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及对公司影响的概述
摘要:信息披露不仅是公司完成监管要求的动作,同时也是公司向市场投资者展示自身的一个渠道。2020年随着新证券法正式实施,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资本市场三十多年来的发展,众多学者对其中的问题展开了细致的研究,一方面是不断探索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方法,另一方面则是在实践中研究信息披露质量高低对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目前,上述方面的研究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以以往的研究文献为基础,对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方法和信披质量对上市公司股价、股权资本成本等方面的影响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简要指出未来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方法、公司股价、股权资本成本
一、评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方法概述
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章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的过程。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证监会及沪
深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等文件,用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2020年随着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移动网上营业厅上海目前,对于信息披露质量的好坏尚未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对于如何评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国内外众多学者也做了相应的研究,总体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评价方式:一是参考相关机构公布的评价结果;二是选取特定指标评价信息披露质量;三是自建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以下对这几种评价方法进行简单的介绍。
携程网机票预定(一)相关机构公布的评价结果
1.深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
2020年9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相比之前,本次修订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新增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自愿性披露情况、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披露情况的考核内容,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考核标准。依据新修订的考核办法,深交所对上市公司每年度(上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的信息披露工作赋予考核基准分100分,后续根据考核标准(主要从上市公司信夏季男装搭配
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和合法合规性等多维度入手,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程度等其他因素),对上市公司当年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评,并在基准分基础上予以加减分,最终确定当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评级,评级结果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越高则反映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越好,深交所每年会将对上市公司的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时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深交所公布的对上市公司的评级结果代表性较强,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2.标准普尔“透明度与信息披露评级”评价结果
2001年,标准普尔提出“透明度与信息披露评级”体系,该体系共使用98项指标,对纳入其观察范围的上市公司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即:一是反映所有权结构及投资者关系透明度方面(共28项指标);二是反映董事会管理机构及决策过程的披露方面(共35项指标);三是反映财务透明度及信息披露程度方面(共35项指标)。如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包含上述指标所反映的信息,则记1分,否则记0分,最后对该上市公司的所有指标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得出该上市公司的总评分,总评分越高,则代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越好。
虽然标准普尔“透明度与信息披露评级”评价体系较为全面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程度,但其局限性也较为明显,一是评价的主体仅聚焦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忽略了大量的临时报告;二是各项指标所占权重相同,没有反映出指标间的差异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3.AIMR指数、CIFAR指数
AIMR指数是指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设计的一套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综合评分的指标体系;CIFAR指数是指国际财务分析和研究中心发布的对各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密度进行考察的指标体系。上述两种指标体系,均是由各自代表机构通过设计相应的评价指标,对上市公司披露涉及的相关信息进行考察,最终通过评分结果反映上市公司信披质量高低。其中,AIMR指数对不同维度的信息赋予了不同的权重,体现出了不同信息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差异,但研究人员的判断在其中占据重要作用,因此可能会出现研究人员的判断错误对评价结果造成的影响;CIFAR指数则更为关注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量”,而对“质”没有给予充足的考虑。
(二)选取特定指标评价信息披露质量
目前,国内学者在研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时,较常用到盈余质量这一指标,该指标主要通过盈余激进度、盈余平滑度两个方面来反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其中,盈余激进度是指上市公司推迟确认损失(费用)和加速确认收入的倾向,盈余激进度越大,则代表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较大,对应的信息披露质量就越低;盈余平滑度是指一定期间内上市公司收益的变动偏离真实盈余波动的程度,用以衡量账面盈余的平稳度与企业真实盈余之间的关系。盈余平滑度越大,代表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较大,对应的信息披露质量就越低。
