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证准驾车型及代号如下.
大型客车 A1证可以开大型载客汽车和 A3、B1、B2、C1、C2、C3、C4、M
牵引车 A2证可以开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和 B1、B2、C1、C2、C3、C4、M
城市公交车 A3证可以开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和 C1、C2、C3、C4
中型客车 B1证可以开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和 C1、C2、C3、C4、M
大型货车B2证可以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和 C1、C2、C3、C4、M
小型汽车C1证可以开手动档,自动档的9座(含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所有蓝牌的小货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
小型自动挡汽车 C2证可以开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C3证可以开 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和 C4
三轮汽车 C4证可以开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普通三轮摩托车 D证可以开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和 E、F
普通二轮摩托车 E证可以开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和 F
轻便摩托车 F证可以开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 M 证可以开轮式自行机械车
无轨电车 N证可以开 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 P 证可以开有轨电车
另外,2004.5.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年审,6年换证(看你驾驶证正证上的有效期可以知道换证时间).但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发证月份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其它证不用每年体检.
机动车驾驶证的A照 B照 C照级别分类详解
查询123收集整理的关于驾照的A照 B照 C照级别分类详解.
公安部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规定,推出机动车驾驶证分级制,将驾照分为A1、A2、A3、B1、B2、C1、C2、C3、C4、D、E、F、M、N、P共15个级别。
公安部根据不同车型的驾驶难度和安全要求,将目前驾驶证签注的3种准驾车型,即A照(大型客车)、B照(大型货车)、C照(小型汽车)细分为7种,以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针对性。
细化后的C照(小型汽车)将具体细分为C1、C2、C3、C4四种,其中C1为手动挡小型车驾照,C2为自动挡小型车驾照,C3、C4则为小型货车、三轮摩托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等准驾车型。
此外,在驾照准驾车型的签注方式上,将原来包容式签注改为罗列式签注,即签注驾驶员所取得的准驾车型,而未取得准驾资格的车型则不再注明。
旧的驾照都可以继续使用,新老车照的相关更换工作将随机进行,车主可在办理行驶证年检或驾驶证审验的时候,更换新的驾照,无须特地到车管所办理。
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及代号(公安部71号令附件1)
准驾车型代号准驾的车辆准予驾驶的其他驾车型
大型客车 A1 大型载客汽车 A3、A1、B2、C1、C2、C3、C4、M
牵引车A2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引车 B1、B2、C1、C2、C3、C4、M
城市公交车 A3 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
中型客车 B1 中型载客汽车(合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站) C1、C2、C3、C4、M
大型货车 B2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
小型汽车 C1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 C2、C3、C4
小型自动档汽车 C2 小型、微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自动档载货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C3 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
三轮汽车 C4 三轮汽车(原三轮弄用运输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 M 轮式自行机械
什么样的人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一、办理初次申领非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中国公民,符合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28号令第九条)规定的身份条件,未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均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
(2)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
(3)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增驾的除外)。
3、对符合规定的,考试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两年,不办理换证,有效期不作延长。对持学习驾驶证并经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4、公安部第2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七条,驾驶证有效期六年。初次领取的驾驶证第一年为实习期;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二年;临时驾驶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5、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受理暂住人员异地申请驾驶证业务时,要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如无法反映被查询对象的,可在打印的查询结果上手工记录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如因计算机网络故障,交警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连续7个工作日都无法利用系统查询
的,应由申请人出具在原籍地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书面保证,并告知其有关规定后给予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告申请人原籍地车管部门。
二、办理初次申领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符合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28号令第九条)和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身份条件的中国公民,未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均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左下肢残疾人员申请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除外);
(2)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
(3)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增驾的除外);
3、初次申领学习驾驶证的年龄:
jiazhao(1)申请大型客车、无轨电车学习驾驶证为21至45周年;
(2)申请大型货车学习驾驶证为18至50周年;
(3)申请小型汽车学习驾驶证为18至70周年
(4)申请其他车型学习驾驶证为18至60周岁。
4、初次申请的大型客车,只限城市公共交通部门需在市区固定线路上驾驶的人员,且申请人应持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级市车管所提出申请,经签注意见后报省车辆管理所按公安部规定审批,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批复。
