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4.03
∙【字 号】鲁市监质监规字〔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
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规范》已经省局2021年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产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相关工作,适用本规范。
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以及进出口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规范。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等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是指产品存在危及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可能性及后果。
山丘 歌词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风险监控,是指以风险信息采集为基础、风险监测为手段、风险评估为支撑、风险控制为目标的工作体系。
第五条压力换算公式 本规范所称风险监测,是指为识别风险,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及产品中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查、检测、鉴定、验证的活动。包括产品风险监测和生产过程风险监测;已知项目风险监测和未知项目风险监测;常规风险监测和应急风险监测。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主要职责是:研究风险监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风险监控工作制度;组建专家委员会;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风险监控工作。
第七条 山东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风险监测中心,设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是省局风险监控工作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其主要职责是:采集、分
析风险信息,提出风险监测建议;协助管理专家委员会;协调风险监测过程中技术机构与专家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负责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支持及相关资料、数据的储存和维护;完成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县局)主要职责是:采集、处理本区域风险信息;配合省局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按照要求具体开展风险处置工作。
第九条 相关技术机构的主要职责是:采集、分析风险信息,提出风险监测建议;根据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承担样品采集、检测、生产过程现场检查,对监测数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等。
冬天空调开多少度制热最好 第十条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风险监控相关技术评审、技术咨询以及风险评估工作,提出风险处置建议等。
第三章 风险信息采集和处理
cf怎么调烟雾头第十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途径,采集风险信息:
(一)企业报告的风险信息;
(二)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
(三)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
(四)相关部门、社会组织通报的风险信息;
(五)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发现的风险信息;
(六)产品伤害相关风险信息;
(七)国外组织、部门、机构等发布的相关产品召回、预警通报信息;
(八)网络及媒体报道的风险信息;
(九)其他渠道采集的相关风险信息。
第十二条 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风险信息。
化学教学总结 根据工作需要,省局可以在相关技术机构设置风险监测点,跟踪采集风险信息。
第十三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在监督、管理、检验等日常工作中发现风险信息的,应当进行核准、调查、预研判和预处置,并填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送表》(见附件1)及时报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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