自身。以程朱理学立国的明王朝,秉持儒家理念,对朝鲜“字小以仁”,而深受儒家文化
影响的朝鲜也“事大以诚”,恪守番邦之责。
古驰花之舞香水    最后,朝鲜奉行事大主义也源自于其对强国的畏惧,是小国保存自身的必要选择。
    1.朝鲜对明朝仍然存在警惕戒备的心理,说明其想保持相对独立的目的。
    朝鲜大臣梁诚之以《备边十策》上书,十策分别是“定朝谟、选士卒、择将帅、储粮饷、备器械、缮城堡、定边防、壮根本、充自治、议行城”[13]。梁诚之的十策主要是防患于未然,避免鞑靼的入侵。他认为朝鲜与明朝是一衣带水的邻邦,如若鞑靼攻占辽东,则朝鲜必被殃及,到时再做抵抗已是不可能,用岁币来讲和也必不能让敌人以礼相待,因此一定要建立起自己的防御体系,即便是议和也要等到取得一次大的胜利之后。梁诚之的备边十策虽然不是针对明朝而提出的,但这些建议表达了朝鲜人民渴望国家拥有自己的防御体系来保持国家独立的强烈愿望。
    2.在朝鲜使臣的记载中,“畏天事大”的说法很多。
    朝鲜著名大臣卞季良作《送参赞议政府事柳公奉使朝京诗序》云:“皇明有天下混一之盛,垂五十年。钦惟圣天子御极,接下之恭,字小之仁,旷古无比。而我殿下小心翼翼,畏天事大,朝聘往来,冈敢或遑。天子嘉之,每称至诚,易所谓天地交恭,上下志同,此其时矣,诚千载不可逢之佳会也。”[14]
    权进也说过:“大以字小,小以事大,各尽其诚……今其归吾王畏天事大之诚益以上达,而上下之问,诚意交孚,远近洽和……”[15]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朝鲜与明朝的交往,是小国对大国小心翼翼的侍奉,这种侍奉也不能排除小国自保的因素。
    3.朝鲜与明朝在朝贡等方面存在摩擦,说明朝鲜在明前期奉行的以小事大的政策有一定被迫的因素。
    首先,朝鲜对明朝的很多要求表示不满。申概在《寅斋集》中记述:
    今者,通事金精秀回自北京曰:“指挥金声之第言曰‘去冬,裴指挥见辱于扬木答兀,皇帝欲发辽东军九千皇城军一千,讨以洒之,其皇城军粮饷,令朝鲜供之’。予闻之,以为一千名一朔之粮,不过四百石,加一朔则八百石,其数不为多矣。且此事不得已听从,若待敕书而后转输,则无乃事缓乎。预先次次转输以待之何如。彼人等闻本国资粮,必结怨于我国,然圣旨不可不从,何计其怨我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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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前往监察,又以10岁以上20岁以下能唱歌的少女很少为原因,只能派遣几人至十几人。这些做法基于朝鲜的实际情况,但也反映出朝鲜对明朝的做法有所不满,只是朝鲜并不敢公然反抗,并积极采取对策,以图达到表面上的忠诚事大。
    金银、人参、貂皮、土布、海东青等特产是朝鲜传统的贡品,但从朝鲜使臣的很多记载中都可以看出这些贡品给朝鲜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很多大臣都曾上书请求免去金银的朝贡,其他的贡品也应当根据国力适当的调整数量和品质。但事实是这种状况很难得到改善,梁诚之在《便宜十六事》中提到“筵宴之费”与土布的进贡已使得朝鲜“财殚力竭,不能支矣”[18]。可见朝贡和使臣的往来都让朝鲜感到有负担,但不这样做又无法表现其以小事大的忠心。再如明朝使臣的一些做法也让朝鲜感到不满,卞季良在《春亭集》中记载了明朝使臣向朝鲜索要衣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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