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聚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2015)产品说明书
平安附加聚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2015)产品说明书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产品特
●转入资金按月结算
主险及其他附加险合同的生存类保险金及红利可按约定转入聚财宝保单账户,按月享受结算利率。
●结算保底上不封顶
聚财宝保单账户年化保证利率1.75%,如果结算利率高于保证利率,将按实际结算利率结算给付,且上不封顶。
●灵活支取应急无忧
聚财宝保单账户拥有灵活的资金支取功能,投保人可随时申请部分领取万能账户价值,被保险人(被保
险人为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时)自第三个保单周年日起可随时领取生存金。
保单利益
●生存保险金
自附加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被保险人仍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随时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我们按照申请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申请的生存保险金不得超过申请当时附加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生存保险金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和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金额等额减少。
●身故保险金
海军六式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和保单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32-
按身故当时的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05%和保单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的,身故保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第1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20%和保单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第2个及以后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05%和保单账户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已包含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于附加险合同的所交保险费,所交保险费为转入保险费及追加保险费之和。
基本保险金额随着转入保险费或追加保险费计入保单账户而增加;随着附加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或生存保险金给付而减少。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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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附加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犹豫期及合同解除(退保)
自您签收附加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若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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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初一早上吃什么在犹豫期后,如果您解除附加险保险合同,可以一次性领取附加险保单账户价值(退保金)。由于追加保险费进入附加险保单账户时已扣除了初始费用,因此,您在犹豫期后退保可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且会失去原有的保障。
附加险保单账户运作原理
如下图所示,附加险保单账户价值(即现金价值)随着转入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追加保险费、保单利息计入保单账户而增加;随着附加险生存保险金领取和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而减少。
●转入保险费:如果选择了“进入附加险保单账户”,那么主险合同及其他附加险合同每次产生的生存类保险金及保单红利将进入附加险保单账户。
●追加保险费:您可随时支付追加保险费,每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不低于1000元,并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初始费用:您每次支付追加保险费后,我们收取一定的比例作为初始费用,扣除初始费用后的追加保险费计入保单账户。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收取比例为2%,转入保险费不收取初始费用。
●保单利息:每月第一日为结算日,保单利息在每月结算日或附加险合同约定事项发生时结算并计入保单账户。我们按附加险合同每日24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与日利率计算当日保单利息,并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结算时保单利息。上月结算利率(日利率)于每月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公布,保证不低于零。
●保单利息的保证:自第2保单年度起在每个保单年度的第1个结算日零时,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等于申请当时附加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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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或您全部领取附加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时,或附加险合同终止时,如果按保证利率计算的保单账户价值高于实际保单账户价值,我们按差额结算额外的保单利息并计入保单账户。保证利率为年利率1.75%,对应日利率为0.004795%。
●部分领取:犹豫期后,您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且无需支付任何手续费。我们收到您的部分领取申请书且满足领取条件后,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和保单账户价值按领取的金额等额减少。
附加万能账户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以资产负债匹配为原则,采用稳健投资策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资产配置目标:确保万能险的保证收益,利用不同资产特性,在满足一定流动性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取更高收益;
●资产配置原则:以固定收益资产为主,加大对长久期、有稳定现金流、信用评级较高的固定资产配置;坚持价值型投资原则,追求长期投资回报;采取积极投资策略,抓住权益市场机会;
投资工具:包括债券、存款、基金、股票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工具。
投保举例
假设某30岁男性,投保我公司某款分红型主险,并附加平安附加聚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2015)。
假定每年进入聚财宝附加万能账户的生存类保险金和保单红利合计为1000元,即下方利益测算表中“进入附加万能账户的价值”为1000元。
附加险基本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
自附加险合同第三个保单周年日起,被保险人仍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随时申请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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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若第1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20%与保单账户价值的较大值;若第2个及以后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105%与保单账户价值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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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测算表
30岁/男单位:元
重要提示:平安附加聚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2015)为万能保险,该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 以上演示为假定主险生存类保险金、保单红利进入附加险保单账户,且附加险没有追加保费、部分领取以及领取生存保险金,初始费用为0的情况。
* 上表进入附加万能账户的价值为保单年度初数值,附加万能账户价值和附加万能身故保险金为保单年度末数值。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下一次奥运会在哪里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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