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代夫自由行攻略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历史沿革
作者:阮为旭
来源:《China’s foreign Trade·下半月》2012年第07期
作者:阮为旭
来源:《China’s foreign Trade·下半月》2012年第07期
【摘 要】 农村金融的发展一直是我国金融理论与实务界的热点话题,大量的学者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回顾这些研究,却很少发现有人系统的对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之路进行梳理。本文正是从这一较为空白的角度切入,较为系统的整理和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演变轨迹,希望能为后来人的研究有所贡献。伊能静出轨
查身份证 【关键词】 农村金融 合作性 改革农业银行手机转账
阿修罗pk加点 第一阶段:农村金融体系的初创与反复(1949年-1978年)
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和《农村信用互助小组公约(草案)》,明确以信用社作为农村合作银行的组织形式,其性质是农民的资金互助组织,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贷款应先贷给社员。到1954年底,全国信用社发展到12.6万个,70%左右的乡建立了信用社。为了加强对合作金融的控制,我国于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指导和辅助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
网上推广怎么做 然而,受到我国当时的历史背景的影响,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偏离了预设的轨迹。农村信用社曾两度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又最终收回归人民银行管理。就这样逐步从创社之初的合作金融组织演变成了改革前的国家银行基层机构。而农业银行作为从事农业信贷的专业银行,也经历了“三次成立,三次撤消”的命运,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二阶段:明确农村金融主体,对农村金融进行重建(1978年-1996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逐步开始重建银行体系,同时就涉农的金融体系提出了一系列单独的制度安排。①于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并改变传统的运作目标,明确提出要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将其农业贷款对象主体从集体转变为农户。②于1994年成立农业发展银行,从农业银行剥离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③提出将农村合作信用社从“政社合一”的体制下解放出来,明确界定其合作金融机构的性质,使其业务规模和内容有了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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