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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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湖南省关于做好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有关安排,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下同)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通知如下。
  一、单招报考
  (一)报考对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须于2023年2月1
4日-16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具体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继续纳入单招对象范围。其中,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认定,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五类社会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前提供给拟报考的高职院校审核。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高职院校须将相关认定资料妥善保管备查,录取后及时存入。
  (三)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
  (四)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28日。高职单招实行网上报考,报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考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单招计划及专业
  (一)申报单招计划。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0%-70%比例,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申报2023年度高职单招计划。单招计划纳入学校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总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对于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考生等,按以下方式单列计划:
  1.各高职院校要单列部分招生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规模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2.有关高职院校根据需求可单列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招录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考生,招生规模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3.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招生需求的高职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并分别按不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6‰单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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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单列的退役军人招生计划、农民工等各类社会人员单招计划及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本校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转为录取普通学生。
  (二)确定招生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厅批准的普通高职院校三年制专科专业可进行单招,各高职院校单招专业由学校根据实际,从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拟定。其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退役军人考生可在招生院校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对于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有关高职院校需在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指定3-5个对接产业升级转型、就业形势好、适合社会人员就读的专业供其报考。
  (三)严格计划管理。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提前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各高职院校不同类别考生计划确定后须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
与妻书翻译  三、单招章程
  各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制订本校2023年高职单招章程。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本校自主测试办法、本校不同专业对不同类型考生的考核标准和方式、录取规则、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网址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高职院校须于2022年12月26日前将本校高职单招章程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经组织高职院校交叉初审、专家集中审核确认后,于2023年1月19日前交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统一公布,之后各高职院校再在本校有关平台上对外公布。各高职院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提前擅自发布。
  四、高职单招考试
  (一)学校自行组考。各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不断提高技能人才选拔的质量。考生参加拟报考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取得的综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依据。
  (二)考试命题、考试内容及形式。各高职院校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按报名类别和高职院校组考要求参考。具体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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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商标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分别组织进行。其中,对于有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原则上应直接使用学考成绩。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或适应性,下同)测试分考生类别进行,测试分面试和非面试两部分,成绩之和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其中,非面试可采取笔试、机试或实践操作等客观方式考察考生职业技能,所占分值的比重不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80%;采取面试等主观方式考察考生有关综合素质所占分值的比重不高于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20%。为提高技能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各高职院校原则上要根据不同专业大类或专业(类),分别确定测试内容,更好地满足不同专业(类)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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