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有哪些类型
房屋产权有哪些类型
良辰好景知几何结局如今买房,市⾯上不同类型、不同产权的房⼦让⼈傻傻分不清楚。买房时,⼤家都⾮常关⼼房产类型。不同的房屋,产权性质不同,所受到的限制条件也不同;房屋产权的性质,关系到房屋是否能得到法律的认可。我们只有取得了该房屋的产权,才能依法⾏使对该房屋的权⼒。那么,房屋产权有⼏种?不同房屋产权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房屋产权有哪些类型?
1.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式取得⼟地使⽤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利润、代收费⽤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试用期辞职信范文
2.经济适⽤房
经济适⽤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家庭的住房问题⽽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程报建中的中秋祝福的优美短句
部分费⽤,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称为经济适⽤房。这⼀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兼具经济性和适⽤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家庭的承受能⼒;适⽤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效果,⽽⾮建筑标准。
由经济适⽤房的性质所决定,国家为稳定市场秩序,对于经济适⽤房的申请资格及上市交易均作了某些限制。这些限制的存在,也使得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经济适⽤房的分割造成了⼀些不便。
3.央产房
央产房的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职⼯的已购公房,指职⼯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所谓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由央产房的性质所决定,这些房产只是在北京,并且多集中于东、西、北⼆、三环⼀线的⼤中型社区。央产房的上市交易在2003年才放开,当年的10⽉8⽇为央产房上市交易的第⼀天。并且委托交易只能经过指定的⼏家经纪公司,并且只能在朝外⼤街的央产房交易⼤厅办理相关交易⼿续。作为已购公房的⼀种,央产房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般不会受到限制。
4.军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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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根据《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军队房地产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基建营房部门归⼝管理,按其⽤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和管护。这类房产⼟地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使⽤。使⽤者必须每⽉交纳⼀定的租⾦,只有使⽤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
在军婚家庭中,对于⾮军⼈⼀⽅,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军产房⽆法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加以分割,更⽆法作价补偿。在离婚后,⾮军⼈⼀⽅往往只能搬离该居所。当然,军⼈⼀⽅同意其继续居住的除外。
5.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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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也称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房。在住房未出售之前,住房的产权(所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及产权单位所有。⽬前居民租⽤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类:⼀类是可售公有住房,⼀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按产权所有者(管理部门)的不同,公房⼜分为直管公房(统管公房)和⾃管公房(⾮统管公房),前者指由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后者指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单位⾃⾏管理的公房。
由于公房分为直管公房与⾃管公房两种,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在涉及公房的使⽤权分割时亦会有所不同。虽然公房在根据政策购买以前,只有使⽤权没有所有权,但其具有⼀定的财产价值是得到确认的。
为此,在财产分割时,若使⽤权归⼀⽅所有,另⼀⽅仍可得到⼀定的经济补偿。
6.⼩产权房
基于房屋产权的来源不同,我们国家现阶段存在以下三种⼩产权房:(1)针对开发商的产权⽽⾔,将开发商的产权叫⼤产权,购房⼈的产权叫⼩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的产权是由开发商⼀个产权分割来的;(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地出让⾦来区分,不⽤再缴⼟地出让⾦的叫⼤产权,要补缴⼟地出让⾦的叫⼩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
房就是⼤产权房,经济适⽤房就是⼩产权房;(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产权,⼜被称为乡产权。
第1、2类情形的⼩产权房,只要交⾜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地出让⾦就可以⾃由买卖。⽽第3类情形⼩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争议,⽽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由于⼩产权房的权属并不明确,并且所有权⼈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若双⽅当事⼈⽆法达成⼀致意见,法院⼀般不会做出判决,⽽须待产权明晰后另案起诉处理。
7.⾃建住房
⾃建住房⼀般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在我国,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没有所有权,只有使⽤权。对于宅基地的使⽤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有房屋对集体⼟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的权利。为此,宅基地使⽤权分为两种:农村宅基地使⽤权和城镇宅基地使⽤权。⽽宅基地上的⾃建住房,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转让时,连同⼟地使⽤权⼀并转让。
由于在实践中,⾃建住房往往涉及违章占地或建房问题,应属于违法⾏为,当然在权属上得不到法律确认。这使得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这⼀部分⼟地、房屋⽆法进⾏分割。
最后攻略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产权有⼏种以及不同房屋产权之间的区别的相关介绍。我们在购买新房或者⼆⼿房时,⼀定要注意问下房屋产权的相关事项,了解对⽅是否拥有房屋产权。如果房屋没有产权或者是⼩产权房,建议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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