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8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
正文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办:
  《林芝市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林芝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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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决策部署,做好林芝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林芝市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6〕40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工作原则,对林芝市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及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按照业务定性要准、整治责任要清、整治措施要实的要求,安全与效率兼顾、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相结合、监管与服务并重、监管标准一致性的原则,坚持防治结合,通过督促整改一批、取缔关停一批等整治措施,鼓励和保护有益的创新,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正本清源。同时,建立健全行业奖惩机制、举报机制、信息披露和投资人保护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经营模式,清理整治无证机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全面分析支付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种乱象带来的风险隐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汉字的演变过程  坚持实质穿透,明确职责分工。结合从业机构的持牌状况和主营业务特征,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界定业务本质属性,落实整治责任。业务跨市经营的,由注册地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工作,经营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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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全面覆盖,实施分层整治。依据法律法规和金融行业相关制度规范,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相关企业进行广泛排查,实现风险全面整治和监管全面覆盖。结合业务实质和违法违规严重程度,由牵头部门出具整改意见,情节较轻的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涉及资金风险的,区别情况进行处置,讲究方法节奏,稳妥处置风险,避免引发体性事件。
  坚持防治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在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业务时,针对确无法律和监管要求的
创新业务,及时制定政策加以规范,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防范监管套利,消除监管真空。
  二、组织领导
  组长:张耕耘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世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裴文军 人民银行林芝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田华文 银监局林芝监管分局副局长
  成员:周海涛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副主任
  郭庆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增旺 市财政局副局长
违章一般多少天可以查到  李志斌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利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秋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次仁玛松 市公安局副局长
  索朗平措 市综治办副主任
  康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白玛加措 市法院副院长
  周广元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立勋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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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旺罗布 市工商局副局长
  曾欣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县(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林芝市中心支行,裴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动态背景图怎么弄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分工
  林芝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掌握本市互联网金融活动开展情况。统筹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同时切实承担防范和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负责在业务、维稳、信访、舆情等方面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统一领导在本市范围开展支付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信息排查工作。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制度和处置预案,做好本市维稳工作。
  负责建立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众积极举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对提供重要线索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大帮助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利用各类举报信息或举报信息平台,汇总各方面关于互联网资产管理等跨界金融活动的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信息进行业务性质界定,按照界定的业务性质由相关部门牵头进行整治。与银监局共同承担牵头整治责任,并督促工商、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成立分领域工作小组,共同牵头负责本市分领域整治工作,共同明确对各项业务合法、合规性的认定标准。承担本市打击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配合市相关部门对本市范围内开展投融资、担保、典当、小额贷款等业务的公司开展信息摸查与业务范围界定工作,对于业务嵌套关系复杂、职责难以界定的,要承担牵头责任。
  负责第三方支付机构信息排查与业务定性。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在本市开展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名单,对照人民银行总行公布的已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名单及人民银行拉
萨中心支行公布的已报备支付机构名单。对于无证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依法取缔;对于已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但未在西藏辖区报备的支付机构,督促报备或建议上级行取消在我市开展支付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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