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竞合的原则有哪些
如果因为⾏为⼈的⼀个犯罪⾏为,触犯不同的法律,这就是法条竞合,需要⼈民法院根据适⽤原则来选择性适⽤,对⾏为⼈定罪量刑。那么,法条竞合的原则有哪些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条竞合的原则有哪些
小盗飞车秘籍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即不同效⼒的法律规定相冲突的,适⽤更⾼位阶的法律。
2、新法优于旧法。即新修订的法律与原法律规定相对冲突的,适⽤新修订的法律。
3、特别法优于⼀般法。即普遍适⽤的法律与特别规定的法律规定相冲突的,适⽤特别规定的法律。另外,新法的⼀般规定与特别的规定相冲突的,如果法律没有明确如何适⽤,也应当适⽤特别法的规定。
关于黄河的民间故事法条竞合的特点包括什么
(⼀)⼀犯罪⾏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个犯罪⾏为如果只符合⼀个犯罪构成⾃然就不存在法条竞合的问题,但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未必就是法条竞合犯。作为法条竞合犯的犯罪⾏为所符合的数个犯罪构成在性质和罪名上应都是不同的,否则法条竞合犯不成⽴。另外,基本犯罪构成
与相应的修正的犯罪构成之间不存在法条竞合,基本犯罪构成与加重犯罪构成或减轻犯罪构成之间也不属于法条竞合。
都市剧(⼆)数个犯罪构成之间在逻辑上的重合关系。重合关系的内涵指从属或交叉关系。犯罪构成之间存在逻辑上的从属或交叉关系是法条竞合的逻辑本质。这种重合关系源于刑法内部规定的错综复杂,具体体现在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上:在犯罪客体上表现为既适⽤于范围较⼴的社会关系也适⽤于范围较⼩的社会关系;在犯罪主体上表现为既适⽤于范围较⼴的主体也适⽤于范围较⼩的主体。
(三)⾏为⼈只实施了⼀个犯罪⾏为。这是构成法条竞合犯的必要前提。“⼀个犯罪⾏为”指⾏为⼈基于⼀个犯意实施的⼀次危害社会的⾏为,这⼀⾏为不论是单⼀的还是复合的,只要刑法分则规定了属于某⼀个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个犯罪⾏为,如抢劫罪中的强制⾏为与取财⾏为共同构成⼀个犯罪⾏为。“⼀个犯意”⾃然包括⼀个犯罪故意或⼀个犯罪过失,但此犯意只能是单⼀的,复合的犯意则不构成法条竞合犯。“⼀次危害社会的⾏为”也即法条竞合犯的犯罪⾏为是⼀次性的犯罪⾏为。
qq悄悄话查看器主观⽅⾯的重合,主要是罪过形式的重合:主要是故意的重合,既指内容较⼴的故意包括内容较单⼀的故意,也指⼀般故意包括特定故意,犯罪过失的重合则主要是⾏为⼈应当预见的结果范围之间的包容关系;客观⽅⾯的重合表现在⾏为⽅式的完全相同,⾏为的复合性包括⾏为的单⼀性,或⾏为的多样性包括了⾏为的单纯性。⽽且,只有四个基本构成要件都有彼此的从属或交叉关系时,才可构成法条竞合犯,任何⼀要件不重合,就不是法条竞合犯。
清蒸螃蟹的做法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对于法条竞合,需要⼈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特别法条是优于普通法条的,重法是优于轻法的。如果你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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