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明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公行罚决[2022]255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宁公行罚决[2022]255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90000
【处罚日期】2022.02.2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广西宁明县公安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处罚对象】李**
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手抄报【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中国恐怖片排行榜前十名2022.04.30 17:32:40
广西宁明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宁公行罚决[2022]255号
违法行为人李**,男,证件号码:**********,1963年01月07日出生,工作单位:**********,户籍地:广西宁明县林**********,现住宁明县东安乡东**********。
现查明2022年01月22日22时时许,黄**与李**两人在宁明县东安乡板桂村崇爱高速工地盗窃工地钢材,后被工地工人发现,工人将黄**抓获后电话报警并移交给我所处理,我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得知黄**是与李**两人一起实施的盗窃,又立马将李**出并一起抓获。
奥运会的由来以上事实有黄**的询问笔录、李**的询问笔录、王锋的报案笔录、现场指认照片等证据证实。
asl冰桶挑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拟对违法行为人李**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东安派出所立即送至宁明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拘留期限为2022年02月25日至03月03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宁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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