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关系及判定标准(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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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及判定标准与同业竞争
也许我这一生都无法走进你的生命第一局部:关联关系
一、啥叫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二、那如何判定关联关系呢?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到达25%以上。
日本动画片推荐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下同〕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最迷人的最危险是什么歌6、一方的购置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由以上可知,形成关联关系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直接控股、借款、担保、高管的控制、专利权许可、销售、劳务、生产经营的控制。而且必须到达一定的程度才能形成关联关系。
第二局部:同业竞争
一、什么叫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30%以上50%以下,但因股权分散,该股东对上市公司有控制性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二、如何形成的?
与在通常情况下,同业竞争的形成与未进行“完整性重组〞有直接关系,在公司改制时,发起人未能将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相关资产、业务全部投入股份公司,最终导致股份公司现有的经营业务与控股股东形成竞争关系。大型国有企业、跨国集团以及民营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的情形下,比拟容易出现同业竞争的问题。
三、如何判定为同业竞争?
同业竞争主体的判断,应从实际控制角度来划分,第一类包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通过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对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实际控制权力的股东、可以控制公司董事会的股东、与其他股东联合可以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东;第二类包括上述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也就是拟上市公司的并行子公
司。
同业竞争内容的判断,不仅局限于从经营范围上做出判断,而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那么,从业务的性质、业务的客户对象、产品或劳务的可替代性、市场差异等方面进行判断,同时应充分考虑对拟上市企业及其股东的客观影响。例如华润集团下的华润超市和深万科下的万佳百货,一个是立足于生活小区的小型超市,一个是综合性的商场,从市场定位、客户对象等还是有区别的,并且华润集团和深万科一直以来就在各自的商品零售业开展,无论要谁兼并谁都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深万科在公告中这样表述:“华润万方和万佳业务虽然同处零售行业,但因双方业态和经营模式及商品种类存在很大差异,并没有构成直接对立的利益冲突。
华润将按照有利于万科长远开展和有利于万科中小股东利益的原那么防止在零售业务方面与万佳发生冲突,并将就零售业务的开展,与万科探讨多种合作的可行性〞。因此不能简单判断同业竞争关系,也不能一味简单的要求防止任何层面上的同业竞争关系。在能够通过解释、说明的方式取得监管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可以防止花大量的精力去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什么叫民营企业
四、有何影响?
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同业竞争的存在必然使得相关联的企业无法完全按照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来平等竞争,控股股东利用其表决权可以决定企业的重大经营,如果其表决是倾向于非上市公司,对中小股
东来说是不公平的。
八年级下册物理公式各国立法例均规定了原那么上要求上市公司禁止同业竞争,以防止控股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在同业竞争中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于中国证监会而言,要求是〔原那么上〕禁止同业竞争。这样,如果一个拟上市公司与其发起人存在有同业竞争的事实,那么在证监会便很难获得通过。所以发起人与拟上市公司一定要做好对同业竞争的处理。
五、如何解决?
在同业竞争不得不解决的情形下,拟发行人应与中介机构制定出解决方案,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竞争方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2〕通过收购、委托经营等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拟上市公司,但不得运用首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来收购;
送男朋友什么花最好〔3〕拟上市公司放弃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4〕拟上市公司与竞争方股东协议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竞争方股东作出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5〕拟上市公司应在有关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规定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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