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建议...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建议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朝鲜与韩国∙【公布日期】2018.04.04
【字 号】
【施行日期】2018.04.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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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嘉恩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于山东国企国资改革事业的支持和关注!您提交的《关于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您提案中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协调落实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处室对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我们认为您的建议符合实际,指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突破口。为更好的落实相关建议,我们对省属企业与央企、民营与外资企业合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并结合目前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提出2018年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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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省属企业与央企、民企及外企外资合作情况
  不断推进战略合作。我委全面推进鲁企与央企、民企及外企外资的合作,截至2017年末,全省17市及省属企业累计与中央企业签约“四新”产业项目398个,签约金额超过1.7万
亿元。组织省属企业与中科院深度对接,45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其中30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筹建设立中科惠鲁创新发展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兖矿集团、山东重工、山钢集团等企业与阿里巴巴积极开展合作,山东国惠与ARM公司战略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民企、外资参与范围进一步放宽和扩大,以市场活力带动省属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三、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做法
  (一)注重政策引领,强化顶层设计油泼面的做法
  在省委、省政府总体改革体系之下,省国资委搭建了切实可行的混改制度框架体系,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营造良好环境。2016年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该意见为省属企业混改提供了有章可依、有据可循的政策依据。为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有效发挥非公资本等中小股东的制衡作用,2017年1月,省国资委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为推进“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2017年6月,省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未来几年资本证券化的目
标和实施途径。为进一步提升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水平和力度,2018年2月,省国资委研究制定《关于支持推进省属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意见》。上述意见或文件,为推进我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
  (二)坚持依法合规,利用资本市场引入非公资本
  资本市场是引进非公资本的重要场所。针对当前省属企业总体证券化率偏低的现状,提出到2020年达到60%以上的工作目标。为此,省国资委将资本证券化作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手段,围绕资本证券化重点实施了“三个一工程”,即“做优做强一批上市公司、建立一个上市资源后备库、明确一批整体上市方案”。一是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市场化募资,引入机构投资者或民营资本,做优做强主业。二是分层次、分板块梳理省属企业资产状况,研究提出了省属企业2018-2020年资产证券化三年规划,根据三年规划,建立了上市资源后备库,初步形成了上市资源的梯队。三是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目前,研究论证了几户企业整体上市工作方案。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目前已有5户企业进入IPO上市待审程序,其中A股排队企业2户,香港H股拟上市企业3户。
  (三)坚持改革创新,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混改
  充分发挥基金杠杆效应和集聚效应,以国有资本设立母基金,在母基金基础上按照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1:3的比例设立若干子基金参与省属企业混改、民营资本投资入股国有企业等。为此,省国资委组织10余家省属企业出资设立了国惠改革发展母基金,创造性的推动省属企业混改工作。目前,国惠基金累计新设子基金9只,募集社会资本180亿元;累计调研、分析、储备项目400余个。
  (四)坚持稳中求进,有序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员工持股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敏感性和探索性。目前按照国家要求尚处于试点阶段,根据现有政策,2018年年底之前,每省或计划单列市可确定5-10户企业开展试点,试点之外的企业不得擅自推行。为此,我们本着“积极、慎重、稳妥”的原则,组织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和省属企业进行了申报,集中审核了申报企业员工持股方案,并在借鉴上海、北京等省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我省员工持股试点工作的专题报告。
  四、2018年工作措施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三条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继驼铃歌词
续通过资产证券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入股非公企业及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等多种形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提出以下2018年工作措施:
  (一)稳妥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规范省属企业混改操作步骤,有效防范风险,我们拟在2018年编制山东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南;二是打造混改典型案例,形成带头效应,2018年拟选取2-3户省属企业重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更高级次的省属企业进行混改,树立标杆,重点突破,培育典型,示范带动为其他企业提供可借鉴、可参考的样本;三是稳妥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分两批次公布我省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名单,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入选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依法规范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战略合作,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一是扎实推进我省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合作,推进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组织开展我省国有企业项目推介及对接活动,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推动与中科院开展战略合作,健全完善与中科院院属单位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发挥好中科惠鲁科技专项基金的作用。加快推进中科科技园建设,推动一批项目入园,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引导具备条件企业发起设立创新投资基金,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多的
保障。支持省属企业与市县国有企业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开展交叉持股、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合作,实现共赢发展。积极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二是抓住我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这个“牛鼻子”,加快出台《省属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指导意见》,壮大省级服务平台公司,抓好扶持政策接续、项目落地相关工作。协调争取一批项目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充实完善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探索采取项目决策和实施团队跟投、风险抵押等市场化举措,确保项目选的准、建的快、效果好。
  (三)注重统筹协调,完善保障措施。为保障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混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解决难点问题,省国资委继续积极整合资源、强化指导协调,确保推进混改工作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公开透明的操作平台。搭建了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等4个信息发布平台,打造非公资本投资混改项目的进出通道和交易平台,确保非公资本引得来退的出。二是利用香港山东周、央地合作等平台,牵线搭桥,组织大型央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座谈会,为非公资本投资国有企业提供机会。
  特此答复。
三线表格的制作方法
 
山东省国资委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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