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制度的两种模式
企业工资制度的两种模式
目录:
1、企业工资制度的两种模式
2、企业工资支付的操作要点
企业工资制度的两种模式
一.项目工薪制
文学奖实行单位:XX集团第一分公司。
项目工薪制是以单位工程项目为计薪对象,以全面履行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法人之间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目标,以加强项目全面管理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依据承包工程的最终管理成果确定工薪的一种分配制度。简要地说,项目工薪制是把工程项目中部分或全部管理人员的个人收人与项目管理全过程活动(最终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项目工薪包括月度基本工薪和效益工薪两部分。
1.基本工薪:能保证职工正常生活的一定标准的基本生活费。项目经理部月度基本工薪总额=基本生活费标准×定编人数
2.效益工薪:项目管理终结考核、一次性奖励额。
项目工薪额的测定:
项目工薪总额=项目最终上交公司降低成本额×降低成本额工薪比
降低成本额工薪比=计划降低成本额/[项目定编人员×本项目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计划工期(月)]
本项目人中月平均工资水平=上年度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1十项目工期内月工资增长幅度(%)]
计划工期=定额工期×(30-60%)调查军团
效益工薪=项目工薪总额-月度基本工薪总额
项目工薪在工程成本中支出,支付工薪后成本应不亏损。
二.动态结构工资制
实行单位:大连商业大厦。
动态结构工资由岗位工资单元、年功工资单元、效益工资单元和特殊工资单元四长脸女生适合发型
中国十大最好的航空公司部分组成。以前各种津贴、补贴、浮动工资以及工龄工资全部归入各工资单元中去,不再单独设项。即员工的工资总额=岗位工资单元+年功工资单元+效益工资单元十特殊工资单元。它们的大体比例为38:5:55:2。
1.岗位工资单元。它是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担任的职务及实际具备的技术水平而确立的工资单元。其特点是:以岗定薪,一职一薪、薪随岗动,变岗变薪。岗位工资的确定,管理技术人员按其受聘的职务确定为九档:办事员,见习科员,科员,副主任科员,经理助理(主任科员),副经理(副处长),商场经理(党支部书记,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营业员及其他工种员工根据其取得的技术等级确定为人档:见习,初级,中三,加四,高级,助师,技师,高级技师。两大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对应,如高级工人技师与商场的经理助理岗位工资是等同的。
2.年功工资单元。它是随着员工工作年限增长而逐年递增的工资,是对员工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所给予的承认和补偿,是调整新老员工工资矛盾的重要途径。年功工资按工龄分段计发,即每五年为一个工龄段,按不同工龄段的不同调整数累计发放。
3.效益工资单元(即奖金)。它是员工收入中与企业或二级核算单位经济效益及员工个人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直接挂钩的部分。其发放原则为:以利润进度定分配总量,以综合考核定扣罚分值,以个人劳效
定收入金额,激励员工促销增效,多做贡献。
4.特殊工资单元。它是为了照顾到部分员工的特殊情况而设置的。主要包括少数民族补贴,教护龄津贴及特殊工作的岗位。forinstance
企业工资支付的操作要点
最有创意的生日礼物1、关于职工年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工资的支付问题。
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职工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工资,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发给。
2、关于职工患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的支付问题。
患病职工在医疗期内,应当按照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关于标准工时制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问题。
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确定,合同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的,按照实际工资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关于综合计算工时制企业加班工资的支付问题。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5、关于企业停工停产工资的支付问题。
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
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关于企业特殊人员工资的支付问题
(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3)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关于企业非全日制职工工资的支付问题。
企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但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8、关于企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折算的问题。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目前企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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