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口支行与华晓庆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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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口支行,住所地大连市旅顺口区黄河路101号。
负责人:辛锋,该支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宝玲,辽宁得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常慧扬,辽宁得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华晓庆,*,1984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
号码×××28,住黑龙江省讷河市××花园××号5门。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口支行与被告华晓庆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宝玲到
庭参加诉讼,被告华晓庆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37260.29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截至2022年4月1日的利息26652.51元、违约金2000元,此后的利息、违约金按《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的标准计付);2.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被告华晓庆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
本院结合庭审举证及当事人陈述,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
一、信用卡申领及约定
1.申领时间:2018年1月2日。
吴君如搞笑电影2.申领人:被告华晓庆。
3.类型及卡号:牡丹卡、62586***********。
4.额度:50000元。
5.合约名称:《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6.息费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收取,每期最高500元。
二、欠款情况
1.欠款时间:2019年1月25日。
2.欠款金额:截至2022年10月18日,透支本金37260.29元、利息32880.06元、违约金2000元。
3.账户状态:截至2022年10月,该信用卡无法再继续使用,停费未停息。
本院认为:被告华晓庆向原告申领信用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领用合约合法有效。被告申领了信用卡并实际使用,理应按照约定按期足额还款,迟延还款应按领用合约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现被告逾期不还款,原告按照合约约定请求被告偿还拖欠的本金,并支付违约金以及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截至2022年10月18日,被告尚
欠本金37260.29元、利息32880.06元、违约金2000元,应当偿还;此后利息应按领用合约约定的日利率0.5‰并按月计收复利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抗辩及举证的权利,应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六百七十四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华晓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口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37260.29元、违约金2000元及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日利率0.5‰并按月计收复利计算,暂计至2022年10月18日为32880.0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24元,由被告华晓庆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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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岳 媛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 苗雪婷
附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发布大全推广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傅雷家书每章概括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新电脑如何分区
蛇 电影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民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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