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起诉书范本
抢劫罪属于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案侦查,⼈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如果要追究当事⼈的刑事责任的,需要⼈民检察院向⼈民法院提起公诉。那么,抢劫罪的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抢劫罪的起诉书范本
被告⼈张某某,男,****年**⽉**⽇出⽣,居民⾝份证号码220722********4413,汉族,初中⽂化,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乡****,住长岭县***乡*******,农民。因涉嫌抢劫罪,长岭县公安局于2016年3⽉6⽇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6年3⽉17⽇由长岭县公安局执⾏逮捕。现羁押于长岭县看守所。钢筋重量
房屋建筑风水学本案由长岭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张某某涉嫌抢劫罪,于2016年5⽉16⽇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5⽉16⽇已告知被告⼈有权委托辩护⼈,2016年5⽉16⽇已告知被害⼈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依法讯问了被告⼈,听取了被害⼈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3⽉4⽇15时许,被告⼈张某某在长岭县**镇**旅店**号房间内,推倒在床上,⽤尖⼑恐吓等⼿段
向失⾜妇⼥刘某某要钱,在刘某某的⼿拎包内翻出⼀张农业银⾏的银⾏卡,⽤⼑威逼刘某某说出银⾏卡密码,⼜将刘某某⽤胶带捆绑,拿着刘某某银⾏卡跑出旅店,于当天晚17时30分许到农业银⾏⾃动取款机取款,因密码为假⽽未遂。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被告⼈张某某作案时使⽤的⼿机⼀部,⽪质棉⾐⼀件,⿊⾊卡簧⼑、墨绿⾊卡簧⼑各⼀把,黄⾊胶带⼀卷;
2.书证:户籍及前科劣迹证明;被告⼈在农业银⾏⾃动取款机上使⽤被害⼈刘某某银⾏卡的监控录像截图;被告⼈⼿机通讯记录复印件;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3.证⼈吴某某、李某某的证⾔;
4.被害⼈刘某某的陈述;
5.被告⼈张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6.鉴定意见:⼈体损伤程度分析意见书;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阿尔卑斯棒棒糖图片
7.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张某某以暴⼒⼿段夺取他⼈财物,其⾏为触犯了《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六⼗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张-平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应属未遂,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七⼗⼆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手工纸抽盒XX县⼈民法院
检察员:XX
XX年XX⽉XX⽇
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内容,⼈民检察院向⼈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追究⾏为⼈的刑事责任,进⾏正确的定罪量刑。如果你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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