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
农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企业(以下简称“并购方”)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以下简称“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文明上网并购可在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直接进行,也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间接进行。
并购方、目标企业以及并购交易涉及的关联企业,统称为并购交易各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第四条并购贷款业务要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
依法合规是指并购贷款业务的开展和运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相关政策和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审慎经营是指要全面深入了解并购业务,针对并购贷款业务比一般信贷业务更复杂、风险性更高的特点,将经济资本和综合效益相平衡的理念落实到业务经营管理中。
风险可控是指要通过严格准入条件、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加强专业审查、规范贷后管理等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商业可持续是指并购业务不仅要实现并购双方企业优势互补、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农业银行而言,还要做到收益能够覆盖风险,在获取贷款收益的同时实现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收入等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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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并购贷款业务原则上由总行审批。
第六条对并购贷款的基本管理要求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信贷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条对农业银行提供并购贷款的并购交易,原则上应由我行担任或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担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通过参与并购交易设计和实施,提高对并购交易风险的控制能力。
第二章并购贷款的一般性规定
第八条并购贷款的借款人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九条并购贷款业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优先选择世界500强、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企业、总行授权书中规定的优势行业重点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的支持类客户以及总行认可的其他客户作为并购方开展的并购交易;霜狼坐骑
(二)并购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含);
(三)并购双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投向的要求;(四)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上市公司收购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
(五)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产能、土地使用权、稀缺资源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第十条并购贷款原则上用于并购境内注册的目标企业。涉及跨境并购的,由总行组织调查、审批。
第十一条并购的资金(一)客户经理全面负责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对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二)投行人员重点对并购交易方案及实施、目标企业股权估值等与并购交易有关的内容进行分析,
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三条对情况比较复杂的并购贷款业务,分行自身调查评估能力有限的,可以申请总行客户部门、投资银行部协助调查。调查主责任仍由分行客户部门承担。
第二十四条根据并购交易的复杂程度和所涉及的行业、技术等方面内容,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有关调查、出具专业意见,通过书面合同明确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尽职调查小组可以在尽职调查中使用该中介机构的结论,但尽职调查的相应责任仍由尽职调查小组承担。
第二十五条尽职调查小组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并购交易各方以及并购交易的内容进行全面调查,以获取真实、全面、客观的信息,提出信贷业务实施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贷款审查、审议、审批提供依据。
如果调查小组已经履行了必要的调查程序,但受时间、客户等客观因素限制仍无法完全获得所需的资料,可以基于已有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做出结论,但须将无法获得的资料、已采取的资料收集措施、无法获得的原因、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等情况在调查报告中详细说明。
第二十六条尽职调查小组除调查分析一般信贷业务要求的相关内容外,还应围绕并购交易各方及并购交易方案,重点分析评估以下几方面风险:
(一)战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双方的产业是否相关,在战略、管理、技术、市场、资源等方面是否存在协同效应;并购后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计划是否具有可行性,能否提升企业价值;并购方是否制定预案以应对并购后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
(二)法律与合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并购交易各方是否具备并购交易主体资格;并购交易是否按有关规定已经或即将获得批准,并履行必要的登记、公告等手续;法律法规对并购交易的资金(八)抵(质)押物价值或保证人担保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九)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二条经营行客户部门负责落实放款手续,放款审核岗负责审核落实情况。一般情况下,除限制性条款落实情况外的其他放款手续,包括合同规范性审核、担保落实情况审核内工作由经营行放款审核岗负责。放款审查岗逐条落实放款手续后,方能办理用信手续。
第四十三条并购贷款应单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由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制定。
第五节贷后管理及后评价
第四十四条根据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制度,并购方的管理行承担客户的整体风险控制与把握,属地经营行承担客户的日常贷后经营管理。管理行、经营行客户部门按照农业银行贷后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借款
合同约定进行贷后管理。信贷风险经理对贷款风险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风险分析。
第四十五条经营行客户部门对并购贷款业务的贷后管理重点是:(一)账户监管。要求借款人在农业银行开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如果并购后目标企业得以继续存续的,目标企业也应在农业银行开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经营行应委托目标企业的开户行代为管理。
对借款人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管理重点是:监督贷款和自筹资金的使用,确保用于并购交易对价款项的支付;监督日常资金支付和往来;监督还款资金的到位情况,确保还款资金安全,按期还贷。
对目标企业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管理重点是:监督日常资金支付和往来;监督企业分红资金,确保对借款人的分红部分及时划转到借款人在农业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沐浴露有哪些品牌
(二)监督并购交易的完成情况,督促并购股权交易合法有效变更。
(三)要求借款人定期报送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报表以及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对并购后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公司管理、资信状况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落实。
(五)持续监督担保情况,评价担保人的持续担保能力,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安全性和足值性。三星手机密码
第四十六条管理行客户部门对下级行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包括客户维护)负有指导、监督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所辖行客户部门成立客户经理组,制定贷后管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指导、督促经营行客户部门完成第四十五条(二)、(三)、(四)、(五)款的贷后管理工作。
(三)组织所辖行客户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协调机制,沟通相关信息;
(四)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客户用信情况,按规定参加贷后检查;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不良信贷资产处Z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授信执行部门或信贷管理部门通过信贷管理系统监测客户用信情况,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对重点客户或重点项目可实行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向客户部门提出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四十八条并购贷款存续期内,总行和一级分行客户部门应每年对其受理的并购贷款项目进行贷款后评价,比较实际经营效益和现金流与评估测算值的差异,评价并购交易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关注借款合同中关键条款的履行情况,提出贷款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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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贷款到期、提前还款(合同约定的强制性提前还款情况除外),或者出现展期、逾期、不良等情况,比照农业银行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章部门职责
第五十条按照客户分层、部门分工原则,并购贷款业务的开展和管理,由各级行客户部门、投资银行、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应职责。
第五十一条客户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辖内直管客户并购贷款业务和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营销;
(二)组织开展并购贷款尽职调查;(三)开展贷款后评价;
(四)牵头组织直管客户的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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