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大修(装修)贷款试行办法
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大修(装修)贷款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拓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支持职工自住住房大修(装修)消费,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根据《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著的组词是什么贷款对象和范围
简体字转换繁体字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大修(装修)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修(装修)房屋为自住现房。12月 英文
(二)已办理商业贷款且大修(装修)房屋已经抵押的,先办理商转公贷款。
第二条  贷款额度、期限
(一)贷款额度依据大修(装修)情况审核确定,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住房公积金大修(装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大修(装修)房屋为一手房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余额与大修(装修)贷款
额相加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房款的80%;大修(装修)房屋为二手房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余额与大修(装修)贷款额相加不超过契证约定计税房款的80%;大修(装修)房屋没有办理贷款的,视大修(装修)预算确定贷款金额。
(二)贷款期限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若大修(装修)房屋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原贷款剩余期限。
2、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
2013年网游排行榜第三条 借款人除提供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共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一)住房大修(装修)合同和大修(装修)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大修(装修)房屋为一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大修(装修)房屋为二手房的,提供契证和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修(装修)房屋已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剩余贷款年限和此
笔贷款的还款记录。
第四条  中心受理申请,初审合格后转交置业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实地考察,确保专款专用,考察通过后向中心出具全程担保函。
第五条  中心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填写《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查审批表》。承办银行、担保公司、借款人三方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整理好心情再出发第六条  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账户。
第七条  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从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日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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