大自然的诗句5、对符合规定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证有效为两年,不办理换证,有效期不作延长。对持学习驾驶证并经科目二、三考试合格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6、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年龄接近70周岁的人员申请学驾,如按照各科目考试时间间隔规定,申请人无法在年满70周岁之前完成所有科目考试的,车管部门应不再受理,并告知申请人有关规定。
(2)年龄接近70周岁被注销小型汽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人员,可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恢复,经考试合格后车管部门可重新核发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成绩由考验员在申请表考试记录栏手工签注,考试费用按照驾驶员考试注册费收取。
(3)从2003年9月1日起,全省统一开始受理自动挡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考试业务,经考试合格核发z类驾驶证,持z类驾驶证不得驾驶非自动挡车辆。
(4)在受理暂住人员异地申请驾驶证业务时,要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如无法反映被查询对象的,可在打印的查询结果上手工记录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时间,并由经办人
签名或盖章确认。
如因计算机网络故障,交警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连续7个工作日都无法利用系统查询的,应由申请人出具在原籍地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书面保证,并告知其有关规定后给予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告申请人原籍地车管部门。
三、办理增驾非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办理增驾学习证时,所持驾驶证已到审验期或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的,须先行办理审验或换证手续。
2、不得同时增驾两种车型。取消摩托车类驾驶证和汽车类驾驶证实习期内不能互相增驾的限制。
3、申请人的年龄与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规定的年龄相同。
4、签发增驾学习驾驶证后,所持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的,其增驾学习驾驶证一并注销。
5、增驾学习经考试合格换发驾驶证时,原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增驾后准驾车型含有准予驾驶的车辆的,只记载增驾后的准驾车型代号。原有的其他类别准驾车型代号保持原记载。
6、增驾后按规定需有实习期的,应在驾驶证副证记录栏内签注实习期开始的日期,并记录所增驾的车型。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办理增驾机动车驾驶证:
三八节放假半天规定(1)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
(2)在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的;
8、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受理暂住人员异地申请驾驶证业务时,要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如无法反映被查询对象的,可在打印的查询结果上手工记录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教师节快乐的祝福语
(2)如因计算机网络故障,交警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连续7个工作日都无法利用系统查询的,应由申请人出具在原籍地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书面保证,并告知其有关规定后给予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告申请人原籍地车管部门。
四、办理增驾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办理增驾学习证时,所持驾驶证已到审验期或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的,须先行办理审验或换证手续。
2、不得同时增驾两种车型。取消摩托车类驾驶证和汽车类驾驶证实习期内不能互相增驾的限制。
3、申请人的年龄与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规定的年龄相同。
4、签发增加学习驾驶证后,所持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的,其增驾学习驾驶证一并注销。
5、增驾学习经考试合格换发驾驶证时,原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增驾后准驾驶车型含有准予驾驶的车辆的,只记载增驾后的准驾车型代号。原有的其他类别准驾车型代号保持原记载。
6、申请增驾大型客车、无轨电车的,须具有三年以
上安全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三年以上安全驾驶"是指:连续三年以上每一年内均无发生因违章被吊扣驾驶证两次以上(每次吊扣证不超过一个月);无发生特大、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无发生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责任)。
7、增驾后按规定需有实习期的,应在驾驶证副证记录栏内签注实习期开始的日期并记录所增加的车型。
8、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z类驾驶证增驾c类驾驶证,应当经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合格,增驾其他类驾驶证的考试科目与c类驾驶证增驾其他类驾驶证的考试科目要求相同。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办理增驾汽车驾驶证:
(1)有妨碍驾驶的疾病、生理缺陷的(左下肢残疾人员申请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除外);
(2)在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的。
五、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的有关规定
1、驾驶证有效期满3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证的,应当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换证。经审核同意,可提前在有效期满前半年内办理换证手续。延期换证不能超过有效期满后1年,但不办理有效期的延期。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下申请换证的,给予警告后按规定办理。警告应记录在驾驶证登记资料中。超过1年以上的,注销其驾驶证。
2、年龄超过60周岁持有A、B驾驶证的,可换发C类驾驶证;持N、P驾驶证的不换发驾驶证。除A、B、N、P准驾车型还有其他准驾驶车型的,注销A、B、N、P后保留其他车型换发驾驶证。持有准驾车型C类驾驶证的,由不从事营业性运输改为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补办审验手续并换副证。
六、办理驾驶证登记项目变更换证的有关规定
持证人因姓名、出生日期、住址、通讯地址、身份证件等发生变更的,必须在五天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七、办理驾驶证转出的有关规定
持证人因工作变动,户口迁移等原因改变现籍管理机关的应向公安车辆管理部申请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办理转出业务:
我很白羊座(1)违章、事故未处理完结的;
(2)机动车驾驶证在吊扣期内的;
(3)正在实习期的驾驶证;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4)持学习驾驶证的;
(5)增驾学习期间内的,如确需办理,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注销增驾学习车型的学习证后予以办理。
八、办理驾驶证转入的有关规定
1、持证人因改变长期居住地或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等原因改变现籍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驾驶证转入手续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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