(三)自建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
根据研究需要自选指标来建立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国内已有众多学者就此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李国栋和刘思佳(2020)研究提出,根据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及信息披露原则的规定,围绕可靠性、相关性及可比性三个二级指标,提出14项三级指标,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发生进行打分,后根据熵权法确定二级、三级指标权重,权重值越大,指标所对应的信息披露质量越差,最后汇总上述指标计算得出熵权评价值,得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总体评分,总评分越高则代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越高。陈田运子(2021)从投
资者角度出发,进一步探索研究,提出投资人适用的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其评价体系通过选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信息披露内容和外部信息披露(着重关注媒体监督和分析师报道)三类共计14项指标,后对比上市公司已披露信息进行打分评价,最终通过熵值法得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综合评分,该分数同时也代表对上市公司透明度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度量。该评价体系得分与深交所考核结果对比,深交所考核等级较高的上市公司综合评分也较高,反映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越高,但并不完全一致;同时深交所考核等级相同的上市公司,却在该评价体系中某一细项评分上出现高低差异,反映出此方面信息披露质量的区别。
自建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目前尚存选取过程主观性强、指标局限性高等不足。
二、信息披露质量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的研究概述
随着国家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注册制”的实施加快了公司上市的进程,信息披露不仅是公司完成监管要求的动作,同时也是公司向市场投资者展示自身的一个渠道,随着投资者愈发关注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上市公司亦开始关注信息披露质量带来的影响,为此,国内众多学者围绕信息披露质量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展开研究。本文将对如下
小年拜年祝福语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信息披露质量与股价波动的关系
徐安丽(2020)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质量与股价波动之间的作用机理进行研究,由于关联交易存在信息透明度低、交易性质复杂等特性,导致关联交易的发生更倾向于损害公司及小股东的利益。其认为公司内部人利用关联交易获利时,可能引发同时期公司股价的波动,其研究最终得出关联交易的发生显著提高公司股价波动,但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能够有效缓解关联交易对于股票价格的不利影响,信息披露质量与股价波动性呈负相关关系,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越高,股票价格越不容易出现频繁异动;肖土盛,宋顺林和李路(2017)对信息披露质量与股价崩盘之间的影响进行研究,同时考察了独立第三方分析师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其认为公司管理层不愿公开披露的负面信息在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会造成股价崩盘,而第三方分析师作为资本市场信息传递的重要中介,能够降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程度,最终研究得出信息披露质量与股价崩盘呈显著负相关性,股价崩盘风险的增加会由信息披露质量下降所致,而反过来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缺并不能有效降低股价崩盘的风险,但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能够显著降低分析师的判断误差,进而对降低股价崩盘的风险起到一定帮助。
最悲伤的歌曲(二)信息披露质量与股权资本成本的关系
国内外学者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股权资本成本之间的影响进行了长期广泛的研究,罗琦(2016)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控制对股本成本有显著影响的其他因素的条件下,研究得出信息披露质量能够降低股本资本成本,即降低投资者对投入资金的要求报酬率。何玉,张天西 (2007) 选取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定期报告财务报告部分和资本成本之间的关系, 得出定期报告财务报告提高信息透明度可有效减弱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从而降低公司资本成本。曾颖,陆正飞 (2006) 研究得出上市公司获得的信息披露评级等级越高,代表信息披露质量较高,相应的公司边际股权融资资本成本较低。
优秀团员竞选发言稿(三)信息披露质量与机构投资者持股间关系
文志涛(2016)从投资者角度出发,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反向研究了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变化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其认为机构投资者专业性强,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敏感度更高,能够对上市公司的信披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其研究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越能促使上市公司信披质量提高。
三、结论
本文通过对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的回顾与总结,可以了解到,众多学者研究的角度在不断拓宽,通过引入新的评价指标,更好的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在不断发掘信披质量与公司间的影响关系。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在不断丰富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一些不足,如一方面是选取指标存在局限、甄选过程较为主观;另一方面是不同方法间的差异导致可比性不够,未来应当从这几方面入手进一步改善评价方法,使得信披质量评价更为客观有效。
参考文献:
[1]李国栋,刘思佳.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20(22):33-37+44.
[2]陈田运子. 基于投资者角度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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