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三届“乒协杯”乒乓球赛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承办单位:顺德区乒乓球协会
比赛时间:2012年12月15—22日
顺德区第三届“乒协杯”乒乓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顺德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你的样子罗大佑顺德乒乓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
2012年12月15、16日(星期六、日),12月22日(星期六)。开赛时间上午9:00时,下午14:30时开始。
四、竞赛地点:
顺德体育中心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各镇街乒乓球俱乐部及各企事业单位、乒乓球爱好者均可组队报名参加,队数不限。
六、竞赛项目:
团体混合对抗
七、参赛资格:
每个参赛队允许报一名外援(不限户籍),其他队员必须是具有顺德区正式户籍,所有队员必须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每人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赛。
八、参加办法:
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6名(运动队至少有1名女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领队和教练可兼运动员参赛(每队总人数不超过霁字怎么读8名)。
九、竞赛办法:
1、团体对抗比赛的顺序采用单打、单打、混双、单打、单打。
2、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各小组的前二名进行淘汰及附加赛,决出1—8名。
3、男运动员每场比赛只能出场一次;女运动员可以兼一盘单打及混双。
4、第一阶段的比赛均打满五场决出胜负,第二阶段执行五场三胜制,每场的比赛均采用五
局三胜十一分制。
5、本次比赛用球:双鱼三星白球。
6、执行中国乒协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7、服装要求:不能穿主底为白的服装。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1、凡参赛队伍每人均获得顺德区乒乓球协会颁发的纪念品。
2、获得前八名的队伍除颁发奖杯一座外,还可获得现金奖,具体奖金如下:
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800元、第三名2800元、第四名2300元、
第五名1800元、第六名1500元、第七名1300元、第八名1000元。
十一、报名、抽签、报到:
1、报名:于2012年12月3日前截止,按报名表的要求用电脑打印好传真至22831981,以接受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联系人:陈小,:22831939。
2、抽签:2011年12月5 日(星期三)下午15:00 时,在顺德体育中心会议室抽签,各队领队参加。
3、报到:开赛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报到,迟到10分钟当弃权处理。如无故弃权和违反大会纪律,则取消所有比赛成绩。火影忍者兜
4、各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以备查验,如不能出示身份证则判决该局比赛失分。
十二、经费、责任
然的四字成语1、各参赛单位交通食宿费自理。
2、比赛期间各参赛单位如发生伤病事故,自行负责。
十三、裁判
裁判长、裁判员由大会委派。
十四、比赛期间各参赛队伍必须服从大会裁判员的台号安排及场次调动。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竞赛委员会
名誉主任:王 勇 饶林海
执行主任:欧伟中
主 任:欧伟刚
副 主 金象山游乐场任:乒协会副会长
委 员:谭可权 罗远光 郑江涛 何裕林 严 伟 阮飞映
郭窝祥 李葵开 各队领队
办事机构
办 公 室:
主 任:谭可权
副主任:何裕林 成 员:何小雷 陈源清
竞 赛 组:
组 长:罗远光
副组长:徐丘斌 成 员:严 伟 谢甫胜
宣 传 组:
组 长:阮飞映
副组长:谢 勇 李来凤
场 地 组:
组本科报考 长:郑江涛
副组长:岑铭郁 卢杰鸿
成 员:甘为民 邓永忠 李颖和 卢嘉桦 郑炽良
全体清洁工
保 卫 组:
组 长:郭窝祥
副组长:黄辉龙 成 员:保安若干人
大会医生:何洁芳
仲 裁 组
组 长:欧伟刚
副组长:欧伟中
成 员:谭可权 李葵开 周惠巾
裁判组
裁 判 长:李葵开
副裁判长:周惠巾
裁 判 员:陈青华 邓伟杰 郭建秀 黄锦健 朱晓明 唐 燕
温振敏 卢杰鸿 龙宝珍 李 涛 卢民敬 梁启振 卫乃鹏 岑铭郁 何洁芳 郑炽良 卢嘉桦 李文杰 解秀玲 叶 霞 冯毅敏 谭政杰 欧阳健民
参 赛 名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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