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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方: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股份经济联合社何屋塘分社(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赁物及租赁期限
1、甲方将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堑头何屋塘股份经济合作社(瑞龙路12号四楼全层)租给乙方。该物业建筑面积共1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从2018 年3月  1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止,共4年零10个月。
2、乙方已到现场对该物业进行了查看,对物业的基本情况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3、交易物业或土地移交后实测面积与交易方案或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
武汉市旅游景点4、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法人或自然人竞投报名。
二、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旅游城市
1、租金以人民币给付,不含税费。租金的计租方法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租,每月租金共7425 元。
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7425元,
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8000元。
2、每月乙方依时按照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转帐支付租金给甲方。如乙方或政府有关部门须开具发票,相关报税由乙方负责去办理,甲、乙双方名下税费亦均由乙方承担。在承租期内,因乙方的营业和承租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皆由乙方承担。甲方收租帐户:户名:东莞市东城区堑头何屋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东莞农商行东城堑头分理处,帐户:120150190010003539 。
3、物业管理费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执行,在甲方交付物业予乙方之日起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乙方须于每月15 号前交当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如乙方逾期交纳,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租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网络费由乙方承担,按表计量,统一由乙方向有关供水供电等部门交纳。
三、物业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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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时,物业已达交付条件。乙方须于2018年  3 月  1 日前,前往物业所在地与甲方办理接收手续,如乙方逾期不办理接收手续,视为已交付。
南宁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四、履约保证金和计租首月租金的给付时间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6000 元(大写: 壹万陆仟元正)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同时,将计租首月的租金7425 交给甲方;若乙方在承租期间无违约行为,则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并甲方对物业及其设施的完整性进行清点核查确认无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若物业及其设施有损,相应费用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的,由甲方向乙方追偿。
五、保险
乙方负责为物业投保房屋综合险、公众责任险及其他保险。若乙方未购买保险,如有发生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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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方的责任和保证
1、甲方保证拥有对该物业出租的权利,确保乙方可正常使用,不会由于房屋产权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2、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等事宜时,甲方应协助给予签字、盖章,但办证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允许该物业可用于工业用途。
4、在承租期间,因房屋结构质量问题造成的房屋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
七、乙方的责任和保证
1、乙方保证守法经营,不利用该物业从事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所禁止的活动,乙方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妥开业经营所需批文。乙方利用该物业从事经营,经营内容必须提前告知甲方,且不得违法经营。无论乙方是否开业经营或被勒令停业整顿等,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均应依约向甲方支付租金、向管理处支付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乙方承诺正常使用并爱护该物业及甲方提供的其他各项设施,除甲方原因造成外,该物业及其内部
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有关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3、乙方对物业进行装修装饰时,不得改变物业的主体结构。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由此造成对楼宇结构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该物
业转租或转承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无偿收回物业,装修无偿转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另作补偿。
5、乙方在装修期间及经营期间必须在排污、排烟、噪音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因此而造成的投诉及所产生的一切的赔偿或其他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世界上牙齿最多的动物
6、乙方对其在租赁期间的经营行为负责,自负盈亏,其所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务、劳资、工伤责任事故等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一切费用、责任亦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的经营不承担任何责任及风险。租赁期间,物业日常维修、安全使用责任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的装修、装饰损害、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害、经营期间因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及日常水电等维修由乙方负责。
八、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如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无偿收回物业,乙方装修无偿转归甲方所有,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利用物业进行非法活动;②乙方因拖欠员工工资1个月以上、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以及被投诉到政府部门并被查处的;③拖欠水电费、电视网络费、卫生费、电话费等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满30 日的。④拖欠任一笔租金时间达30 日以上的。
甲方因以上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立即停止经营,在十日内搬出物业交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不搬出,视为放弃对物业内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不经法律程序,将屋内乙方物品封存或搬走,收回该物业。
3、非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如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合同到期或乙方违约,而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那么甲方为违约,
乙方能以合同第九条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强行收回物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并赔偿乙方折旧的装修费用。(赔偿的折旧装修费用计算方式为:装修总费用÷租赁期限×未使用期限)
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租金,应按每拖欠一日按拖欠金额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拖欠超过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前退租,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但保证金不予退还,装修亦无偿转归甲方所有。
十、退租及续租
1、合同到期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提前贰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办理登记手续(但不影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项约定的执行)。
2、租赁期满,乙方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10 日共同对租赁物及其设施进行清点核查,清点完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再办理退租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遗留于租赁物业内的相关财产,及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收回该物业,乙方须无条件退出该物业。
十一、留置权
除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外,否则甲方不得留置乙方任何物品;如乙方有积欠甲方费用,甲方可从留置物中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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